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云冈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云冈机场净空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航空运输
【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15]37号
【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30
【实施日期】2015.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云冈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5]37号)
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15]3 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会议纪要》([2014]第132 期),为建立大同云冈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民用机场的净空保护工作,经大同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大同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民航机场净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协
调、督促解决机场净空保护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对机场净空保护落实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落实领导有关净空保护方面的批示,建立净空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机场净空满足运行安全要求。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大同市政府、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资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市装备园区管委会、市无线电管理局、大同县政府、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大同民航机场管理局组成。
大同民航机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大同民航机场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