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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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
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交函运[2014]693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4.08.22
【实施日期】2014.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函运﹝2014﹞6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宣传和引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关于“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的宣传和引导”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决定自2013年起,于每年9月16日-22日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现将2014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4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优选公交、绿色出行”,活动时间为9月16日-22日。
(二)活动目标。
以服务“四个交通”建设为统领,围绕“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主题,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公共文化活动,提高社会各界的公共交通参与意识,改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外部环境,推动城市交通发展理念的转变,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的社会风尚。
(三)活动原则。
--广泛参与。
充分调动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公共交通企业、行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
--便民惠民。
以改善公交服务、方便公众出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活动实施,积极研究出台改善公交服务的便民惠民措施,完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
--因地制宜。
紧密结合当地特点和公共交通发展实际,灵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公共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文化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成效。
--节俭高效。
活动的组织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
各地要围绕“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当地特点,积极开展特色鲜
明、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和参与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
一是在“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期间,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前往公交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