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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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应分析将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特性,尽量采用不具危险特性的物品来替代。
5.1.1.4采购部门在采购新类别的危险化学品前,应通知EHS和QC,说明欲采购物品的详细用途和数量等,并到QC进行登记。如属于剧毒或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品,须经中国区EHS经理批准。
5.1.1.5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外包装上要有危险品名称及防火、防爆或有毒标识及符合国际或国家标准的图案标识。
5.2.3所有员工在指定场所都可从MSDS文件夹中获得《危险化学品目录》。
5.2.4各部门应制定部门《危险化学品目录》,并被发放到采购、仓库、维修、生产等部门去规范购买,并确保接收化学品的流程符合规定。
5.3化学品盘点
5.3.1EHS负责联合QC每年对工厂的化学品进行一次盘点。
5.3.2进行盘点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危险品的准确和获得计划和报告的现场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5.5.7部门经理和主管应制定适用的方法使每位员工都能阅读在本部门使用的化学品的MSDS.当员工要求时,应提供书面的MSDS文件。
5.5.8废除或被更新的MSDS应被保留30年(可保存电子版本)。
5.6使用
5.6.1使用者在使用前应了解化学品的特性和急救措施,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使用。
5.6.2在使用时,使用人应根据安全信息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配戴合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6.3使用完毕后需拧紧瓶盖或塞子防止其挥发或泄漏。
5.7废弃物处理
5.7.1在化学品使用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由各部门按特性分类暂时存放,并清晰标识,收集到一定数量后,由EHS和QC联系处理合同商统一处理。
5.7.2承包商带入公司的危险品废弃物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由承包商处理,如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含包装)遗弃在公司内,公司将有权要求承包商进行处理或由公司进行处理,但承包商将承担相应的处理费。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工厂内所有在日常工作中从事和接近化学品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和承包商员工)。另外,本程序的一些条款适用于可能暴露在本工厂内的化学品或将化学品带进本工厂的外来承包商人员。
3.定义
3.1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材料安全资料表
3.2外部承包商人员──在本工厂进行工程施工的外部公司的员工,由外部公司进行管理,例如,装卸工、易嘉、美洁劳务工等。
-员工怎样能获得和使用风险信息
-对于减少或防止暴露,本工厂已实施的措施
5.9.5根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程序》现场培训和评估程序,所有培训应由培训执行人记录。
5.9.6非常规工作
5.9.6.1当员工被分配去未标识含有化学品管道的区域或已出现化学品(例如限定空间),他们的主管应负责建议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5.5.4接收部门接收的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或没有MSDS的任何危险化学物品未经EHS经理批准前,应禁止使用和发放。
5.5.5部门经理和主管负责将已进入他部门的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向EHS汇报。
5.5.6在涉及化学品暴露的伤害和疾病发生时,应急反应人员应评估相关的化学品MSDS中的健康危害信息。如需外部治疗,应急反应人员将携带一份MSDS提供给医疗人员作为参考。
5.4.5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确保对中转容器正确标识.
5.4.6供应部门应有中转容器的标签而且当需要时标识中转容器。
5.4.7中转容器标签必须明显标识并至少包含下列的信息:
-化学品或产品的名称
-重要的物理特性和健康危害警告
5.4.8可识别的选择方法
容器标签并不是一种识别化学品危害的合理方法,印刷的标识和其他通知应被贴在危害附近的场所。例如从丙烷动力的车辆上排放的一氧化碳,焊接烟气等。
4.7新员工培训人员负责按照本程序要求对新员工进行培训。
4.8主管负责对在最初的职员培训计划中未包括的要求的培训。
5.程序
本规定将会通过风险识别、危险的化学药品详细目录、材料安全资料表、容器标识和其他形式如警告、化学品安全操作和应急反应程序等方式来实施。
5.1风险识别
5.1.1在采购和接收,或将化学药品带进本工厂前,须按照本程序获得批准。
-完整的MSDS
5.5.2当采购部门下订单采购公司目前在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时候,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最新版本的MSDS。
5.5.2.1这将通过写有“在首次发运前或产品发生较大改变时,请先提供MSDS”特定字句的新化学品采购订单来完成。
5.5.2.2化学品的首次订单应附有包括最新版本MSDS。
5.5.3任何进入公司带有MSDS的发运文件应通知EHS。
5.10.3本工厂项目负责人应负责获得外部承包商带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的信息。
5.10.4承包商将危险化学品带入公司前,须向EHS提交将带入的危险化学品清单和相应的危险化学品MSDS。在项目开始前,外部承包商必须先获得EHS经理的批准,才可以将危险化学品带入本工厂。
6.相关文件
7.相关记录
5.3.3《盘点报告》应包含下列的数据:
-盘点日期
-危险化学品清单
-现场危险的材料的数量
5.4容器标识
5.4.1采购部门应要求供应商对采购的化学品进行标识。
5.4.2当可行时,制造商容器上标识的标签应可用。
5.4.3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确保危险标签不被移动或外表损伤,且标签保持清晰。
5.4.4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确保含有危险化学品的管道被标识含有物品名称。
4.2EHS负责管理程序,建议、协助操作人员进行风险识别,
4.3QC负责更新《危险的化学药品详细目录》,和保存和管理材料安全资料表(MSDS)。
4.4部门经理和主管负责执行建立的风险沟通程序和规则。
4.5采购部门负责标识中转容器并传达给员工。
4.6采购部门负责向供应商索取MSDS,分发给使用部门、EHS和QC,并定期更新收到的MSDS。
5.1.3储存和保管
5.1.3.1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以2个月的消耗量为控制限。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应每月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盘点。
5.1.3.2各部门主管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负责人。各部门主管应熟知MSDS资料和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条件。
5.1.3.3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须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4503-1994)分类存放的原则,使用合适的存放容器,当有其他标准存在时,标识的要求要最终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将相关的安全信息张贴在明显位置。
3.3中转容器──用来存放从化学品生产厂商和供应商的原始容器中转存的化学品。
3.4危险化学品──见《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具体包含:各类溶剂、化学试剂、各种胶类、燃料、润滑油或脂、冷却液、油漆、涂料和植物油等。
4.职责
4.1公司管理层对建立和实施程序负全部职责,但并不排除其他人员进行和履行本程序的职责。
5.1.3.4对库存的每种化学危险品应明确化学品名称及防火、防爆、有毒标识;化学危险品从原包装中取出,移到小包装或容器中后也要有产品名称等标识。
5.1.3.5相关部门主管须定期检查贮存场所、通风、电气设备等,确保安全贮存。
5.1.3.6剧毒化学品应贮存在带锁的柜子中,钥匙由该部门的主管保管。任何使用都必须有使用登记,内容包括用途、用量及使用人。
5.1.1.1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具有生产或经营化学品的许可证照、工商营业执照。
5.1.1.2对于生产中首次使用的化学品要进行购入前评估,禁止采购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品,禁止采购以国家淘汰工艺生产的物料,原则上不允许采购国家严格限制使用的物料,在不得不采购的情况下要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同时严格限制其使用。
5.9.6.2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控制程序》的要求,在开始此类工作时,应先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5.9.7如因为商业秘密,治疗化学品暴露人员的医务人员或护士不认为MSDS具有全部信息,化学品制造商应立即公布特殊的化学特性。治疗医务人员和护士应负责最终决定是否紧急救护。
5.10外部承包商
本程序中涉及的处于危险化学品暴露中的外部承包商的条款在《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进行了详细描述。
5.10.1在开始工作前,由EHS或本工厂项目协调人员指定的人员应向外部承包商提供指导。
5.10.2指导包含下列内容
承包商可能在施工中暴露于化学品的潜在风险,及需要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当发生涉及化学品的意外事故时应采取的行动MSDS位置
1.目的
提高在日常工作中,或可预知的紧急情况下接触或暴露在化学品下的员工的健康意识。通过容器标签、材料安全信息表(MSDS)和培训达到本程序目的。本程序将提高员工主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改善安全工作规范、帮助员工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潜在的暴露。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4503-1994)的要求,编写文件化程序,并切实实施。
5.1.1.6采购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须要求供方随货提供化学品的MSDS资料。
5.1.1.7各部门须将常购危险化学品清单报EHS,任何改变(停止购买、新购买)都必须预先通知EHS。
5.1.2运输
5.1.2.1运输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化学危险品的泄漏、燃烧或爆炸,选择有资质的危险品运输商。使用专门的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具有资格证书。
5.5材料安全信息表(MSDS)
5.5.1在接收或将化学品包括样品带入公司前,必须先获得MSDS。
EHS应保存MSDS清单。各部门存放MSDS的位置应有完整的MSDS,并且员工在本班次中可以容易获得。
-公司使用的化学品应由部门或班组进行分类。
-MSDS存放处将应包括下列各项的复印件:
-危险的化学品详细目录
5.9.4员工培训包括:
-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区域操作程序的相关信息,包括身体和健康风险
-MSDS的评估和解释
-MSDS沟通程序,盘点及怎样去获得的信息
-使用化学品时员工如何保护自己,如工作规范、如何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来做好防护或减少暴露
-如暴露于化学品中,该执行的程序
-如何阅读和理解危险化学品标签的信息
5.1.3.7剧毒化学品须向资深经销商购买,购买前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购买后须向公安机关登记。
5.2《危险化学品目录》
5.2.1《危险化学品目录》提供了危险化学品的清单。
5.2.2《危险化学品目录》由QC保存,至少包含
-最新清单记录日期
-最新更新日期
-标签所列出的产品名字
-化学品的批准号
-供应者或制造者名
5.8应急响应
5.8.1在化学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废弃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的处理参见《应急反应程序》。
5.9培训
5.9.1接触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化学品附近的新员工,在进行入职培训时,培训者应根据他们的工作对其进行相关的培训。
5.9.2转岗的员工应由其主管对其涉及的新岗位进行培训。
5.9.3当一种新的危险化学品被引入生产区域时,受影响的员工应接受主管的培训去评估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新风险。
5.1.1.4采购部门在采购新类别的危险化学品前,应通知EHS和QC,说明欲采购物品的详细用途和数量等,并到QC进行登记。如属于剧毒或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品,须经中国区EHS经理批准。
5.1.1.5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外包装上要有危险品名称及防火、防爆或有毒标识及符合国际或国家标准的图案标识。
5.2.3所有员工在指定场所都可从MSDS文件夹中获得《危险化学品目录》。
5.2.4各部门应制定部门《危险化学品目录》,并被发放到采购、仓库、维修、生产等部门去规范购买,并确保接收化学品的流程符合规定。
5.3化学品盘点
5.3.1EHS负责联合QC每年对工厂的化学品进行一次盘点。
5.3.2进行盘点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危险品的准确和获得计划和报告的现场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5.5.7部门经理和主管应制定适用的方法使每位员工都能阅读在本部门使用的化学品的MSDS.当员工要求时,应提供书面的MSDS文件。
5.5.8废除或被更新的MSDS应被保留30年(可保存电子版本)。
5.6使用
5.6.1使用者在使用前应了解化学品的特性和急救措施,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使用。
5.6.2在使用时,使用人应根据安全信息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配戴合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6.3使用完毕后需拧紧瓶盖或塞子防止其挥发或泄漏。
5.7废弃物处理
5.7.1在化学品使用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由各部门按特性分类暂时存放,并清晰标识,收集到一定数量后,由EHS和QC联系处理合同商统一处理。
5.7.2承包商带入公司的危险品废弃物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由承包商处理,如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含包装)遗弃在公司内,公司将有权要求承包商进行处理或由公司进行处理,但承包商将承担相应的处理费。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工厂内所有在日常工作中从事和接近化学品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和承包商员工)。另外,本程序的一些条款适用于可能暴露在本工厂内的化学品或将化学品带进本工厂的外来承包商人员。
3.定义
3.1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材料安全资料表
3.2外部承包商人员──在本工厂进行工程施工的外部公司的员工,由外部公司进行管理,例如,装卸工、易嘉、美洁劳务工等。
-员工怎样能获得和使用风险信息
-对于减少或防止暴露,本工厂已实施的措施
5.9.5根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程序》现场培训和评估程序,所有培训应由培训执行人记录。
5.9.6非常规工作
5.9.6.1当员工被分配去未标识含有化学品管道的区域或已出现化学品(例如限定空间),他们的主管应负责建议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5.5.4接收部门接收的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或没有MSDS的任何危险化学物品未经EHS经理批准前,应禁止使用和发放。
5.5.5部门经理和主管负责将已进入他部门的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向EHS汇报。
5.5.6在涉及化学品暴露的伤害和疾病发生时,应急反应人员应评估相关的化学品MSDS中的健康危害信息。如需外部治疗,应急反应人员将携带一份MSDS提供给医疗人员作为参考。
5.4.5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确保对中转容器正确标识.
5.4.6供应部门应有中转容器的标签而且当需要时标识中转容器。
5.4.7中转容器标签必须明显标识并至少包含下列的信息:
-化学品或产品的名称
-重要的物理特性和健康危害警告
5.4.8可识别的选择方法
容器标签并不是一种识别化学品危害的合理方法,印刷的标识和其他通知应被贴在危害附近的场所。例如从丙烷动力的车辆上排放的一氧化碳,焊接烟气等。
4.7新员工培训人员负责按照本程序要求对新员工进行培训。
4.8主管负责对在最初的职员培训计划中未包括的要求的培训。
5.程序
本规定将会通过风险识别、危险的化学药品详细目录、材料安全资料表、容器标识和其他形式如警告、化学品安全操作和应急反应程序等方式来实施。
5.1风险识别
5.1.1在采购和接收,或将化学药品带进本工厂前,须按照本程序获得批准。
-完整的MSDS
5.5.2当采购部门下订单采购公司目前在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时候,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最新版本的MSDS。
5.5.2.1这将通过写有“在首次发运前或产品发生较大改变时,请先提供MSDS”特定字句的新化学品采购订单来完成。
5.5.2.2化学品的首次订单应附有包括最新版本MSDS。
5.5.3任何进入公司带有MSDS的发运文件应通知EHS。
5.10.3本工厂项目负责人应负责获得外部承包商带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的信息。
5.10.4承包商将危险化学品带入公司前,须向EHS提交将带入的危险化学品清单和相应的危险化学品MSDS。在项目开始前,外部承包商必须先获得EHS经理的批准,才可以将危险化学品带入本工厂。
6.相关文件
7.相关记录
5.3.3《盘点报告》应包含下列的数据:
-盘点日期
-危险化学品清单
-现场危险的材料的数量
5.4容器标识
5.4.1采购部门应要求供应商对采购的化学品进行标识。
5.4.2当可行时,制造商容器上标识的标签应可用。
5.4.3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确保危险标签不被移动或外表损伤,且标签保持清晰。
5.4.4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确保含有危险化学品的管道被标识含有物品名称。
4.2EHS负责管理程序,建议、协助操作人员进行风险识别,
4.3QC负责更新《危险的化学药品详细目录》,和保存和管理材料安全资料表(MSDS)。
4.4部门经理和主管负责执行建立的风险沟通程序和规则。
4.5采购部门负责标识中转容器并传达给员工。
4.6采购部门负责向供应商索取MSDS,分发给使用部门、EHS和QC,并定期更新收到的MSDS。
5.1.3储存和保管
5.1.3.1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以2个月的消耗量为控制限。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应每月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盘点。
5.1.3.2各部门主管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负责人。各部门主管应熟知MSDS资料和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条件。
5.1.3.3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须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4503-1994)分类存放的原则,使用合适的存放容器,当有其他标准存在时,标识的要求要最终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将相关的安全信息张贴在明显位置。
3.3中转容器──用来存放从化学品生产厂商和供应商的原始容器中转存的化学品。
3.4危险化学品──见《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具体包含:各类溶剂、化学试剂、各种胶类、燃料、润滑油或脂、冷却液、油漆、涂料和植物油等。
4.职责
4.1公司管理层对建立和实施程序负全部职责,但并不排除其他人员进行和履行本程序的职责。
5.1.3.4对库存的每种化学危险品应明确化学品名称及防火、防爆、有毒标识;化学危险品从原包装中取出,移到小包装或容器中后也要有产品名称等标识。
5.1.3.5相关部门主管须定期检查贮存场所、通风、电气设备等,确保安全贮存。
5.1.3.6剧毒化学品应贮存在带锁的柜子中,钥匙由该部门的主管保管。任何使用都必须有使用登记,内容包括用途、用量及使用人。
5.1.1.1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具有生产或经营化学品的许可证照、工商营业执照。
5.1.1.2对于生产中首次使用的化学品要进行购入前评估,禁止采购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品,禁止采购以国家淘汰工艺生产的物料,原则上不允许采购国家严格限制使用的物料,在不得不采购的情况下要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同时严格限制其使用。
5.9.6.2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控制程序》的要求,在开始此类工作时,应先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5.9.7如因为商业秘密,治疗化学品暴露人员的医务人员或护士不认为MSDS具有全部信息,化学品制造商应立即公布特殊的化学特性。治疗医务人员和护士应负责最终决定是否紧急救护。
5.10外部承包商
本程序中涉及的处于危险化学品暴露中的外部承包商的条款在《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进行了详细描述。
5.10.1在开始工作前,由EHS或本工厂项目协调人员指定的人员应向外部承包商提供指导。
5.10.2指导包含下列内容
承包商可能在施工中暴露于化学品的潜在风险,及需要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当发生涉及化学品的意外事故时应采取的行动MSDS位置
1.目的
提高在日常工作中,或可预知的紧急情况下接触或暴露在化学品下的员工的健康意识。通过容器标签、材料安全信息表(MSDS)和培训达到本程序目的。本程序将提高员工主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改善安全工作规范、帮助员工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潜在的暴露。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4503-1994)的要求,编写文件化程序,并切实实施。
5.1.1.6采购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须要求供方随货提供化学品的MSDS资料。
5.1.1.7各部门须将常购危险化学品清单报EHS,任何改变(停止购买、新购买)都必须预先通知EHS。
5.1.2运输
5.1.2.1运输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化学危险品的泄漏、燃烧或爆炸,选择有资质的危险品运输商。使用专门的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具有资格证书。
5.5材料安全信息表(MSDS)
5.5.1在接收或将化学品包括样品带入公司前,必须先获得MSDS。
EHS应保存MSDS清单。各部门存放MSDS的位置应有完整的MSDS,并且员工在本班次中可以容易获得。
-公司使用的化学品应由部门或班组进行分类。
-MSDS存放处将应包括下列各项的复印件:
-危险的化学品详细目录
5.9.4员工培训包括:
-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区域操作程序的相关信息,包括身体和健康风险
-MSDS的评估和解释
-MSDS沟通程序,盘点及怎样去获得的信息
-使用化学品时员工如何保护自己,如工作规范、如何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来做好防护或减少暴露
-如暴露于化学品中,该执行的程序
-如何阅读和理解危险化学品标签的信息
5.1.3.7剧毒化学品须向资深经销商购买,购买前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购买后须向公安机关登记。
5.2《危险化学品目录》
5.2.1《危险化学品目录》提供了危险化学品的清单。
5.2.2《危险化学品目录》由QC保存,至少包含
-最新清单记录日期
-最新更新日期
-标签所列出的产品名字
-化学品的批准号
-供应者或制造者名
5.8应急响应
5.8.1在化学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废弃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的处理参见《应急反应程序》。
5.9培训
5.9.1接触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化学品附近的新员工,在进行入职培训时,培训者应根据他们的工作对其进行相关的培训。
5.9.2转岗的员工应由其主管对其涉及的新岗位进行培训。
5.9.3当一种新的危险化学品被引入生产区域时,受影响的员工应接受主管的培训去评估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