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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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推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对象
学校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师德师风
1、依法执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坚持坐班,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思想。

3、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耐心教育,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4、严谨治学。

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合作。

谦虚谨慎,互帮互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

主动与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与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

7、廉洁从教。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准向学生推销、兜售资料,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准违规向学生收费。

8、为人师表。

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文明,举止文明,严于
律己。

(二)教学行为
1、工作量。

在学校规定的工作上尽职尽责,并能较好的完成本岗位的所有工作,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中心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完成突击性工作。

2、考勤。

根据各校实际情况,按时坐班上课,参加组织的集体活动。

3、备课。

课时达标,书写工整,有教学反思。

4、上课。

按新课程下的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上课,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率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好评。

5、作业及批改。

认真设计和布置课内作业,认真批改,记载详细。

6、辅导与课外活动。

抓好辅导与课外活动,辅导效果好。

教学研究。

积极主动参与7、教研活动,要切实通过教学研究活动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

(三)工作实绩
1、教学质量。

学期末和学年末任教学科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计算积分纳入评价。

2、特长辅导。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组织的特长发展竞赛,按获奖等次计算积分。

3、课题研究。

在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课题研究中,根据参与情况和贡献大小等方面的情况计算积分。

4、评优获奖。

在各级教育部门举办的评优活动中获奖,以级在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者按获奖等次计算积分。

5、发表论文。

在教育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报刊上发表的论文计算积分纳入评价。

四、考核办法
(一)师德师风(15分)
1、民主测评(10分)
(1)领导测评(5分)
以学校领导测评为准,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分数为5分、4分、3分。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记零分:
(1)有违反法律行为,被司法机关收审、拘留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擅离职守,致使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给学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5)向学生家长索要和变相索要财物的。

(6)不注意个人形象,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不服从分工等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7)对家属和子女管教不当,影响团结同事,或在同事中搬弄是非,相互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8)在市级各类检查和巡视中中被点名或通报批评的。

(二)教学行为(55)
1、工作量(30分)
凡完成学校规定的标准工作量即为满分。

工作量不足者按所不足占标准工作量百分比减分。

2、考勤(10分)
3、教学常规(10分)
4、教学研究(5分)
(三)教学效果(30分)
(四)加分部分(10分)
五、关于班主任考核(100分)
(一)指导原则:本着尊重班主任的劳动,正确评价班主任政治思想、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原则,确保管理的科学实效,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细则。

(二)考核办法:由政教处进行量化考核。

内容包括师德考评、班级管理、学生教育和教育活动等方面。

教务处每月为班主任打出当月得分,一学期结束计算平均得分,按一定比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所得结果作为班主任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运用
1、等次的确定。

教师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

考核分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占25%,良好占45%,60分以上为称职,少于60分评为不称职。

2、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学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基础和奖励性两个部分,前者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后者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且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纪行为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结果发放。

绩效考核的结果与教职工评优表模、职称评定、职务升迁、岗位聘任、年度考核挂钩。

3、申诉与复核。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向学校考核工作组提出申诉;如仍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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