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书范本大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责任书范本大全

【第一篇】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

为贯彻________有限公司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区域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各区域管理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营业、生产、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公共区域、档口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顾客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各区域管理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十三、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十四、各档口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公司营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五、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六、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500元-1000元: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十八、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公司总经办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门安全室自存,一份交集团公司安全部备查。

________有限公司:

责任人(签章):________

责任人(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书范本

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

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各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所应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和管理秩序,确保互联网络和信息安全,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单位将认真落实如下责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自网络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网警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出租的单位,应当登记用户的真实资料,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到市公安局网警部门备案。

三、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四、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在参加晋城市公安局网警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单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

六、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晋城市公安局网警部门报告。

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