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湘潭市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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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湘潭市反洗钱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7.24
•【字号】潭政办函[2013]92号
•【施行日期】2013.07.2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湘潭市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潭政办函〔2013〕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昭山、天易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切实加强反洗钱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湘潭市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陈小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宾如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明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员:熊日平市纪委副书记
周凯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晓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剑波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碧波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碧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市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