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大中专院校学生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大中专院校学生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3.29
•【字号】蚌政办秘〔2020〕13号
•【施行日期】2020.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大中专院校学生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的通知
蚌政办秘〔2020〕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中专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各大中专院校在人才智力上的交流合作,吸引更多优秀大中专学生在蚌就业创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学生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接机制
(一)岗位征集。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填报《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学生实习岗位信息表》(附件2),每年3月和10月底前送至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机关事业单位均需
制定接收实习生计划,各县区同时要以“十强”“三十佳”和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征集企业实习岗位。
(二)统一报名。
各院校统一组织学生开展报名、审核、遴选等工作,每年4月和11月底前填报《大中专院校学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报名登记表》(附件3)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选派对接。
根据报名和岗位征集情况,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市领导小组按“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下达实习计划,选派学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到企业实习的,市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大中专院校与企业对接。
二、实习支持政策
(一)大中专院校学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由实习单位负责保障和发放,确有困难的,按现行经费供给渠道申请财政专项经费支持。
实习期间,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由实习单位实报实销,工作用餐和往返交通(三县含住宿)费用由实习单位解决。
(二)大中专院校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支付实习报酬。
大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的,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在蚌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蚌政办〔2018〕11号)规定,财政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大学生生活补助。
职业院校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3个月以上的,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暂行)的通知》(蚌政秘〔2019〕18号)规定,财政给予每名学生500元/月补助,最长补助6个月。
三、实习保障措施
(一)成立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
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大中专院校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各院校和实习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等相关规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切实做好实习管理工作。
(三)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县区、本系统(单位)实习岗位征集、实习保障、日常管理等工作。
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督促协调各县区和机关事业单位做好实习岗位征集、实习学生岗位选派工作。
市教育局要协调配合各大中专院校做好在校学生实习报名等工作。
市财政局要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预算部门单位做好经费保障落实工作。
2020年3月29日
附件
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学生实习岗位信息表
注:“岗位要求”包括对实习岗位的工作描述、实习时间段、工作时间及特殊岗位对政治面貌、性别、学历等的要求。
附件
大中专院校学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报名登记表
填报学校:(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报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