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一般及关键零部件复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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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器材通用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外购器材检验分类原则、检验要求及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外购器材的进厂检验。

2 引用标准
GB/T2828.1-2003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3 分类原则和要求
3.1 根据外购器材的关重特性及经济价值把器材分为关键、重要和一般三类,分别用A、B、C表示。

3.2 关键(A)类器材必须拟制相应的复验规范,重要(B)类器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拟制复验规范,一般(C)类器材一般情况不拟制复验规范。

4 分类
4.1 A 类器材
4.1.1 具有关键特性或重要特性的外购器材。

4.1.2 性能、功能指标达不到要求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导致完成所要求愈来愈的主要系统失效或导致最终产品不能完成要求愈来愈的器材。

4.1.3 性能、功能指标达不到要求将影响产品使用寿命的器材。

4.1.4 外观质量(包括外形、尺寸、涂覆等)不符合要求将影响产品质量的器材。

4.1.5 价格昂贵的器材。

4.2 B 类器材
4.2.1 外观质量(包括外形、尺寸、涂覆等)不符合要求将影响产品质量的器材。

4.2.2 性能、功能指标不符合要求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器材。

4.3 C类器材
4.3.1 性能、功能指标虽与产品有生要关系,如不符合要求一般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器材。

4.3.2 外观质量(包括外形、尺寸、涂覆等)不符合要求,对产品外观质量不影响的器材。

5 进厂复验
5.1 A类器材按复验规范进行。

5.2 有复验规范的B类器材按复验规范进行。

5.3 没有复验规范的B类器材复验
5.3.1 要求
5.3.1.1 包装和标识
器材包装应完好无损,合格证(质量证明)或应齐全,名称、型号、规格符合要求。

具有有效期的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且应考虑本批器材应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完。

5.3.1.2 外观质量
a) 器材镀涂应完全(没有镀涂者除外),不允许有露出若何的严重划伤;
b) 器材应完整无损不允许有影响外观的磕碰痕迹、凸起、凹陷或变形存在,不允许有影响质量的划伤、擦伤、锈迹及脏污印迹(标识除外)存在;
c) 由多个零件组成的器材,应装置齐全,位置正确,由紧固件连接的部位应松紧适度;
d) 器材转动或活动部位,应转动或活动适度;
e) 组成成套的配合关系和尺寸应符合常规要求;
f) 装有液体、粉状固体或气体的器材不允许渗漏;
g) 有铅封的器材铅封应完好。

5.3.1.3 性能、功能要求
a)开关类器材应通断灵活、自如、置位准确、稳定。

置开位时应为通路;
b)导线类器材两端应为通路。

5.3.2 方法
5.3.2.1 目测验看包装和标识以及外观质量应符合5.3.1.1和5.3.1.2的规定,需要进行手试的项目应结合手试进行。

5.3.2.2 用三用表结合手试检验开关类、导线类器材应符合5.3.1.3的规定。

5.3.3 检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3.3.1 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器材只进行包装和标识以及外观质量复验。

5.3.3.2 包装和标识采用全验方式。

5.3.3.3 外观质量性能和功能检验均采用抽验方式,按GB/T2828.1-2003 一次抽样进行,一般检查水平为II,AQL值为4.0。

5.4 C类器材的复验
5.4.1 要求
5.4.1.1 包装和标识
器材包装应完好无损(标准规定不设包装者除外),合格证(质量证明)或标识应齐全,名称、型号、规格符合要求。

具有贮存或使用有效期的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且应考虑本批器材应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完。

5.4.1.2 外观质量
a)器材镀涂应完全(没有镀涂者除外),不允许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b)器材应完整无损,装置齐全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缺陷存在。

5.4.2 方法
目测验看包装和标识以及外观质量应符合5.4.1.1和5.4.1.2的要求。

5.4.3 检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4.3.1 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器材只进行包装和标识以及外观质量复验。

5.4.3.2 包装和标识采用全验方式,符合要求接收,否则拒收。

5.4.3.3 外观质量采用抽验方式,按GB/T2828.1-2003 一次抽样进行,一般检查水平为II,AQL值为4.0。

发动机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汽车发动机的复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发动机的入厂复验。

2 引用标准
GB/T 18297-2001 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GB17691-2005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3 复验项目和要求
3.1 包装和标识
发动机包装应完好无损,合格证明应齐全,发动机型号及编号打印清晰。

3.2 外观质量
3.2.1 油漆涂层
漆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划伤、划痕脱落、露底、流痕、起皱等缺陷。

3.2.2 电镀及化学覆盖层
表面应光亮平滑,色泽均匀一致,无锈蚀、露底、鼓泡、剥落等现象。

3.2.3 由标准件连接的部位应连接合理,松紧适度,附件齐全。

3.2.4 漏油
把整机平放,气缸盖部件与进气管部件部件结合面、气缸盖部件与消音器部件结合面、气缸盖部件与气门室盖结合面、气缸盖部件与气缸部件结合面、气缸部件与曲轴箱结合面、左、右曲轴箱结合面不得有漏油现象。

3.3 性能检验
按GB/T 18297 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对汽车发动机的起动、怠速、功率、负荷特性、万有特性、压燃机调速特性、机械损失功率、各缸工均匀性、机油消耗量、活塞漏气量等进行检验。

4 检验方法
4.1 目测验看外观质量。

4.2 性能检验
性能检验(确认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检验,按时提供检验报告。

5 检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外观检验采用全验方式,各项检验合格者接收,否则拒收。

5.2 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发动机性能检验由供应商一年一次提供检验报告并对其的有效性、准确性进行确认。

燃油箱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汽车燃油箱的复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燃油箱的入厂复验。

2 引用标准
GB/T2828.1-2003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18296-2001 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 复验项目和要求
3.1 外观质量
3.1.1 包装和标识
燃油箱表面不能有拉伤、裂纹、毛刺、腐蚀现象,箱体表面有永久性3C标志。

3.1.2 油漆涂层
漆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划伤、划痕脱落、露底、流痕、起皱等缺陷。

3.1.3 钥匙
钥匙插拔流利,锁芯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防尘盖拔出钥匙后能自动复位。

3.1.4 漏油
把燃油箱平放,内部放水至2/3处,各结合面不得有渗漏现象。

3.1.5 尺寸
按采购清单检验外观最大尺寸。

3.2 性能检验
按GB 18296-2001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对燃油箱的安全阀开启压力、燃油箱的振动耐久性、燃油箱的耐压性能等进行检验。

4 检验方法
4.1 目测和手试验看外观质量。

4.2 性能检验(确认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检验,按时提供检验报告。

5 检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包装和标识、油漆涂层采用全验方式,符合要求接收,否则拒收。

5.2 钥匙、漏油和外观尺寸采用抽验方式,按GB/T2828.1-2003 一次抽样进行,一般检查水平为II,AQL值
为4.0。

5.3 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燃油箱性能检验由供应商一年一次提供检验报告并对其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

消声器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汽车消声器的复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消声器的入厂复验。

2 引用标准
QC/T631-1999 汽车排气消声器性能技术条件
3 复验项目和要求
3.1 外观质量
3.1.1 标识
3.1.1.1 排气消声器各独立部位应有永久性制造日期标记。

3.1.1.2 当无法从外形上识别排气消声器装配方向时,应有表示排气进出方向永久性箭头标记。

3.1.2 包装
3.1.2.1 产品应妥善包装,包装内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制造厂商业说明。

3.1.2.2 包装箱外应标明:
a) 注册商标,或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条码;
b) 产品名称和型号;
c) 制造厂名、地址、邮编和电话;
d) 产品执行标准代号;
e)出厂编号(批号)或出厂日期;
f) “防淋雨水”或相应标记。

3.1.2 外观
消声器的所有机械成型部位不应有毛刺、折皱。

在法兰的接触面、螺栓、螺母的结合面需平滑不得有焊接飞溅物等附着物。

3.1.3 尺寸
按采购清单检验外观最大尺寸。

3.1.4 由标准件连接的部位应连接合理,松紧适度。

3.2 性能检验
按QC/T631-1999汽车排气消声器性能技术条件对气密性、内压强度、内压耐久性、振动耐久性、插入损失、功率损失比和排气等项目进行检验。

4 检验方法
4.1 目测验看外观质量。

4.2 性能检验(确认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检验,按时提供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予以确认,确认其有效性、准确性。

5 检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外观质量采用全验方式,符合要求接收,否则拒收。

5.2 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消声器性能检验由供应商一年一次提供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确认。

变速器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汽车消声器的复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消声器的入厂复验。

2 引用标准
GB/T2828.1-2003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QC/T29063-1992 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条件
3 复验项目和要求
3.1 外观质量
3.1.1 标志
3.1.1.1 变速器的标志至少应包括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及主要参数。

3.1.2 包装
3.1.2.1 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包装应牢固可靠且箱体应标注制造厂名、总重量和放置方向。

3.1.2 外观
消声器的所有机械成型部位不应有毛刺。

总成外露非加工面应涂以均匀完整的防护漆,外露加工表面涂以防锈油。

3.1.3 由标准件连接的部位应连接合理,松紧适度。

3.2 性能检验
按QC/T29063-1992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条件对变速器的噪声、密封性、总成装配要求等项目进行检验。

4 检验方法
4.1 目测验看外观质量。

4.2 性能检验(确认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检验,按时提供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予以确认,确认其有效性、准确性。

5 检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外观质量采用全验方式。

5.2 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变速器性能检验由供应商一年一次提供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确认。

车桥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汽车车桥的复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车桥的入厂复验。

2 引用标准
GB/T2828.1-2003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QC/T533-2000 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方法
QC/T534-2000 汽车驱动桥台架实验评价指标
JB 3803-1984 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方法
3 复验项目和要求
3.1 外观质量
3.1.1 标志
3.1.1.1 车桥的标志至少应包括生产日期、型号及合格证明等。

3.1.2 外观
3.2.1 油漆涂层
漆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划伤、锈蚀、划痕、鼓泡、剥落脱落、露底、流痕、起皱、变形等缺陷。

3.2.2 由标准件连接的部位应连接合理,松紧适度,附件齐全,转动时不得有异响;螺栓露出螺纹部位应有保护装置,螺纹不得有滑丝等缺陷。

3.2 性能检验
按QC/T533-2000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方法、 QC/T534-2000汽车驱动桥台架实验评价指标、JB 3803-1984 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方法对车桥最大转向角、内转角、处转角、前束值等项目进行检验。

4 检验方法
4.1 目测验看外观质量。

4.2 性能检验(确认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检验,按时提供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予以确认,确认其有效性、准确性。

5 检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外观质量采用全验方式。

5.2 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消声器性能检验由供应商一年一次提供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确认。

钢板弹簧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钢板弹簧的复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钢板弹簧的入厂复验。

2 引用标准
QCn 29035—1991 汽车钢板弹簧技术条件
3 复验项目和要求
3.1 外观质量
3.1.1 标志
每件产品应标明制造厂的厂名或商标、车型、规格、产品名称、制造日期和检验标记。

3.1.2 包装
3.1.2.1 产品在正常运输下,不得散包损坏。

3.1.2.2 产品应附经检验部门盖章的质量证明书,并在质量证明书注明:
a)产品检验结果;
b)车型、规格、零件号或产品名称;
c)产品数量及批号;
3.1.2 外观
外观弹片无裂纹、砂眼、扭曲变形。

3.1.3 由标准件连接的部位应连接合理,松紧适度。

3.2 性能检验
按QCn 29035—1991汽车钢板弹簧技术条件对钢板弹簧的永久变形、静载荷弧高、弹性变形(或刚度)、卷耳宽度、卷耳平行度、卷耳垂直度、衬套孔径、U型螺栓夹紧范围内宽度和硬度、台架疲劳试验、金相等项目进行检验。

4 检验方法
4.1 目测验看外观质量。

4.2 性能检验(确认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检验,按时提供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予以确认,确认其有效性、准确性。

5 检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外观质量采用全验方式。

5.2 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钢板弹簧性能检验由供应商一年一次提供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确认。

充气轮胎(含轮辋)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充气轮胎(含轮辋)的复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充气轮胎(含轮辋)的入厂复验。

2 引用标准
GB/T2828.1-2003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9744-1997 载重汽车轮胎
3 复验项目和要求
3.1 外观质量
3.1.1 标志
3.1.1.1 每条外胎胎侧上必须有a)~g)项的标志;
a)规格;
b)商标、厂名(或地名)
c)层级;
d)生产编号、轮胎骨架材料代号、结构、速度级别代号及无内胎轮胎的代号;
e)轮胎行驶方向标志(外胎胎面花纹有行驶方向的);
f)标准轮辋;
g)检查标记。

3.1.1.2 外胎上a)~f)项的标志均需使用模刻印痕,其他标志可用水洗不掉的印迹。

3.1.2 包装
配套的轮胎应将内胎和垫带装在外胎内,并在内胎中充以适量的空气,使与外胎内缘相接触,再绳捆两处以上。

每件产品应标明制造厂的厂名或商标、车型、规格、产品名称、制造日期和检验标记。

3.2 性能检验
按GB 9744-1997 载重汽车轮胎对汽车轮胎的耐久性能、高速性能、强度性能、外缘尺寸(断面宽、外直径、轮胎胎面磨耗标志高度)等项目进行检验。

4 检验方法
4.1 目测验看外观质量。

4.2 性能检验(确认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检验,按时提供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予以确认,确认其有效性、准确性。

5 检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外观质量采用全验方式。

5.2 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充气轮胎性能检验由供应商一年一次提供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确认。

转向器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转向器的复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转向器的入厂复验。

2 引用标准
QC/T529-2000 汽车动力转向器总成台架试验方法
QC/T530-2000 汽车动力转向器总成技术条件
3 复验项目和要求
3.1 外观质量
3.1.1 包装
转向器包装应完好无损,合格证明应齐全,合格证上应标有: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及代号;制造厂质量管理部门的签章;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

外包装应有: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及代号;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标有“小心轻放”、“勿近潮湿”等字样。

3.1.2 外观检查
表面应光亮平滑,色泽均匀一致,无锈蚀、露底、鼓泡、剥落等现象。

3.2 性能检验
按QC/T529-2000汽车动力转向器总成台架试验方法和QC/T530-2000汽车动力转向器总成技术条件对转向器总圈数测定、空载转动力矩测定、自由间隙测定、功能试验、转向力特性试验、内泄漏检查、外泄漏检查、回正能力试验、转向灵敏度特性试验等项目进行检验。

4 检验方法
4.1 目测验看外观质量。

4.2 性能检验(确认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检验,按时提供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予以确认,确认其有效性、准确性。

5 检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外观质量采用全验方式。

5.2 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转向器性能检验由供应商一年一次提供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确认。

转向盘总成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转向盘总成的复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转向盘总成的入厂复验。

2 引用标准
GB/T2828.1-2003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QC/T563-1999 汽车转向盘试验试验方法
3 复验项目和要求
3.1 外观质量
3.1.1 包装
转向器总成包装应完好无损,合格证明应齐全。

3.1.2 外观检查
3.1.2.1 转向器总成外观尺寸、变形量、其几何尺寸及开关应符合图纸要求。

3.1.2.2 转向器总成的表面光泽均匀、无裂纹凸起、凹陷、毛刺、探伤痕、熔接痕等。

3.1.2.3 轮毂孔内无毛刺,轮毂端面上无废余塑料。

3.1.2.4 由标准件连接的部位应连接合理,松紧适度,附件齐全。

3.2 性能检验
按QC/T563-1999汽车转向盘试验试验方法对转向器热性能、受力变形、表面硬度、耐溶剂、耐老化、摩擦等等项目进行检验。

4 检验方法
4.1 目测验看包装和外观检查3.1.2.2、3.1.2.3、3.1.2.4,用卡尺或直尺检查3.1.2.1。

4.2 性能检验(确认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检验,按时提供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予以确认,确认其有效性、准确性。

5 检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外观质量采用全验方式,尺寸采用抽样方式,按GB/T2828.1-2003 一次抽样进行,一般检查水平为II,AQL值为4.0。

5.2 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转向盘总成性能检验由供应商一年一次提供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确认。

真空助力器带双回路制动主缸总成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真空助力器带双回路制动主缸总成的复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真空助力器带双回路制动主缸总成的入厂复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QC/T307-1999 真空助力器技术条件
GB/T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复验项目和要求
3.1 外观质量
3.1.1标志
3.1.1.1每件产品应在醒目位置标出产品型号、制造厂名称或厂标及出厂年月。

3.1.2包装
3.1.2.1产品出厂应带合格证,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包装应牢固,能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贮存期的安全与清洁。

包装箱面或标签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制造日期及收发单位名称。

3.1.3外观
真空助力器外观应清洁,无锈蚀、毛刺、裂纹及其它表面缺陷。

3.2 性能检验
按QC/T307-1999 真空助力器技术条件对真空助力器的密封性、空行程、反应时间、释放时间、输入-输出特性以及可靠性等进行检验。

4 检验方法
4.1 目测验看外观质量。

4.2 性能检验(确认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检验,按时提供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予以确认,确认其有效性、准确性。

5 检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外观检验采用全验方式,各项检验合格者接收,否则拒收。

5.2 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发动机性能检验由供应商一年一次提供检验报告并对其的有效性、准确性进行确认。

制动软管总成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制动软管总成的复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制动软管总成的入厂复验。

2 引用标准
GB/T2828.1-2003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16897-1997 制动软管
B/T 5564-1994 橡胶、塑料软管低温屈挠试验
GB/T 9573-2003 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尺寸测量方法
GB/T 9577-2001 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标志、包装和运输规则
GB/T 14905-1994 橡胶和塑料软管各层间粘合强度测定
GB/T 15329.1-2003 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织物增强液压型第一部分:油基流体用
HG/T 2185-1991 橡胶软管外观质量
3 复验项目和要求
3.1 包装和标志
包装应完好,不得破损。

产品应有标志,内容包括:CCC标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规格、型号和等级;生产日期(年、月)和管体标志的相应字母:管体字母“HR”代表标准膨胀量的液压软管;“HL”表示低膨胀量的液压软管;“A”表示指定用于气制动系统的软管;“V”表示用于真空制动系统的软管。

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标记、生产日期(年、月)、检验员代号等。

应在有效期内,且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完。

3.2 外观质量
3.2.1 橡胶软管不允许有扭曲、脱层、裸露增强层等异常现象,外胶层应无皱纹(波纹形软管除外)和局部隆起,但允许有硫化包布留下的轻度印痕。

3.2.2 橡胶软管的内胶层不允许有裂口、砂眼以及起泡等缺陷。

3.2.3 橡胶软管的橡胶层或增强层搭接处相应的胶层厚度,允许减薄其搭接层的厚度。

外胶层、增强层和内胶层相邻层间的搭接处不允许重叠。

3.2.4 橡胶软管内外表面应清洁、不允许有油污和外来杂质。

3.2.5 吸引类橡胶软管和排吸两用橡胶软管不允许有缠绕乱档现象。

3.2.6外观等级判定
橡胶软管外观质量等级判定见表1.
外观缺陷超出合格品则视为不合格品,无使用价值者视为废品。

表1未列出的外观缺陷,参照表1中类似的条款执行。

表1
序号缺陷内容一级品合格品
1
外胶层(表面杂质痕
迹)深度不得大于0.5mm
深度不得大于0.8mm,超过者但必须经修
理完善
2
外胶层搭缝痕迹和裂

痕迹累计长度不得超过
软管全长的3%,但应无
裂口
痕迹累计长度不得超过软管全长30%,裂
口累计长度不得超过软管全长的5%,但
须经修理完善
3
外胶层起泡、碰破、
露线、露增强层不允许有
按软管长度计算,每5m长度内允许有一
处,但须经修理完善
4 软管放置痕迹、凹痕
软管放置痕迹不得超过
外周长的8%,不允许有
凹痕
软管放置痕迹不得超过外周长的12%,凹
痕按软管长度计算,每5m长度内允许有
一处,但深度不得大于1.0mm
5 增强层水波纹及褶皱不允许有
6 水包布褶皱痕迹
轴向累计长度褶皱不得
超过软管全长的3% 轴向累计长度褶皱不得超过软管全长的
10%
7 软管局部隆起不允许有在增强层不变形的情况下允许修理完善
8 不圆度不大于20% 不大于25%
9 内胶层厚度不均匀
不均匀度不得大于0.5mm
(搭接头部位除外)不均匀度不得大于0.8mm(搭接头部位除
外)
注:1本表第5、6项不适用于吸引类软管;
2不圆度按右式计算:不圆度(%)= (大内径-最小内径)/公称直径*100%。

3.3外形尺寸
3.3.1 橡胶软管内径和外径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公称内径mm
内径mm 软管外径mm
1型2型3型4型
最小最大最小最大最小最大最小最大最小最大
5 4.5 5.4 10.3 11.9 11.0 12.
6 11.9 13.5 12.0 13.6
6.3 6.1 6.9 11.9 13.5 12.6 14.2 13.5 15.1 13.6 15.2
8 7.7 8.5 13.5 15.1 14.1 15.7 16.7 18.3 16.2 17.8
10 9.3 10.1 15.1 16.7 15.7 17.3 18.3 19.8 17.7 19.3
12.5 12.3 13.5 19.0 20.6 18.7 20.7 23.0 24.6 20.7 22.7
16 15.4 16.7 22.2 23.8 22.9 24.9 26.2 27.8 24.9 26.9
19 18.6 19.8 ——26.0 28.0 31.0 32.5 28.0 30.0
25 25.0 26.4 ——32.9 35.9 36.9 39.3 34.4 37.4
31.5 31.3 33.0 ————42.9 46.0 37.4 41.0
38 37.1 39.1 ——————47.6 51.6
51 49.8 51.8 ——————60.3 64.3
60 58.8 61.2 ——————70.0 74.0
80 78.8 81.2 ——————91.5 96.5
100 98.6 101.4 ——————113.5 118.5
3.3.2 同心度
软管在同一截面不同部位测量管壁厚度,其公差值不得大于表3的要求。

表3 软管厚公差控制范围
公称内径mm 管壁厚度差mm
≤6.3 0.8
6.3~19 1.0
≥19 1.3
3.3.3 长度公差
软管长度公差为其总长度的±1%或者±3mm,取其最大值。

3.3.4 型别
依据工作压力,GB/T 15329规定了1型、2型、3型和4型软管,其中1型和2型软管采用一层纤维线编织层,3型软管采用两层纤维线编织层,4型软管采用一层或两层纤维线编织层。

3.3.5 产品标记
标记内容包括名称、类别、规格和标准号。

标注示例:
织物液压胶管 1 19 GB××××
标准号
规格
型号
产品名称
3.4 软管技术要求
3.4.1 软管的工作压力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软管工作压力
软管工作压力MPa
公称内径
1型2型3型4型
5 3.4 8.0 10.3 16.0
6.3 2.8
7.5
8.6 14.5
8 2.8 6.8 8.3 13.0
10 2.8 6.3 7.8 11.0
12.5 2.8 5.8 6.9 9.3
16 2.4 5.0 6.0 8.0
19 — 4.5 5.2 7.0
25 — 4.0 3.9 5.5
31.5 —— 2.6 4.5
38 ——— 4.0
51 ——— 3.3
60 ——— 2.5
80 ——— 1.8
100 ——— 1.0
3.4.2 软管的试验压力和最小爆破压力与工作压力的比率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软管试验爆破压力与工作压力的比率
试验压力与工作压力比率最小爆破压力与工作压力比率
2∶1 4∶1
3.4.3 力下的长度变化不得超过-4%~2%。

3.4.4 软管的其他性能要求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6
项目指标试验方法
低温屈挠性能,-40℃±2℃恢复至室温后进行耐压试验不泄露
不龟裂
GB/T 5564
耐油性能,3号标准油,100℃±1℃,72h-2h,内、外
胶层体积变化
无收缩,膨胀不大于100% GB/T 5563
粘合强度,kN/m,内胶层和增强层,增强层和外胶层≥1.4 GB/T 14905
泄露试验不得泄露和损坏GB/T 5563
4 复验方法
4.1 包装、标志
目视观察包装、标志和合格证,应符合3.1的要求。

4.2 外观质量
目视和用游标卡尺(0.02mm)、钢卷尺测量和评定,应符合3.2的要求。

4.3 尺寸
用游标卡尺(0.02mm)、千分尺、百分表和钢卷尺按GB/T 9573测量,应符合3.3的要求。

4.4 软管技术要求
4.4.1 软管的液压性能(泄露)试验按GB/T 5563进行,应符合3.4.1~3.4.3的要求。

4.4.2 软管的低温屈挠试验按GB/T 5564进行,应符合3.4.4的要求。

4.4.3 软管的耐液体试验按GB/T 1690和GB/T 5564进行,应符合3.4.4的要求。

4.4.4 软管各层间粘合强度试验按GB/T 5564 进行,应符合3.4.4的要求。

5 复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采取抽检方式对4.1~4.3条进行复验,按GB/T2828.1-2003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进行,一般检查水平为Ⅱ,合格质量水平AQL值为4.0.
5.2 对4.4项由合格分承制方供应的制动软管性能检验由供应商一年一次提供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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