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服务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服务指南
受理窗口
基本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办理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
权力事项210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2018年9月实施)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537)3239891
投诉电话
(0537)2367836
结果送达
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发证窗口现场发放;免费邮寄。
受理地址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为民服务中心
附件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建设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建设单位地址
邮编
工程名称
联系人
建设地址
电话
项目编号
施工许可证编号
申请事项及理由:
3.《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鲁建发〔2018〕5号)
申报条件
已经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审查意见:
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份数
是否需要电子版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申请表(附件1)(原件,1份)

1

2
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正本、副本各一份)

1

3
不能按期开工的情况说明并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1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签发
法定期限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