个人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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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案例讲解)
案例: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
李生与林生在上海共同创办了XX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分配比例李生为60%,林生为40%。
2021年XX合伙企业实现收入总额1000万元,成本费用600万元,其中,列支李生工资12万元,其他事项纳税调整增加额为38万元。
李生2021年无任何综合所得,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2.4万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3.6万元。
林生在一家公司上班,2021年的工资薪金为20万元,实际缴纳三险一金为4万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万元,已由单位在发放工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进行了扣除,另外林生从经营所得中拿出50万元捐赠给公益慈善事业。
请问:李生与林生来源于XX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析:
1、计算XX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前列支的投资者工资+纳税调整增加额
=1000-600+12+38=450万元。
2、计算个人来源于XX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
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李生来源于XX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450x60%=270万元
林生来源于XX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450x40%=180万元
3、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
(1)李生没有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李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70-6-2.4-3.6=2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