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永陇矿区郭家河煤矿项目核准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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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永陇矿区郭家河煤矿项目核准批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3.19
•【字号】陕发改煤电〔2012〕224号
•【施行日期】2012.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永陇矿区
郭家河煤矿项目核准批复的通知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为推进黄陇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提高黄陇煤炭基地的供给能力,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11]3265号文核准了永陇矿区郭家河煤矿项目,现转发你们,请据此组织开展下一步工作。
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核准文件抓紧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的编制与报批,补充完善节能评估、土地使用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要加强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安全等煤矿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确保项目环保、安全、消防和职业病防护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每月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我委煤炭电力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