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广告法律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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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引言
楼宇广告作为一种重要的户外广告形式,在城市景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能够为商家提供宣传平台,还能丰富城市文化,提高城市形象。

然而,随着楼宇广告的普及,其乱设乱放、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楼宇广告的设置和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楼宇广告的法律规定。

二、楼宇广告的定义与分类
1. 定义
楼宇广告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外立面、屋顶、门廊、电梯间等处的广告,包括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海报、横幅、立柱广告等形式。

2. 分类
根据楼宇广告的设置位置和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户外广告:设置在建筑物外立面、屋顶、门廊等处的广告。

(2)电梯广告:设置在电梯间内的广告。

(3)门厅广告:设置在建筑物门厅、入口等处的广告。

(4)立柱广告:设置在道路两侧、广场、停车场等处的广告。

三、楼宇广告的法律规定
1. 设立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要求。

(2)不影响城市交通、消防、通讯等设施的使用。

(3)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符合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健康的要求。

2. 设立程序
(1)广告主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楼宇广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户外广告经营许可证》。

(3)广告主取得《户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广告设置。

3. 广告内容要求
(1)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健康,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2)广告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暴力、恐怖、淫秽等不良信息。

4. 广告形式要求
(1)户外广告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户外广告不得设置在树木、电线杆、桥梁、隧道等设施上。

(3)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和市容市貌。

(4)电梯广告不得设置在电梯轿厢内,不得影响乘客乘坐。

5. 广告期限
(1)户外广告的期限由广告主与广告发布者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年。

(2)电梯广告的期限由广告主与广告发布者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年。

6. 广告费用
(1)广告主应当向广告发布者支付广告费用。

(2)广告费用应当纳入广告发布者的经营成本。

7. 广告监管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广告的监督管理。

(2)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遵守广告法律法规,接受广告监督管理。

(3)广告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违反楼宇广告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1. 广告主未取得《户外广告经营许可证》擅自设置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 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 广告发布者未履行广告发布职责,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 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结语
楼宇广告是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规范管理对于维护城市市容市貌、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楼宇广告法律规定的梳理,旨在提高社会各界对楼宇广告管理的认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丽的城市环境。

第2篇
一、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楼宇广告作为一种新兴的广告形式,在城市景观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楼宇广告以其独特的位置优势、广泛的覆盖面和较高的广告效果,吸引了众多广告主的青睐。

然而,在楼宇广告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广告内容不规范、广告设置不符合法规等。

为了规范楼宇广告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楼宇广告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楼宇广告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楼宇广告的定义及分类
1. 定义
楼宇广告是指在建筑物外墙、屋顶、电梯、走廊等公共区域设置的用于宣传商品、服务或者企业形象的广告。

2. 分类
根据广告形式的不同,楼宇广告可分为以下几类:
(1)户外广告:在建筑物外墙、屋顶等户外区域设置的广告。

(2)电梯广告:在电梯内部或者电梯间设置的广告。

(3)走廊广告:在走廊等公共区域设置的广告。

(4)墙体广告:在建筑物墙体上设置的广告。

三、楼宇广告的法律规定
1. 广告内容规范
(1)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2)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广告内容不得含有暴力、淫秽、恐怖等不良信息。

(4)广告内容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2. 广告设置规范
(1)广告设置不得影响城市景观,不得破坏建筑物本体结构。

(2)广告设置不得妨碍交通、消防、通信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3)广告设置不得占用绿化用地、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

(4)广告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告设置的规范和要求。

3. 广告审批程序
(1)广告主应当向广告发布单位提交广告内容、广告形式、广告位置等相关材料。

(2)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3)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在广告发布前,将广告内容报送当地广告监管部门备案。

(4)广告监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内容予以制止。

4. 广告监管与处罚
(1)广告监管部门负责对楼宇广告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广告进行查处。

(2)广告监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查处:
①责令广告主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②对违法广告进行公告;
③对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④对违法广告主和广告发布单位进行信用惩戒。

(3)违法广告主和广告发布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楼宇广告法律规定的意义
1. 规范楼宇广告市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2. 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利益。

3. 提高广告质量,促进广告行业健康发展。

4. 优化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形象。

五、结语
楼宇广告法律规定对于规范楼宇广告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广告主、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监管部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同时,广大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理性消费,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广告环境。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楼宇广告活动,保障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楼宇广告,是指在建筑物外墙、楼顶、电梯间、走廊等公共区域设置的用于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

第三条楼宇广告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楼宇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楼宇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楼宇广告内容规定
第五条楼宇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第六条楼宇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暴力等有害内容的;
(五)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六)违反社会公德或者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
(七)违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内容;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楼宇广告应当清晰、醒目,易于识别。

对于容易引起误解的广告内容,应
当予以明确说明。

第八条楼宇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
形象。

第九条楼宇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徽、国歌等具有象征意义的标识。

第三章楼宇广告形式规定
第十条楼宇广告的形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建筑物本体和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楼宇广告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楼顶等公共区域的结构和功能。

第十二条楼宇广告的设置不得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不得影响建筑物的整体美观。

第十三条楼宇广告的尺寸、颜色、字体等应当与建筑物的整体风格相协调。

第十四条楼宇广告的设置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
作权等知识产权。

第四章楼宇广告审批与登记
第十五条楼宇广告的发布,应当依法进行审批或者登记。

第十六条楼宇广告的审批或者登记,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告主的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
(二)广告内容材料;
(三)广告形式的说明材料;
(四)广告发布地点和期限的说明材料;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批或者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或者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五章楼宇广告费用与合同
第十八条楼宇广告费用应当合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第十九条楼宇广告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广告内容、形式、发布地点、期限、费用、
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条楼宇广告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章楼宇广告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楼宇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楼宇广告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
进行调查,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
(三)处以罚款;
(四)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三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布虚假广告的;
(二)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或者登记发布楼宇广告的;
(四)违反规定收费的;
(五)违反规定签订广告合同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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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为楼宇广告法律规定的示例文本,实际的法律规定可能更为详细和具体。

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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