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独角兽法考(商法)-付款损失的承担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付款损失的承担(形式审查)
1.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票据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

2.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1)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身份证件而付款
(2)票据欠缺必要记载事项而付款
(3)未审查背书连续而付款
(4)止付通知后付款
(5)公示催告期内付款
(6)未到期而付款
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例题(06-3-73):甲公司于2006年3月2日签发同城使用的支票1张给乙公司,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付款人为丁银行。

次日,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

2006年3月17日,丙公司请求丁银行付款时遭拒绝。

丁银行拒绝付款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A.丁银行不是该支票的债务人
B.甲公司在丁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仅有2万元人民币
C.该支票的债务人应该是甲公司和乙公司
D.丙公司未按期提示付款
【答案】BD
【解析】
支票付款人不是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人是甲乙,但是这不是拒付的正当理由,AC错误。

存款不足,该支票之空头支票,可依法拒付,B正确。

持票人未按期提示付款,付款可拒付,D正确。

六、追索(F61-72)
1.追索
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未获承兑或付款时,依法向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1)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2)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3)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4)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2.期前追索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例题(04-3-65):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
公司,付款人为戊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03年11月30日。

当下列哪些情况发生时,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A.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
B.丙公司被宣告破产
C.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戊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答案】CD
【解析】
承兑人、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可期前追索。

3.期后追索
汇票到期后,如果付款人、承兑人拒绝支付,付款人不存在或下落不明而无法提示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第三章本票(F73-80)
第四章支票(F81-9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