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201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201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02.21
•【字号】红桥政办发〔2013〕4号
•【施行日期】2013.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201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红桥政办发〔2013〕4号
各有关单位:
红桥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区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红桥区的建设和发展集思广益,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提案,有利地支持和帮助政府工作。

为做好201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区“两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基本情况
今年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区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收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提出的建议、提案共376件(代表建议117件,政
协提案259件)。

涉及由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的279件,其中代表建议77件;政协提案202件。

建议和提案涵盖了我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等诸多方面,创意新颖、中肯可行,体现出广大代表、委员对我区发展的迫切心情,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愿望和呼声。

在这些建议、提案中,经济、财政、科技工作方面56件,其中代表建议13件,政协提案43件,占总数的20.07 %;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108件,其中代表建议42件,政协提案66件,占总数的38.71%;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方面44件,其中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38件,占总数的15.77%;公安、交通、民政、人力社保、街道工作方面71件,其中代表建议16件,政协提案55件,占总数的25.45%。

这些建议和提案所涉及的问题,按照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分别涉及37个承办单位。

二、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3年是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更高标准加快建设西站城市副中心,努力提升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一年。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将办理工作与本部门当前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加大采纳解决落实和督办工作力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诚心诚意听取意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举一反三推进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全年的办复工作。

三、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按期办复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迅速展开工作,今年的办复期自2013年2月26日起至5月26日止,办复期为三个月。

承办件在1-5件的一个月内完成;6-10件的二个月内完成;10件以上的单位三个月内完成,各承办单位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复完毕。

通过办理建议提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
接、最现实的问题。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大局的稳定,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严格制度,落实要求,规范办理程序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制度、协商办理制度和答复制度,确保办理时责任明确、协商充分,答复时快速及时、明确具体。

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开门办理,加强与代表、委员的面对面沟通,使建议、提案办理更具针对性。

力求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

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努力提高办复率、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

(三)注重采纳,加强督办,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积极采纳建议提案中的合理化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对所提的建议提案,能够采纳落实的,要认真落实;因条件所限暂不能采纳落实的,要制定计划,逐步采纳落实;对不能采纳落实的,要向代表委员讲明原因、解释清楚、求得理解。

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要重新办理。

区政府办公室对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跟踪督办,狠抓落实,对办理工作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推广,对重答复轻落实、敷衍塞责的单位提出批评,进而推动全区的办理工作。

四、今年区政府重点督办十件建议和提案
(一)马元威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红桥区楼宇经济建设发展”的建议(代表建议第2号)由区商务委承办
(二)刘秋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危旧平房拆迁速度”的建议(代表建议第21号) 由区房管局承办
(三)马银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治理绥中路至唐家湾摊贩占路经营影响交通”的建议(代表建议41号)
由区综合执法局承办
(四)蒋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园林部门定期修剪树枝”的建议(代表建议43号)由区环境公司承办
(五)刘文广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整修邢台里地区路面”的建议(代表建议第46号)由区市政局承办
(六)穆岩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提案(政协提案第28号)由区合作交流办承办
(七)民革区委会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政协提案第39号)由区科委承办
(八)杨林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工建设泰达地区配套幼儿园”的提案(政协提案第52号)由区建委、教育局承办
(九)崔新建委员提出的“关于主干道路及人群活动集中地区增设公厕和垃圾箱”的提案(政协提案第96号)
由区市容园林委承办
(十)区侨联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养老工作”的提案(政协提案第185
号)由区民政局承办
2013年2月2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