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管理分局职工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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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管理分局职工守则
第一篇:水政管理分局职工守则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依法治水,依法护堤。
二、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知识文化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为x 堤防建设服务。
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爱劳动的新一代堤防建设人才。
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爱岗敬业,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奉公,文明执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自觉维护x堤防队伍声誉。
四、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五、精心勘测、精心设计、精心管理,不断提高堤防管理水平,忠于职守,勤奋学习,勤奋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弘扬抗洪精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勇创新业。
xx管理分局管理模式
人员精、素质高、机构简、管理严、奖罚明、用人活、效率高。
xx管理分局用人原则
1、看学历,不唯学历,要会干的;
2、看年龄,不搞一刀切,要能干的;
3、看人才,不求完人,要有真本事的;
4、能者上,庸者下,量才而用,注重实效。
xx管理分局培养人才准则
以提高道德水平来培养“正才”,防止“邪才”;以提高见识水平来培养“明才”,防止“盲才”;以提高知识水平来培养“通才”,防止“偏才”;以提高健康水平来培养“壮才”,防止“弱才”;
xx管理分局培养和锻炼人才途径
一是通过实践来增长才能;二是通过学习来增长才能;三是通过竞争和自我否定来增长才能
xx管理分局职工必须具备的精神
一、“自加压力、自找苦吃、自强不息”的三自精神;
二、“绝处求生存、逆境求发展”的拼搏精神;
三、热爱本职工作、乐于无私奉献的爱岗敬业精神;
四、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步调一致的集体主义精神;
五、高标准、严要求、争上游、创一流的竞争创新精神。
第二篇:水政管理分局职工守则
文章
来源莲
山课件 w ww.5 Y K j.Co M 6
X管理分局职工守则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依法治水,依法护堤。
二、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知识文化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为X堤防建设服务。
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爱劳动的新一代堤防建设人才。
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爱岗敬业,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奉公,文明执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自觉维护X堤防队伍声誉。
四、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五、精心勘测、精心设计、精心管理,不断提高堤防管理水平,忠于职守,勤奋学习,勤奋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弘扬抗洪精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勇创新业。
XX管理分局管理模式
人员精、素质高、机构简、管理严、奖罚明、用人活、效率高。
XX管理分局用人原则
1、看学历,不唯学历,要会干的;
2、看年龄,不搞一刀切,要能干的;
3、看人才,不求完人,要有真本事的;
4、能者上,庸者下,量才而用,注重实效。
XX管理分局培养人才准则
以提高道德水平来培养“正才”,防止“邪才”;以提高见识水平来培养“明才”,防止“盲才”;以提高知识水平来培养“通才”,防止“偏才”;以提高健康水平来培养“壮才”,防止“弱才”;
XX管理分局培养和锻炼人才途径
一是通过实践来增长才能;二是通过学习来增长才能;三是通过竞争和自我否定来增长才能
XX管理分局职工必须具备的精神
一、“自加压力、自找苦吃、自强不息”的三自精神;
二、“绝处求生存、逆境求发展”的拼搏精神;
三、热爱本职工作、乐于无私奉献的爱岗敬业精神;
四、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步调一致的集体主义精神;
五、高标准、严要求、争上游、创一流的竞争创新精神。
文章
来源莲
山课件 w ww.5 Y K j.Co M 6
第三篇:水政管理实习报告
水政管理实习报告
实习时间:2011年10月12日
实习地点:水利部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河道管理三处红旗渠纪念馆实习目的及意义
通过水政管理实习,让我们到水利部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亲身感受水处理纠纷的种种事件。
全面而深刻地了解他们的组织运行现状,把相关的课本理论知识和管理实际紧密地联系起来,能够用专业的眼光去发现问题,学会从专业的角度去分析问题或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并且能够进行反思,在思考和探索中加深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和领悟。
实习内容
2011年10月12日。
天气不晴朗,但是经过前几天雨水的冲刷,空气格外的清新。
我们七点三十分钟在旧教门口集合,八点准时出发,开始了一天的实习。
我们实习的第一站是水利部海委漳河上有管理局—河道管理三处(漳河上游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水政监察三支队)。
经过三个小时的颠簸,我们到达了漳河上游管理局—河道管理三处所在的村庄。
由于所在处是山区,旅行客车不能直接送到目的地,裸露的岩石是山中的一大景色。
我们步行三十分钟到达了最终目的地。
漳河上游管理局河道管理三处是在1993年4月底成立的,负责管理漳河干流、清漳河匡门口水文站以下至观台水文站以上河段。
大跃峰渠首枢纽控制工程由拦河坝、进水闸、退水闸等几部分组成,大跃峰渠首枢纽工程控制灌溉面积30.5万亩,属于三等三级的中型工程。
来到河道管理三处后,为我们讲解的是毕业于武汉大学农业水利工程的一位工作人员。
他带领我们参观了引水渠和退水渠的工作室,工作室里面十分干净。
同时他一边为我们讲解河道三局的主要工作任务及平时的工作任务。
介绍了成立河道管理三处的主要目的是对浊漳河侯壁水文站以下、清漳河匡门口水文站以下至漳河干流观台水文站以上的水事纠纷多发河段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实施漳河水量分配方案,解决漳河水事纠纷,保持该地区水事秩序稳定。
还有河道管理局成立的背景。
自50年代以来,两岸群众就因争水和争滩地等问题发生纠纷。
1976年河北、河南两个沿河村庄因围河造地发生械斗,河南省古城村一人被枪击致死。
80年代后,沿河邻省边界地区因无序开发而引起的水事纠纷愈加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先后发生爆炸、械斗、破坏水利工程等多起恶性事件。
党中央、国务院数十次批示,要求两省政府采取措施,解决纠纷,维护稳定。
1989年6月3日,国务院批转了水利部的《漳河水量分配方案》。
1992年水利部又协调两省签订了《关于解决漳河水事纠纷的协议书》,还专门设立了漳河上
游管理局,负责三省边界地区108公里河段的统一管理。
上游局成立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热点矛盾,犹如消防队员,四处奔波,八方扑救。
尽管与两省各级政府协同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没有从水资源这个根本抓起,治标未治本。
1999年春节期间,河南省林州市古城村与河北涉县黄龙口村间因水事纠纷又发生爆炸、炮击事件,3000多间民房遭到破坏,近百名村民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在参观完后,工作人员在院子里的石坐上为我们具体讲解了漳河上游管理局河道管理三处的地理位置,漳河上游管理局管辖晋、冀、豫三省交界地区漳河水事纠纷多发河段的108公里河道,涉及山西省平顺县、河南省林州市、安阳县和河北省涉县、磁县。
上游是山西,下游河北、河南两省以河为界。
沿河直接从漳河引水的有著名的河南省红旗渠、跃进渠,河北省大跃峰渠、小跃峰渠等灌区。
河道虽不长,但两侧崇山峻岭,悬崖峭壁,耕地很少,群众只能依赖人均只有几分地的河滩地,生活贫困。
所以出现水处理纠纷的事情就比较多。
平时的主要工作也是处理水纠纷,主要是处理省级水纠纷。
随后又为我们讲解了他当时处理水纠纷的亲身经历。
在工作人员为我们讲解的同时,热情的后勤人员为我们准备了热水、一次性水杯还有山区纯天然的柿子。
工作人员在讲解完后,我们开始了自己的午餐,吃完自己带的食物后,我们便回到了客车上。
准备向下一站出发。
我们实习的第二站是红旗渠风景区。
经过大约三十分钟的路程,我们首先到达了洛丝潭风景区。
络丝潭风景区座落在青年洞西约1公里处,亦名“天桥断”。
“络丝潭”因其潭深一络蚕丝而得名,又因浊漳河有“九峡十八断”,此处乃一较大断崭跌水,上有连接豫、冀两省的峡谷索桥,故称“天桥断”。
这里有漳河名胜“小三峡”,可放艇畅游而尽享潭中山水风光;有神秘莫测的“神龟洞”,可欣赏神龟救民的美丽传说;还有凌空高悬的“铁索桥”等古迹名胜。
这里到处是裸露的岩石,这里是三省交界处,在瀑布的南面边是河南省,西面是山西省,北面是河北省。
在这里我第一次走过铁索桥、浮桥。
走在上面虽然晃动比较大,但是还是感觉比较安全的。
我们在这这里尽
情的玩耍,拍照。
给实习带来了莫大的乐趣。
大约90分钟后,我们便乘车到达了红旗渠纪念馆,红旗渠纪念馆,位于河南省林州市,是为了纪念六十年代林县人民为了改变缺水旧面貌,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修造红旗渠这一伟大创举而建立的。
是河南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红旗渠于1960年2月动工,1969年7月竣工。
10万人苦干10个春秋,削平1250个山头,架设152个渡槽,凿通211个隧洞,共挖砌土石1515.82万立方米,建成总干渠长70.6公里,灌区渠道总长4013.6公里,中小型水库和塘堰396座,库容6000余立方米,形成为引、蓄、提、灌、排、电相结合的大型水利工程。
被称为“人工天河”,“世界第八奇迹”。
当缓步走在渠边,仔细辨听着渠水流淌时的声音,不禁感叹红旗渠工程的伟大。
正是这绵延1500多千米的红旗渠的建成,彻底改变了林州人世世代代贫穷缺水的命运;也正是达伟大的人造奇迹中孕育而生的红旗渠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奋发进取,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红旗渠就是这样淌着血汗修成的。
伟大的红旗渠精神就是在这样的修建过程中孕育而成的。
到达了纪念馆内我们一边听着导游介绍,一边参观展厅。
听着导游介绍当时缺水的情况和感人的故事,心情骤然失落起来,同时感觉到现在的幸福生活。
我们看到其中有这样一幅场景:一位老汉双膝跪地,双手向天,似向苍天求救,老汉身后,放着一副空空的水桶和一根被压弯的扁担,导游介绍说:这就是发生在“桑耳庄”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位杨老汉,刚刚取了个如花似玉的儿媳妇,在大年三十一大早,杨老汉就挑着水桶到十里以外去挑水,井边挑水的人,队伍排得如长龙。
好不容易,杨老汉打上水赶回家中,儿媳心疼公公,急忙去接,一不小心,两桶水打翻在地。
儿媳望着洒在地上的水,泪流满面。
她知道,没有了水,这个年就过不成了。
公爹安慰她说:明天咱去邻家借水过年。
可是,到哪去借呢?这比油还贵的水,谁愿意借?这些挑水回来的山民,为了保住桶里的水在半路上不被人抢,常常故意抓一把沙土撒到水里,使水变浑,回家等澄清后再吃。
这位刚刚过门的儿媳妇,得觉自己太没用,对不起公爹,于是在大年三十晚上,用一根麻绳结束了自己年
轻的生命。
杨老汉含恨薄葬了儿媳,自己也在大年初一的早晨悬梁自尽……。
红旗渠开闸那一天,聚集了上万名群众,从图片上,我们可以看到黑压压的一片,人头如蚁。
望着哗哗的渠水,全场沸腾,人们欢呼着、雀跃着、笑着、哭着……老人们激动得把脸贴在水面上,让泪水和渠水一起流。
他们没有物质上的奖励,只有薄薄的一张奖状,这就是红旗渠精神。
在“红旗渠纪念亭”内,主要有曾在中国农业展览馆展出过的大型红旗渠电控模型,墙壁上有介绍林州干旱历史及体现“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精神的珍贵照片,沿墙橱窗内陈列着当年修建红旗渠使用过的工具及充饥采集的野菜标本。
“碑林”记载了红旗渠修建的全过程;军民携手共创伟业的战绩;领导人亲切关怀和支持的题词手迹。
在这里既能全面阅览红旗渠的历史,又能尽情享受林簇水韵,气象清新的宜人风光。
经过一天的实习,身体虽然疲惫,但是很快乐,收获甚大。
我们不仅亲身感受水纠纷的种种事件。
把相关的课本理论知识和处理水纠纷实际紧密地联系起来,还感受到红旗渠精神,这种精神激励我们去努力奋斗。
第四篇:渝水公路分局安全管理办法
渝水公路分局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养、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分局各项工作安全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
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第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分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领导的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公局、养护中心)负责人组成。
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及养护的副局长担任。
单位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分局机关小车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
养护公司各道班设置一名道班安全员,具体负责道班的日常安全工作。
通达公司各施工工地设置工地安全员,具体负责工地施工的安全工作。
养护中心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养护中心内各类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八条
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署、协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健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审定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
(五)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九条
分局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领导贯彻执行落实各项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和任务。
(二)制定、修订分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协助参与制定其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经常检查分局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帮助指导按规程操作,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作业。
(四)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宣传、学习、教育工作。
(五)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建立、完善、整理分局安全生产档案。
(六)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道班(工地)安全员职责
(一)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负责道班(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职工进行业务指导。
(二)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做好学习记录。
做好道班(工地)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负责道班(工地)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情况及时上报并处理。
(四)做好职工上路作业安全工作,教育职工必须穿戴安全服帽,作业机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五)每天做好道路巡路安全检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发现情况能处理的及理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通达公司、养护公司职责
(一)在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负责分局辖区内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桥梁经常性检查工作,根据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做好各类桥梁的安全防护工作,日常保养工作。
(四)公司配备兼职安全员,各道班、工地配有相应的班组安全员,实行层层管理。
(五)经常检查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操作,督促检可整改,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道班(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六)抓好职工和外聘人员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安全学习,检查等活动。
(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做好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
第四章
安全责任与追究
第十二条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与分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实行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一)分局局长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全部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领导责任;
(二)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二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直接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专职(兼职)安全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三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监督、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管理责任;
(四)、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间接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管理责任;
(五)各基层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在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
(六)事故当事人在安全生产中是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遵章守纪、防范事故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责任;
(七)其他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是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监督、制止、纠正违章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责任。
第十四条在工程、养护、运输、房建等工程项目发包时,应签订《安全责任状》和《施工安全协议书》,同时进行安全技
术交底。
特殊工种作业岗位严禁使用临时工,施工期间应严格检查承包队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用具,竣工验收时,应有安技部门参与验收。
第十五条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领导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追究规划设计人员的责任;
(二)因规章制度不健全,由“三违”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因施工、安装、检修、质量、管理上的错误和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不按规定进行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年检年审、办理保险业务,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
和相关责任人的主要责任: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
(二)未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安全学习、培训、进行宣传教育。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未进行岗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制止,造成财产损坏、丢失和安全事故;
(四)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未按劳动保护“三同时”规定运行;
(五)对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学习培训、考核,即安排上岗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
(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引发的安全事故;
(七)在公路上堆放砂石等公路施工材料引发的安全事故;
(八)购置劣质、性能失效的生产用具、机械材料、生活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九)施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使用承包队伍未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和《安全责任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上路作业未穿戴安全服帽、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施工路段未设置安全标志;
(十一)无证、酒后驾车、私自用车、对外运输,行车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
(十二)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驾操无安全保障和带“病”车辆、机械行驶、运转,造成的安全事故;
(十三)酒后跟班作业,影响工作和生产安全;
(十四)冬季夜间睡觉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
(十五)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向上级领导汇报、瞒报,造成后果的;
(十六)对违规违纪处罚,不正确对待,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影响生产和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七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公安交警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经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重新作出的
事实认定,按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
不牵涉到外籍的安全事故,以市局安委会和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调查、分析、认定、处理结果为依据,分别追究领导责任,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五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调查、分析、研究,可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扣发工资等办法进行处罚。
坚持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分析、讨论、认定进行责任划分,事故责任分为三种:
(一)领导责任;
(二)间接责任;
(三)直接责任;其中直接责任又分为以下六种:
1、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4、次要责任;
5、一定责任;
6、无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处理如下: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扣除单位负责人工资200元;
(二)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未设立安全员及醒目安全标志,扣除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工资各200元;
(三)路面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安全服、帽,少一样扣50元,施工作业中未设置安全标志,扣在场责任人工资100元;
(四)不按规定组织、参加学习,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单位负责人工资100元,职工每人50元(休假人员除外);
(五)机动车在行驶中搭乘外籍和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现一次按每人50元扣除驾驶员工资;发生事故造成后果与经济损失的由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