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示范幼儿园评估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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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示范幼儿园评
估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9.01.08
•【字号】教基二〔2019〕8号
•【施行日期】2019.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示范幼儿园评估结果
的通知
教基二〔2019〕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6〕946 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评估专家组,依据《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对2018 年申报合格的幼儿园进行了审验评估,同时对满五年的部分省级示范幼儿园进行了复评。
根据评估结果,经研究认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幼儿园等17 所幼儿园为第十九批“河南省示范幼儿园”;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等36 所幼儿园复评通过,继续保留“河南省示范幼儿园”称号;登封市嵩阳办爱的幼儿园等 6 所幼儿园复评不合格,撤销“河南省示范幼儿园”称号。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省级示范幼儿园的动态监管,指导各幼儿园
贯彻落实《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坚持科学保教,加强规范管理,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扶持帮助薄弱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带动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被撤销“河南省示范幼儿园”称号的幼儿园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自文件公布之日起7 日内,收回其“河南省示范幼儿园”牌匾,并交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
附件:1.第十九批河南省示范幼儿园名单
2.复评通过的河南省示范幼儿园名单
3.撤销“河南省示范幼儿园”称号的幼儿园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