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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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

1 总则T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W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W1. 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具有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

1.3.2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3具备必要的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4具备必要的安全健康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

1.3.5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4教育和培训。

T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T1.4.2作业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部分,并应每年考试一次,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T1.4.3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T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有关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应向其介绍现场危险点、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T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单位和在电力生产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力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级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相关场所。

其它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20—1994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 60050(IEV);1994,NEQ)GB/T2900,50—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IEC 60050—601;1985,MOD)GB/T 26860—2001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器部分3、术语和定义GB/T 2900,20—1994,GB/2900,50—2008 界定的以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电]压low voltage;LV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3.2 高[电]压high voltage;HV(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7]3.3 发电厂[站] 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生产电能的工厂。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1]3.4 变电站(电力系统的)substation (of a power system)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它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电或配电线路的终端、开关控制设备、建筑物和变压器。

(完整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2013年6月修订)(可编辑修改word版)

(完整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2013年6月修订)(可编辑修改word版)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的通知(2013 年 6 月修订)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 号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现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为2005 年修订版本(简称2005 年版《安规》),经过近四年的实践,执行情况良好。

但随着电网生产技术快速发展,特别是跨区±500kV 直流输电工程、750kV 交流输电工程、1000kV 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投入运行,2005 年版《安规》在内容上已经不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实际需要。

为此,公司组织对2005 年版《安规》进行了修编,形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简称新《安规》,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发行),现予以印发,并自2009 年8 月 1 日起执行,原2005 年版《安规》同时作废。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近期要认真组织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增强执行《安规》的严肃性。

《安规》是电力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最重要规程,是保证人身安全、电网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最基本要求。

公司系统一切工作人员以及在公司系统所属设备上工作的一切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安规》,确保《安规》明确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掌握本次《安规》修编的重点。

2005 年版《安规》在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上有较大突破,明确了单人操作、检修人员操作、间接验电、计算机开操作票等重点内容,得到了公司系统的普遍认可和生产实践的有效检验。

本次修编重点增补了±500kV 及以上直流输电部分、750kV 交流部分、1000kV 特高压交流部分等相关内容,同时对2005 年版《安规》中的一些难点进行修改、完善及详述,保持《安规》的适时性、实用性、全面性。

三、做好新《安规》培训宣贯工作。

组织做好新《安规》的证订工作,使之尽快普及到基层单位及生产一线;开展新《安规》的宣贯培训,使各级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掌握本次修编的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和要求,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规程;按照新《安规》的内容要求,梳理完善现场有关规程。

(完整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doc

(完整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doc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2014 新版(试行)1总则1.1为加强配电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配电作业实际,制定本规程。

1.2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3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1.4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000V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 1000V 及以下者。

1.5 本规程的附录 H、 I、K 、O 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 A ~G、J、L 、M 、 N 和 P 为资料性附录。

1.6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所管理的运用中的配电线路、设备和用户配电设备及相关场所。

变电站、发电厂内的配电设备执行Q/GDW1799.1-201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配电线路系指20kV 及以下配电网中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等。

配电设备系指20kV 及以下配电网中的配电站、开闭所(开关站,以下简称开闭所)、箱式变电站、柱上变压器、柱上开关(包括柱上断路器、柱上负荷开关)、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低压配电箱、电表计量箱、充电桩等。

运用中的配电线路和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配电线路和设备。

1.7从事配电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并严格执行本规程。

2配电作业基本条件2.1 作业人员2.1.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2.1.2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2.1.3 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配电作业必备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并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020年编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完整版

(2020年编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完整版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二○一二年二月目录1 总则 (3)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5)2.1 一般安全要求 (5)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7)2.3 倒闸操作 (7)2.4 高压设备工作 (11)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2)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12)3.2 工作票制度 (12)3.3 工作许可制度 (17)3.4 工作监护制度 (17)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8)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0)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20)4.2 停电 (20)4.3 验电 (21)4.4 接地 (22)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23)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25)6 带电作业 (26)6.1 一般规定 (26)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28)6.3 等电位作业 (29)6.4 带电断、接引线 (31)6.5 带电短接设备 (32)6.6 带电水冲洗 (33)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35)6.8 感应电压防护 (35)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35)6.10 保护间隙 (36)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37)6.12 低压带电作业 (37)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38)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42)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45)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47)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48)11 电气试验 (52)11.1 高压试验 (52)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54)1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55)1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55)12 电力电缆工作 (56)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56)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57)13 一般安全措施 (60)附录 (61)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 (62)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63)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67)附录D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73)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76)附录F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78)附录G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81)附录H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83)附录I 标示牌式样 (84)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87)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92)附录L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 (95)附录M 紧急救护法 (97)1 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1 总则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教育和培训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l.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完整版)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完整版)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1 总则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2.1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2.2 现场勘察制度2.3 工作票制度2.4 工作许可制度2.5 工作监护制度2.6 工作间断制度2.7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3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3.1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3.2 停电3.3 验电3.4 装设接地线3.5 使用个人保安线3.6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4 线路运行和维护4.1 线路巡视4.2 倒闸操作4.3 测量工作4.4 砍伐树木5 临近带电导线的工作5.1 在带电杆塔上的工作5.2 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5.3 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5.4 临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6 一般安全措施6.1 一般规定6.2 高处作业6.3 坑洞开挖与爆破6.4 起重与运输6.5 杆塔施工与检修6.6 放线、紧线与撤线7 配电线路上的工作7.1 配电线路上工作的一般规定7.2 架空绝缘导线作业7.3 装表接地8 带电作业8.1 一般规定8.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8.3 等电位作业8.4 带电断、接引线8.5 带电短接设备8.6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8.7 带电爆炸压接8.8 高压绝缘斗车臂作业8.9 保护间隙8.10 带电检测绝缘子8.11 低压带电作业8.12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9 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9.1 一般规定9.2 施工机具的使用要求9.3 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9.4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10 电力电缆工作10.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10.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附录附录A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B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C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D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E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附录F 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附录G 电力线路倒闸票格式附录H 标示牌式样附录I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附录K 登高工器具试验表标准表附录L 起重机具检查和试验周期、质量参考标准附录M 紧急救护法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2021年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2021年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欧阳光明(2021.03.07)气安全工作规程二○一二年二月目录1 总则 (3)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5)2.1 一般安全要求 (5)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7)2.3 倒闸操作 (7)2.4 高压设备工作 (12)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3)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13)3.2 工作票制度 (13)3.3 工作许可制度 (19)3.4 工作监护制度 (19)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0)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2)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22)4.2 停电 (22)4.3 验电 (23)4.4 接地 (24)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25)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27)6 带电作业 (29)6.1 一般规定 (29)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30)6.3 等电位作业 (32)6.4 带电断、接引线 (34)6.5 带电短接设备 (35)6.6 带电水冲洗 (36)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38)6.8 感应电压防护 (39)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39)6.10 保护间隙 (40)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40)6.12 低压带电作业 (41)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42)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46)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49)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52)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54)11 电气试验 (58)11.1 高压试验 (58)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59)1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60)1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61)12 电力电缆工作 (62)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62)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62)13 一般安全措施 (66)附录 (68)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 (68)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69)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74)附录D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80)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82)附录F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85)附录G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88)附录H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89)附录I 标示牌式样 (90)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91)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93)附录L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 (95)附录M 紧急救护法 (95)1 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第1章绪论1.1 背景介绍电力安全工作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基本要求,旨在预防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为此,本规程制定了电力安全工作的基本准则和操作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力生产、传输、配电以及使用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电力公司、监管机构、工程施工单位等。

第2章安全管理2.1 安全责任2.1.1 电力公司应制定并实施电力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2.1.2 监管机构应定期检查电力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督促。

2.2 安全培训2.2.1 电力公司应组织定期的电力安全培训,包括理论和实践操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2.2 所有从事电力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并合格通过相应的安全培训。

2.3 安全检查2.3.1 电力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隐患排查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2 安全检查记录应详实,并及时整理汇总上报。

第3章电力生产安全3.1 生产安全管理3.1.1 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3.1.2 生产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2 用电安全3.2.1 电力使用单位应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3.2.2 电力使用单位应进行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

第4章电力传输安全4.1 传输线路的安全管理4.1.1 电力公司应定期检查传输线路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

4.1.2 传输线路巡检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巡视,并填写巡检记录。

4.2 输电设备的安全运行4.2.1 输电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

4.2.2 输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5章电力配电安全5.1 配电设备的安全管理5.1.1 电力公司应建立配电设备的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维护保养的要求。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22年]83号公司系统各区域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有关直属单位:为适应电网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体制变化的要求,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在电力行业标准DL 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现予印发,自2022年3月1日起在公司系统内试行。

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

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公司(印)二○○五年二月十七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目录1 总则1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32.1 一般安全要求32.2 高压设备的巡视42.3 倒闸操作52.4 高压设备上工作9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0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103.2 工作票制度103.3 工作许可制度163.4 工作监护制度16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7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9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194.2 停电194.3 验电214.4 接地21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23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256 带电作业266.1 一般规定26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286.3 等电位作业296.4 带电断、接引线316.5 带电短接设备336.6 带电水冲洗33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356.8 感应电压防护36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366.10 保护间隙37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376.12 低压带电作业38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39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42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45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47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4811 电气试验5211.1 高压试验5211.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541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541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5512 电力电缆工作56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56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5613 一般安全措施59附录62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62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63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67附录D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72 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74附录F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76 附录G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78 附录H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80附录I 标示牌式样81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83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87附录L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90附录M 紧急救护法911 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电气)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电气)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电气)————————————————————————————————————————————————————————————————日期:2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标准各类人员的安全工作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是对电气工作最基本的安全工作要求,集团公司各发电厂〔公司〕和参与公司系统各发电厂〔公司〕电气工作的外单位,均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3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单位必须坚持开展有效的反违章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4条各级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防止”的集团公司安全理念,认真开展危险源辨识、分析和控制,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培养自觉遵守本规程的良好职业习惯。

第5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经医师鉴定,无阻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以及电力线路、热力和机械等安规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涉及工作范围的相关防火、救火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了解使用相关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要点;(4)学会紧急救护操作方法〔见附录A〕,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5)掌握电气作业危险点辨识、分析和控制的基本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确保“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6)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用具。

第6条现场作业的基本条件(1)现场作业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标准的要求。

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行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做到合格、齐备;(2)各主控室、值班室、化验室等场所应配备急救箱,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严禁将安全工器具挪作他用或任意拆卸。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第一部分:基本安全要求1. 安全培训与教育所有从事电力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培训,并定期参加安全教育活动。

培训内容应包括电力安全基础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2. 安全防护装备电力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合适的安全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

这些装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3. 安全操作规程电力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1)在进行电力工作时,必须确保断电状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在进行电力设备检修和维护时,必须使用专业工具,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3)在进行电力线路敷设和维修时,必须确保线路的安全距离,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安全检查与维护电力工作人员应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在检查和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注意发现并及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5. 应急处理措施电力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如触电急救、火灾扑救等。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第一部分:基本安全要求1. 安全培训与教育所有从事电力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培训,并定期参加安全教育活动。

培训内容应包括电力安全基础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2. 安全防护装备电力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合适的安全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

这些装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3. 安全操作规程电力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1)在进行电力工作时,必须确保断电状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在进行电力设备检修和维护时,必须使用专业工具,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3)在进行电力线路敷设和维修时,必须确保线路的安全距离,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安全检查与维护电力工作人员应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 背景电力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至关重要。

为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安全,制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是必要的。

2. 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电气设施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电气设施及相关人员。

4. 职责与义务4.1 发电厂和变电所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运行。

4.2 电力设施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修复,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和报告。

4.3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必要的电气安全培训,并且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

4.4 若发现电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5. 安全措施5.1 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和调试。

5.2 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电器接线的牢固性和电缆的绝缘性能。

5.3 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建立监测系统,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5.4 在必要时,应装备自动断电装置和紧急停电按钮,以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6. 应急预案6.1 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制定电力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急处置流程。

6.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素质。

7. 外部合作7.1 发电厂和变电所应与相关监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7.2 需要外部承包商进行设备维护和修复时,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单位进行合作。

8. 罚则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法律责任。

9. 其他规定本规程中涉及未尽事宜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解释。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_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ICS29.20 K 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2011 - 07 - 29发布2012 - 06 - 01实施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要求2 5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3 6 安全组织措施7 7 安全技术措施11 8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14 9 带电作业15 10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26 11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27 12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27 13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28 14 电气试验工作29 15 电力电缆工作31 16 一般安全措施32 附录A(资料性附录)34 附录B(资料性附录)35 附录C(资料性附录)38 附录D(资料性附录)40 附录E(资料性附录)42 附录F(规范性附录)43 附录G(规范性附录)44 附录H(规范性附录)47 附录I(资料性附录)48 附录J(规范性附录)49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2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引言《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一版于1951年由原燃料工业部和电业总工会联合签署, 以命令的形式发布执行。

1955年第一次修订。

1972年第二次修订。

1977年第三次修订。

1982年第四次修订。

1991年由原能源部安全环保司提出第五次修订,确定为行标,编号为DL 408-91。

由原能源部安全环保司负责起草,全国有关电管局、电力局等参加。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二○一二年二月目录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一般安全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倒闸操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高压设备工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工作票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工作许可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工作监护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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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二○一二年二月目录1 总则1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32、1 一般安全要求32、2 高压设备的巡视42、3 倒闸操作52、4 高压设备工作9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0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103、2 工作票制度103、3 工作许可制度153、4 工作监护制度15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6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8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184、2 停电184、3 验电194、4 接地19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21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236 带电作业246、1 一般规定24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256、3 等电位作业276、4 带电断、接引线296、5 带电短接设备306、6 带电水冲洗30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326、8 感应电压防护32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336、10 保护间隙33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346、12 低压带电作业35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35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39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42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44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4511 电气试验4911、1 高压试验49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501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511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5112 电力电缆工作53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53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5313 一般安全措施56 附录58 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58 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59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64 附录D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70 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73 附录F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76 附录G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79 附录H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81 附录I 标示牌式样82 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84 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89 附录L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93 附录M 紧急救护法951201 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

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2、1 一般安全要求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

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2、1、3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表2-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10及以下(13、8)20、3563(66)、110220330500 安全距离(m) 0、701、001、503、004、005、00 注表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

2、1、410、20、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8、2、9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

2、1、5 户外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表2-2 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3563(66)110220330500 安全距离(m)1、151、401、65 (1、75注)2、553、254、55 注括号内数字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2、1、6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2、1、7 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已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管辖范围。

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2、1、8 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

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2、1、9 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2、2、1 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2、2、2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2、3 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灾害发生时,如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2、2、4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2、2、5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关门。

2、2、6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

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2、3 倒闸操作2、3、1 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

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2、3、2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

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2、3、3 倒闸操作的分类:2、3、3、1 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

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2、3、3、2 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

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

2、3、3、3 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

1)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企业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行人员。

2)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机构备案。

2、3、4 操作票:2、3、4、1 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员填用操作票(见附录A)。

2、3、4、2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

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一致;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名。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3、4、3 下列项目应填人操作票内:1)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2)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3)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4)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2、3、4、4 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

2、3、5 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2、3、5、1 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

2、3、5、2 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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