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终考察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农人字[2008]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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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终考察考核工作的通知
正文:
----------------------------------------------------------------------------------------------------------------------------------------------------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终考察考核工作的通知
(鲁农人字〔2008〕59号)
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做好我厅2008年度考察和考核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鲁人发〔2007〕98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等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考核内容及标准》(见附件1),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认真搞好考察和考核。

厅属各单位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思想、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明年的工作计划。

在此基础上,从本单位实际出发,采取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年度考核评比。

同时,由厅考核评比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厅党组《关于加强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意见》(鲁农发〔2004〕32号),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山东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暂行办法》(鲁组通字〔2000〕22号),对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进行考核;按照《山东省农业厅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鲁农人字〔2007〕1号)和《山东省农业厅2008年度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鲁农人字〔2008〕10号)要求,组织对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考察范围
年度考核的范围包括:厅机关、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省扶贫办公室、厅属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下在职工作人员,省农机办、省畜牧兽医局副职。

其中,新接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和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参加所在单位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年内变动工作岗位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介绍其表现情况,参加现工作单位的考核,其中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确定晋升职务的,按现任职务直接确定考核等次;外出帮助工作和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的,由帮助工作单位或学习、培训单位写出评语,原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办理退休手续的当年可计算为一个考核年度;机关提前离岗人员不参加考核,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按称职对待;军转干部当年转业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如果没有大的问题,应定为称职或合格等次;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要根据厅里的部署自行组织总结考核评比工作,并将考核评比结果报厅备案。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察的范围是:厅机关(含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企业领导班子和成员,省农机办、省畜牧兽医局、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副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职及处级干部。

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范围是:提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满的干部。

2008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范围是:厅机关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

三、方法步骤
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按照个人或单位总结、群众评议、民主推荐、组织审查批准等程序进行。

各项考察考核工作统筹安排,合并进行,结果互为认证,相互补充。

第一步,各处室、单位进行总结考核评比。

各处室、单位进行个人总结、交流和评议,并进行考核评比。

机关各处室要对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分别提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初步建议,各事业单位对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分别提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初步建议。

优秀人选按照分配的名额(附后)等额推荐产生。

在处室工作的工勤人员,参加所在处室的考核,其优秀等次人选,由所在处室推荐(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经办领导批准后推荐1名人选),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厅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考评办)平衡产生。

第二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察。

按照厅党组《关于加强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意见》(鲁农发〔2004〕32号)的要求,对机关处室(含开发办综合财务处、土地治理处、多种经营处)、事业单位、企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含扶贫办处级干部)和农机办、畜牧兽医局、开发办、扶贫办、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副职进行年度考察,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

同时,按照《山东省农业厅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发放《岗位目
标责任制考核处室(单位)评价表》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处室(单位)自评表》,对照《2008年度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各处室、单位进行自评打分。

第三步,对处室、单位进行考核评比。

厅领导集中听取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后,依据各单位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厅领导填写《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厅领导评价表》,各处室、事业单位、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填写《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处室(单位)评价表》。

第四步,组织审定。

厅考核评比领导小组根据各处室、单位报送的考评结果,结合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察情况,提出处室、单位工作人员考评意见;同时,对各处室和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处室(单位)自评、厅领导打分与单位互评分进行汇总排序,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统筹提出2008年度先进集体的建议,报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情况,报厅党组研究。

第五步,全厅总结和表彰。

2009年1月中旬,召开厅机关全体公务员、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厅主要领导总结2008年度工作,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宣布2008年度考核结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凡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的人员由厅给予嘉奖奖励,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搞好年度总结考核评比和考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处室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坚决杜绝不按程序办事和“以票取人”、“以评代考”等简单化做法。

为加强对全厅总结与考核评比工作的领导,厅里成立考核评比领导小组,战树毅同志任组长,刘芳原、陈群力同志任副组长,人事处、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纪检组的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具体负责全厅的年度考核评比和考察工作。

(二)确保考察和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进行年度总结考核评比和考察是全面检查领导班子和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有效形式,是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

各处室和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要严格标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地指出每一位被考核者的成绩和不足。

全体工作人员要端正态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总结成绩不拔高,查找问题不瞒过,全面、客观、准确地对待自己和评价他人。

考察组的同志在考核中,要客观公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有关考察情况。

全厅干部职工要以正确态度对待考核评比和考察工作,切忌敷衍了事。

对《2008年度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落实完成情况的考核,要严格执行标准,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严肃对待,依据扣分标准,该扣分的坚决扣分。

对考察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坚决予以纠正。

(三)及时报送考核情况。

各处室和单位务于2009年1月10日前将考核评比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厅人事处。

所报材料包括附件3、4中的有关部分(所有考核表格可从厅办公内网下载)。

2009年2月底前,
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奖励审批表送厅人事处,归入个人档案。

附件:1.考核内容及标准
2.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3.机关处室工作人员考核情况审核备案表(略)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情况审核备案表(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
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公务员考核内容及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每个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公务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确定各等次的条件是: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或发生不良行政行为被投诉查实一次;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不称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差,或发生不良行政行为被投诉查实两次或两次以上;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
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廉,主要考核廉政方面的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

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工作责任心强,比较勤奋,精通业务,工作有创新,在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思想政治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思想政治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三、单位总结考核内容
厅机关行政处室、事业单位总结考核内容,主要是按照《山东省农业厅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鲁农人字〔2007〕1号)、《山东省农业厅2008年度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鲁农人字〔2008〕10号)和厅党组全年工作部署,对本单位2008年度各方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附件2:
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处室(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办公室
2
省棉花技术指导站2
人事处
1
省果茶技术指导站
2
政策法规处
2
省土壤肥料总站
4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
省植物保护总站
7
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1
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1
省农业引用外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1
发展计划处
1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4
财务处
1
省农业展览馆
5
对外合作处
2
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2
科技教育处
2
省农业信息中心
2
生产指导处
1
省种子管理总站
7
产业化经营办公室
1
厅机关服务中心
9
生态农业处
2
省农药检定所
3
扶贫办
1
山东农业电影电视中心2
离退休干部处
1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
机关党委
1
省农业会计函授学校1
开发办综合财务处
1
山东农业知识杂志社3
开发办土地治理处
1
厅招待所
2
开发办多种经营处
1
省农垦科技发展中心1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45
省食用菌工作站
3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3
省农业规划设计院
1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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