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网络及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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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网络及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集团办公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办公电脑的使用,提高信息安全的管理水平,规范用户使用,根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部负责集团办公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对员工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检查界定.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违反本制度行为处罚的执行。

第五条信息部将对每台计算机设备及其周边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包括设备配置,购买时间,使用部门及人员、计算机名、工作组名、IP地址等信息)。

第六条每个用户都要设置计算机使用密码和各系统登录访问密码,由个人妥善保管并定期更换。

如发现密码外泄,须立即报告信息部。

因密码泄露、权限被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如要暂时离开办公位置,应当退出正在使用的应用系统(如办公自动化,ERP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离开二小时以上的,须关闭计算机和显示器电源.
第八条计算机配件、光盘、软件使用许可证书、保修卡等随机资料,须由使用者妥善保管,以备维修时使用。

第九条使用者须定期对自己的文件、邮件、数据等进行整理和备份,及时清理过期资料,释放系统存储空间。

第十条计算机使用出现异常现象或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部运行维护人员;维修和升级计算机需事先通知信息部运行维护人员,不得擅自联系维修单位.如有违反,造成资料外泄或计算机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由个人支付维修费用.
第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的网络设置(包括计算机名、工作组名、IP地址等),不得擅自接入其它网络,不得擅自增加网络接入设备,不得随意卸载网络杀毒软件和管理软件.
第十二条禁止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允许安装的办公软件包括微软office套件、photoshop等)。

第十三条禁止在上班时间使用公司网络作以下与工作无关事项,一经发现,将依据《员工手册》中第九十三条进行处理:
(一)禁止使用P2P类软件下载电影、音乐等与工作无关资料及信息。

(二)禁止在线观看电影、音乐等。

(三)禁止进行网上私人聊天.
(四)禁止玩网络游戏。

(五)禁止浏览任何不健康的网站和下载不健康的网上信息,对于来路不明的
邮件,不得随意打开,应当予以删除处理。

第十四条安装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应通知信息部运行维护人员.使用者应对计算机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定期更新或升级,必要时由信息部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协助。

第十五条计算机出现病毒应立即向信息部运行维护人员报告以便获得及时处理;信息部应对计算机进行查杀病毒处理,及时升级病毒库和操作系统补丁.
第十六条对于办公计算机出现感染病毒影响网络系统运行的,或占用网络过多资源造成系统性能下降的,信息部将立即采取措施,强制断开端口,将该用户隔离。

如检查发现是由该用户的过失而造成的,依据《员工手册》中第九十三条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外单位带来的计算机,未经信息部允许,严禁接入办公网络.外单位带来的软盘、闪存、移动硬盘、光盘等存储设备未经查(杀)病毒不允许使用.如造成计算机或网络故障,由相关当事人负责。

第十八条禁止将公司涉密文件或不宜对外提供的资料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移动存储中带离单位。

第十九条禁止将公司办公网络上的电子化文件、数据、管理规范等信息擅自下载复制给外单位及外部人员.
第二十条通过办公网络和办公系统传递的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一经发现,将依据《员工手册》中第九十三条进行处理:
(一)违反《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三)散布谣言,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公司稳定、和谐、发展大局;
(四)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五)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从事其它侵犯网
络活动;
(六)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不得在办公网络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利用网络攻击他人的计算机.
第二十二条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按照《员工手册》中第九十三条的罚款规定,由行政部下发处罚通知,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同时对当事人所在部门经理处以两倍罚款,由人力资源部从当事人及其部门经理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信息部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分别采取限制访问互联网、禁止接入办公网络、网上通报等措施进行处理,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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