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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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7405 -1998) 要求,划分洁净级别,原则上分为一般生产区、30万级和10万级区。
洁净区空气洁净度划分为四个级别。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洁净级别 尘粒最大允许数/立方米 微生物数最大允许值 ≥0.5μm ≥5μm 浮游菌/M3 沉降菌/皿 100级 ≤3,500 0 ≤ 5 ≤ 1 10,000级 ≤ 350,000 ≤ 2,000 ≤ 100 ≤ 3 100,000级 ≤ 3,500,000 ≤ 20,000 ≤ 500 ≤ 10 300,000级 ≤ 1050,000,000 ≤ 60,000 - ≤ 15
洁净室(区)空气换气次数 洁净级别 换气次数(次/h) 10,000级 ≥ 20 100,000级 ≥ 15 300,000级 ≥ 12
采购人员应掌握鉴别原料质量、卫生等知识和技能。
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及考核档案(**)。
企业负责人及生产、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接受省级以上卫生监督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02
从业人员必须每年须进行一次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第二部分 卫生管理
本部分4项,其中:
一般项1项
关键项**0项
重点项*3项
除虫灭害的管理(*)
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除虫灭害、杀虫剂领取、使用等)
建立相应的纪录
建有必需的除虫灭害设施;
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 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纪录;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饲养动物的管理(*) 副产品的管理 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纪录 建有专用的副产品处理设施 环境卫生管理 厂区道路通畅,路面硬化,裸露地面绿化。
运输工具专用,符合卫生要求。
成品仓库有收、发货检查制度和入出库记录。
成品出厂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建立产品回收制度及处理纪录。
第五部分 设计与设施 本部分29项,其中 关键项**3项 重点项*5项 一般项 21项
厂址选择
地势干燥、水源充足、交通便利,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安全的区域。周围25米内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03
容应包括:产品配方、各组分的制备、成品加工过程的主要技术条件及关键工序的质量和卫生监控点,物料平衡计算方法和标准等。如:成品加工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时间、PH值、中间产品的质量指标等。
02
生产车间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按岗位操作规程做好记录。(*)
1
投产的原料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核对品名、规格、数量。 (*)
洁净厂房空气净化设施(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器)、设备定期检修更换,有制度、纪录。
01
02
03
04
第六部分 生产过程
本部分36项,其中:
一般项 27项
关键项**4项
重点项*5项,
有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及岗位操作规程。(**)
01
岗位操作规程应对各生产主要工序规定具体操作要求,明确各车间、工序和个人的岗位职责。
信息(侧面或背面)版面标注内容 1. 保健作用短语 2. 配料表 3. 功效成分及含量(或主要原料、标志性成分) 4. 保健作用 5. 适宜人群 6. 食用方法 7. 储藏方法 8. 执行标准 9. 食品卫生许可证号 10. 注意事项 11. 生产日期或批号 12.保质期 13.生产厂名 14.生产厂址 15.委托方厂名 16.委托方厂址 16.电话、邮编等 以上内容必与其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相适应,有通风、除尘、降温设施,并不得与成品生产使用同一生产厂房。
与原料、中间产品直接接触的生产用工具、设备使用符合产品质量和卫生要求的材质。
洁净车间人流入口通过程序:脱鞋 —穿过渡鞋—脱外衣—穿工鞋、衣—洗手—穿洁净工作衣—手消毒。人员出入有制度和记录。
第七部分 品质管理
本部分23项,其中
关键项**3项
重点项*10项
一般项 10项
1
车间设专职质检员,各班组设兼职质检员,建立企业质量管理图。 (*)
3
2
设置独立并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品质管理部门。 (**)
机构设置要求
品质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及记录。 (*)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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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GMP的主要内容
卫生管理
人员管理
原料
贮存与运输
设计与设施
生产过程






本部分15项,其中:
第一部分 人员管理
关键项**1项
重点项*3项

一般项11项
目录




有与生产保健食品相适应的具有医药学(或生物学、食品科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
产品标识要求: 必须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和GB7718的要求。
产品说明书、标签内容应与国家批准证书内容一致。标注卫生许可证号。 (**)
保健食品标签样稿 主(正面)展示版面标注内容 左上角为保健食品标识(标识为天蓝色,紧接其下方或右侧标注批准文号,信息面表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时标识长度不得小于2厘米) 右上角为注册商标 中间为产品名称 右下角为净含量 正下方为产品拥有企业名称 如果产品经辐照在产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
02
建有个人、工作服卫生管理制度。不同级别的工作服明显标记,用于洁净区的工作服、帽、鞋等必须严格清洗、消毒,每日更换,并且只允许在洁净区内穿用,不准带出区外。
03
进入生产区原辅料,必须经过物料通道进入。凡进入洁净车间的物料必须除去外包装,若外包装脱不掉则要擦洗干净或换成室内包装桶。
各项工艺参数符合工艺规程要求。 (*) 生产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洗涤剂、消毒剂应要索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并有检验验收记录。
主管技术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并具有保健食品生产及质量、卫生管理 2年以上的经验。
生产和品质管理人员要求
生产和品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能够按GMP的要求对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正确的处理。 (*)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专职的质检人员,质检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2
按生产指令领取原辅料,根据配方正确计算、称量和投料,并经二人复核,记录完整。(**)
01
生产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GB5749的规定。 (*)
02
特殊规定的工艺用水,应按工艺要求进一步纯化处理。 有水处理记录。
03
建有清场制度,每一班次都应做好清场、器具清洁消毒记录。
01
容器有明显标记,标记牢固。
审核各工艺操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清场管理制度
生产结束应进行清场。清场操作有记录, 清场合格。
有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对各种原始的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进行汇总、检查和归档。
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1
直接接触产品的内包装材料(玻璃瓶、塑料瓶、瓶盖等)均应采取适当方法清洗、干燥、灭菌,灭菌。
2
按产品工艺要求选用有效的杀菌方法。有灭菌操作规程和记录(**)
3
液体产品灌装,固体产品的造粒、压片及装填应在规定要求的洁净区内进行。除胶囊外,产品的灌装、装填须使用自动机械装置,不得使用手工操作。
有保健食品标签专库或专柜,专人保管。产品标签凭指令发放。领用、销毁的包装材料、标签应有记录。
以菌类经人工发酵制得的菌丝体或菌丝体与发酵产物的混合物及微生态类原料必须提供菌株鉴定报告、稳定性报告及菌株不含耐药因子的证明资料(**)。
以藻类等植物为原料的,必须提供品种鉴定报(**)。
以动物及动物组织器官等为原料的,必须提供品种鉴定报告及检疫证明(**)。
从动、植物中提取的单一有效物质为原料的,应提供该物质的理化性质及含量的检测报告(**)。
健康检查及培训要求
进车间必须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靴、鞋。不准穿工作服进厕所。
生产车间不得带入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厂房应按工艺流程及所需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合理,总体布局应考虑近期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留有发展余地(*) 。
必须按生产工艺和卫生、质量要求,划分洁净级别(洁净区,非洁净区),经检测各项指标合格(**) 。
01
洁净区空气按规定监测,并有纪录。
02
STEP1
STEP2
STEP3
空气净化等级
第三部分 原 料
本部分24项,其中:
关键项**6项
重点项*5项
一般项13项
保健食品原料的购入、使用等有验收、贮存、使用、检验等制度、记录,并由专人负责。
原料的品种、来源、规格、质量应与批准的配方及产品企业标准相一致(**)。
采购原料必须索取有效的检验报告单(*)
食品新资源原料需提供卫生部批准证书。
STEP2
STEP1
洁净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与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温度控制在18-26 ℃ ,湿度45-65%(*)
洁净厂房内设有专用的容器具清洗间和洁具存放间 ,地漏放消毒剂(要轮换使用),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洁净级别不同的厂房之间、厂房与通道之间应分别设置与洁净级别相适应的人流和物流通道。 (**)
原料出库采取先进先出的原则 原料储存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 原料对温度、湿度及特殊要求的应按规定条件储存。
第四部分 成品贮存与运输
本部分9项,其中:
关键项**0项
重点项*1项
一般项8项
05
04
02
03
01
成品、包装材料分别设专用仓库,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容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产品离地离墙存放。
空气质量监测表
静压差符合相应规定,洁净区内各功能室与通道之间的静压差大于5帕,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大于10帕。 (*)
生产固体保健食品的洁净区、粉尘较大的工房(粉碎、制粒、混合、压片、胶囊充填等)应该保持相对负压,并设有除尘设施。(**)
洁净厂房设计及安装要求:
1
空气净化级别必须满足生产保健食品净化需要(**)
2
固体保健食品:片剂、胶囊剂、丸剂、颗粒剂、散剂达到三十万级要求。
3
液体保健食品:口服液、饮料等最终产品可灭菌的按三十万级的要求,最终产品不灭菌的按十万级的要求。
4
特殊保健食品如益生菌类等产品为十万级。
5
酒类产品有良好的除湿、排风、除尘、降温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参照洁净室(区)管理。
STEP3
以生物、化学合成物为原料的,应提供该物质的理化性质及含量的检测报告(**)。
含有兴奋剂或激素的原料,应提供其含量检测报告(*)。
01
运输原料的工具应根据原料特点,配备相应的保温、冷藏、保鲜、防雨防尘等设施,运输过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车或同一容器混装,符合卫生要求。
01

01
原料存放要有专用库。原料应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离地离墙、分批次存放,并有明业标志;同一库内不得储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
检验技术规程 制定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技术规程,主要包括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等。(**)
实验室管理制度 检验是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重要保证。
留样观察制度
批批产品留样观察,有记录,样品保存至保健食品有效期后半年以上。
工艺操作核查(工艺查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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