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团队(教学实验中心)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工业大学科研团队(教学实验中心)负责人
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我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23号)等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及本单位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全面负责广东工业大学科研团队(教学实验中心)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本团队(中心)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师生员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编写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应急演练。
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实验、设备规范使用的指导和培训。
3.落实实验室人员及实验项目准入制度,对团队(中心)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的评估、审核。
4.为团队(中心)师生员工按需配备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加强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医用药品的建设与维护。
5.定期、不定期组织内务整理及安全隐患自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接受学校和所在单位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检查与评估,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6.按照学校和学院(部、中心、研究院)的要求,做好其它相关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报送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信息和资料。
7.未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按学校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科研团队(教学实验中心)负责人、所在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责任人任期相同。
如遇责任人变动,相应职责由接任者继续履行,重新签订责任书。
学院(部、中心、研究院)(盖章):科研团队(教学实验中心)责任实验室房间号:
分管负责人(签名):科研团队(教学实验中心)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
1、第二点“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部分,可根据学院学科特色适当增加;落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