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榜考生告北京语言大学胜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落榜考生告北京语言大学胜诉
认为自己被冒名顶替要求学校公开完整录取信息
晨雾 / 转帖
白女士报考北京语言大学,参加了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但未被该校录取。
白女士认为有人冒名顶替,故此向语言大学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在得到校方答复后,白女士认为信息并不完整,向法院提起诉讼。
昨天上午,该案一审在海淀法院宣判,语言大学被责令要求公布完整录取名单等信息。
据悉,该案是新《行政诉讼法》及立案登记制度正式实施后,海淀法院首次受理的以高校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考生起诉语言大学
不过白女士认为答复书只公开了部分信息,侵犯了其知情权,将语言大学诉至海淀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语言大学于2014年4月30日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书,责令其依法限期内履责重新予以答复,并公开原告申请获取的相关信息。
对此,被告语言大学辩称其不是行政机关,因此主体不适格,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也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其次,被告认为依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北京语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对原告提出的申请事项作出了及时、完整的答复,告知并提供了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了理由。
此外,语言大学还认为白女士起诉的事实不存在,与本案无关联,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要求披露完整信息
宣判后,双方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北京晨报记者黄晓宇
新京报:
疑考研遭冒名顶替诉北语求录取名单
法院审理认为北语信息公开存有不当,一审判决支持考生诉求
原告白某在宣判后接受记者采访。
新京报记者王贵彬摄
新京报讯(记者王巍)考研未被北京语言大学(以下简称北语)录取,43岁的白某认为
在研究生考试中存在冒名顶替的情况,要求北语公开硕士研究生入学及录取等相关信息。
对此,北语并未全部公开,白某遂将北语诉至法院。
考生怀疑自己遭冒名顶替
北语:有些信息未公开因涉及个人隐私
被告北语辩称,北语对白某提出的申请事项作出了及时答复,告知并提供了可以公开的内容,对于不予公开的部分也说明了理由。
北语表示,白某所说的冒名顶替并无事实依据。
法院:北语应重新答复信息公开请求
晨雾点评:
这个案子有点意思。
语言大学事先可能没有料到自己会败诉。
另外,这种信息公开涉及到某些个人姓名等隐私,允许公开的的尺度如何界定?照此推论,在高招录取后,假设一所高校的投
档线是600分,某考生599分未能录取而怀疑高校或者高招办有猫腻,他能否要求高校或者
高招办将高校600-605分考生录取名单公开,或者进一步要求他所填报该校所有专业录取考生名单和分数公开?这个案子的判决具有导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