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书行为指引(合同示范文本)
预付款消费卡服务合同协议书样式

预付款消费卡服务合同协议书样式
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就预付款消费卡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卡片类型及金额
1. 本协议项下的预付款消费卡为 {卡片类型},充值金额为人民币 {充值金额} 元。
二、使用规则
1. 持卡人可凭本卡在指定商户处进行消费,消费金额将自动从
卡上扣除。
2. 卡片使用范围仅限于 {指定商户}。
3. 持卡人可在卡有效期内任意次数使用本卡进行消费。
4. 本卡不得兑换现金,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不得用于赌博活动。
5. 如发生卡片遗失、损坏或被盗等情况,持卡人应立即通知发
卡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三、卡片有效期
1. 本卡的有效期为 {有效期} 年,自发放之日起计算。
2. 有效期届满后,本卡将自动失效,持卡人不得再使用本卡进
行消费。
四、卡片充值及退款
1. 持卡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对本卡进行充值,充值金
额将显示在卡上。
充值方式及具体流程以发卡方规定为准。
2. 若持卡人需要退款,应按照发卡方的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
五、卡片管理及争议解决
1. 本卡所有权归发卡方所有。
2. 持卡人应保管好本卡,防止丢失、损坏或盗用。
3. 本卡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
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经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
式进行。
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卡使用期限一致。
甲方(持卡人):
签名:
日期:
乙方(发卡方):签名:
日期:。
消费预付合同范本三篇

消费预付合同范本三篇篇一甲方(消费者):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在乙方处进行预付消费,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预付消费项目及金额1. 甲方选择的预付消费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说明项目内容,如美容美发套餐、健身会员卡、餐饮充值卡等)2. 甲方预付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二、消费方式及有效期限1. 消费方式:甲方凭乙方发放的预付消费凭证(如会员卡、充值卡等)在乙方处进行消费。
2. 有效期限:本预付消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 权利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消费项目和方式在有效期限内享受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有权了解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质量、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2. 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预付金额。
遵守乙方的经营规则和管理制度,爱护乙方提供的设施和设备。
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权利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甲方预付的金额。
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项目内容等,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有权对甲方的消费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简易版

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简易版为维护我公司与客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网上申请预付费电话业务的相关事宜,制定并确认本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预付费电话业务具备来电显示功能、国际国内长途直拨功能、IP 主叫功能和ADSL计时上网功能。
客户保证所填写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客户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申诉。
客户按其享有的服务项目的资费标准和双方认可的缴费方式按时向我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2.客户应以装通电话后通知的号码为准,并以此号码做为客户对外宣传的依据。
3.客户应保证使用的终端设备具有入网许可证,且由客户自行管理终端设备及密码等,若非我公司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4.客户通过购买“固定电话充值卡”为使用的预付费电话的帐号充值,充值电话_____;客户办理撤机后,我公司将剩余的预付费金额以等值电话卡退还客户,小于最低面值卡部分退还现金。
5.我公司有权对码号等电信资源及相关服务功能作出调整,但应事前告知客户;我公司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收回的码号等电信资源进行再配置;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我公司有权调整资费。
6.我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及服务标准,并提供预付费电话业务的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客户服务中心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我公司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网络扩容、调整、软件升级时维持正常通信服务,并以电话语音、信函、广播、电视、公开张贴、报纸或互联网等形式予以通告;由于技术条件不可克服原因所致客户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公司通告后,客户继续使用变更后业务的,视为客户同意变更。
8.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可终止提供服务,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客户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的;利用其享有的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未经我公司同意,客户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预付费电话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出现的。
试论预付式消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第 二种 类 型 主 要 是针 对 少 数 地 位 尊贵 们 经常用优 惠 、折 扣等方法 吸 引顾 客 。这 就 的人 ,这 种预付式 消 费是 一种身 份的象 征。 是为什 么虽然一 些非服 务类行业 , 比如卖 小
朱巍教授 在新型 消费形式 法律责 任研讨会 上 吃 ,他们 每次交 易金额 也较小 ,但 预付 式消
家 往 往 采 用 “ 餐 式 ”经 营 模 式 , 这 实 际 上 预 付 款 , 应 当 交 给 行 政 部 门 , 等 待 消 费 者 领 套 取 。 二 是 将 发 卡 地 位 由 其 它 经 营 者 继 承 。此 时 , 新 的 经 营 者 需 要 通 过 行 政 部 门 的 日 常 登
使用收 费、某些 网站和某 些游戏 的使用 费用 务 的 ,应 当 按 照 约 定 提 供 。 未 按 照 约 定 提 供
者的信任小于 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 。 ( )预付式消费中存在的 问题 三 据 《 民 日报 》 报 道 , 国家 工 商 总 局 发 人 布消息称 “ 预付款 消费 陷阱多 ”已成 为2 0 08 年 消 费 者 投 诉 十 大 热 点 之 一 。2 0 年 上 半 09 年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1 3 5 投 诉 举 报 指挥 中 心 21
准。
1 9 年颁 布 《 员卡管理试行 办法 》,对发 98 会 卡人的资质 、发卡 价款的 总额 、发卡 程序等
作 了 规 定 。但 2 0 年 l 月 , 由于 《 行 法 》 03 2 银 的 修 改 和 人 民 银 行 职 能 调 整 等 原 因 , 中 国人 民 银 行 对 会 员 卡 已无 审 批 、 监 管 的 职 能 。 2 0 年 1 月 , 《 员 卡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 废 07 1 会
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示范合同)

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示范合同)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编号:MZ-HT-007141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示范合同)第一条为规范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的订立、履行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休闲健身娱乐、理发及美容保健、汽车清洗及保养、洗染、洗浴行业经营者在预收费用后分次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必要的行业内预付费经营模式自律约束机制,并对经营者的预付费经营行为进行引导、规范。
第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均应当在合同订立前充分考虑自身的持续履约能力以及预付费交易可能面临的经济、法律风险。
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并提请消费者注意。
经营者经特许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企业标志的,还应当明示特许凭证、特许期限及特许人联系方式。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在收取预付费用前,根据交易的特点,以书面形式与消费者约定或向消费者告知以下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方式、使用权限、价格标准、优惠条件、服务标准、使用商品品牌、有效期限或次数、遗失补办、退费转让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经营者不得做出语义含混的终身服务承诺。
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的合同有效期限应当与预付费用金额、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相适应。
北京市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行为指引

北京市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行为指引第一条为引导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当事人规范订立、履行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者在预收费用后分多次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合同行为。
第三条有关行业协会要建立必要的行业内预付费经营模式自律约束机制,并对经营者的预付费经营行为进行引导、规范。
第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在合同订立前要充分考虑自身的持续履约能力以及预付费交易可能面临的经济、法律风险。
第五条经营者应在官网或者店内显著位置公示或向消费者提供预付式消费服务章程和预付资金风险提示书,并与消费者签订书面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
经营者应履行该提示和告知义务,确保消费者知晓并认可预付式消费服务章程和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内容,了解预付资金风险。
租赁他人场地或者柜台的经营者,除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租赁期限。
商业特许经营的经营者,应标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名称和标记、特许经营期限、经营项目、特许人联系方式以及是否可以在其他特许经营店适用等事项。
经营者应在消费者办卡或充值时根据消费者要求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并于消费者实际消费时开具小票。
第六条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的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经营者的名称、负责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备案编号;(二)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及其购买、充值、余额查询、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还应包括挂失、转让方式;(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五)预收资金管理方式;(六)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的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不能含有以下内容:(一)预付卡办理后不退卡、过期后不延期;(二)记名预付卡丢失、损毁后不补办;(三)预付卡过期后卡内资金归经营者所有;(四)其他排除或限制持卡人主要权利、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条款。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2021年)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行与兑付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社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单用途预付卡的发行、兑付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单用途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是指经营者以预收资金方式面向消费者发行的,供消费者按照约定仅在经营者及其合作范围内,可以分次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实体凭证或者虚拟凭证。
实体凭证包括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载体;虚拟凭证包括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及其他约定信息等载体。
第三条预付卡管理坚持规范发展、行业监管、社会共治、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预付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
消费者、经营者应当考虑预付卡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理性交易。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付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辖区预付卡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实施的统筹、组织和协调;教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领域预付卡的监督和管理。
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预付卡,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公安、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付卡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运用政策解读、案例剖析和风险分析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经营者宣传注意事项,提示预付卡兑付风险,依法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行为提供支持、帮助和便利。
预付合同(精选3篇)

预付合同(精选3篇)预付篇1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兹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从甲方处承接开发工作,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及义务,保证双方的利益,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项目内容1、开发的内容_______________2、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待开发的模块基本要求并签订本合同之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该模块的《详细开发》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3.乙方收到合同规定预付款项后__________日内开始开发,预计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预计完成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开发费用及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认定本合同开发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
2、甲方应按如下方式将开发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号:______________;委托方:_____________受托反: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预付合同篇2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嘉兴市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付费消费管理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付费消费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7.11•【字号】京工商发〔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付费消费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工商发〔2016〕41号各区工商分局、专业分局,各区商务委:近年来,预付费消费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刺激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商业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欢迎。
但在预付费消费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预收款经营者不履行提示告知义务、消费者盲目追求高优惠缺乏风险防范意识等问题,预付费消费纠纷愈演愈烈。
为积极应对当前预付费消费矛盾频发的社会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确保工商、商务部门处理消费纠纷时能够有效衔接、依法履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首都良好的商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对预付费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积极处理因预付款消费引起的投诉、举报,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一)工商和商务部门应积极处理职责范围内涉及预付费消费和预付卡管理的举报投诉信息,及时核实相关情况,经调查属于对方职责的,及时做好移交。
工商部门依法依责处理职责范围内涉及预付费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依法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查处相关举报案件。
商务部门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依法依责受理涉及发卡企业违反《办法》规定的备案、资金存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买、限额发行等涉及商务部门职责的举报投诉信息,及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案件。
预付卡协议书范本

预付卡协议书范本甲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合法的预付卡发行机构,乙方作为预付卡的持有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预付卡的使用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预付卡的定义预付卡是指由甲方发行的,乙方预先支付一定金额后,可在甲方指定的商户或服务场所使用的支付工具。
第二条预付卡的购买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购买预付卡,并在购买时支付全额款项。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预付卡,并确保预付卡内的资金即时到账。
第三条预付卡的使用1. 乙方应妥善保管预付卡,不得转让、出租或出售。
2. 乙方使用预付卡时,应遵守甲方及商户的相关使用规定。
3. 乙方使用预付卡进行交易时,应确保卡内余额充足。
第四条预付卡的充值1. 乙方可根据需要向甲方申请充值,充值金额由乙方自行决定。
2. 甲方应在收到充值款项后,及时将相应金额充值至预付卡内。
第五条预付卡的挂失与补办1. 乙方如遗失预付卡,应立即通知甲方挂失。
2. 甲方在确认挂失后,应协助乙方办理补卡手续,补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预付卡的有效期1. 预付卡自购买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年。
2. 有效期满后,乙方可申请延期,延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预付卡的退卡1. 乙方在预付卡有效期内,可申请退卡。
2. 退卡时,甲方将根据卡内余额退还给乙方,但需扣除相应的手续费。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对预付卡的使用进行管理。
2. 甲方应保证预付卡的正常使用,并提供必要的客户服务。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使用预付卡进行合法交易。
2. 乙方应遵守甲方及商户的相关规定,合法使用预付卡。
第十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营管理)北京经营范围核定规范

京工商发[2001]13号
2001-1-11
转发国家工商局《关于产品包装物出现“极品”字样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18
京工商发[2001]240号
2001-11-5
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9
京工商发[2001]230号
2001-11-16
31
京工商发字[2008]25号
2008-3-3
北京市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继续深入治理整顿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文件的通知
32
京工商发[2009]70号
2009-5-25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的通知
33
京工商发[2009]117号
44
京工商发[2006]140号
2006-12-21
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45
京工商发[2007]98号
2007-4-3
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通知
46
京工商发[2007]168号
2017-01-2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42
京工商发 [ 2017] 28号
2017-07-1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通知
43
京工商发[2004]143号
2004-7-19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预付购物卡协议书

预付购物卡协议书甲方(发卡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持卡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具备发行预付购物卡资质的公司,乙方愿意购买甲方发行的预付购物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预付购物卡的定义及购买1.1 预付购物卡是指由甲方发行,乙方购买并用于在甲方指定的商户或场所消费的预付性质的卡片。
1.2 乙方购买预付购物卡应支付相应的款项,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向乙方发放相应的预付购物卡。
1.3 预付购物卡的面值、有效期及其他相关信息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购买时明确告知乙方。
第二条预付购物卡的使用2.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在有效期内使用预付购物卡。
2.2 乙方使用预付购物卡进行消费时,应遵守甲方及商户的相关规定。
2.3 预付购物卡不得兑换现金、不得转让,不得用于非法交易。
第三条预付购物卡的充值与挂失3.1 乙方可根据需要对预付购物卡进行充值,充值后卡内余额相应增加。
3.2 如预付购物卡遗失或被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挂失手续,甲方在核实情况后有权决定是否补发新卡。
第四条预付购物卡的退款4.1 乙方在预付购物卡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卡内余额的,可向甲方申请退款。
4.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退款申请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本协议的生效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行为指引

北京市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行为指引
一、总则
1、本指引适用于所有北京市签订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的市民,用户
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指引的各项内容,并在合同期限内合法支付服务
费用,以及享受服务的权利。
2、本指引适用于各类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具体包括租赁服务合同、保养服务合同、补胎服务合同等。
二、签订条件
1、订购预付式消费服务的用户应当不少于18周岁,拥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具有独立的法律行为能力,有权利和能力合法签订预付式消费服
务合同。
2、用户在签订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身份信息,并
在市民注册系统中验证有效性。
三、预付式常见问题
1、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期限:不同服务种类的预付式服务合同期限
因服务种类、用户需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服务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租赁服务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2、预付式消费服务费用:合同中所涉及的费用应当由合同双方约定,用户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按照服务类型、服务期限等需求向服务提供商提出
各类要求,服务提供商可以根据用户要求提供报价。
3、购买保障:用户在购买预付式消费服务时可以选择购买完善的保障。
2024年预付费充值协议书范文

2024年预付费充值协议书范文甲方(充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接受甲方的预付费充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如下:第一条充值服务内容1.1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预付费充值服务。
1.2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预付充值款项。
第二条充值金额及支付方式2.1 甲方同意向乙方预付充值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
2.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通过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充值款项:2.2.1 银行转账: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
2.2.2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充值款项的使用3.1 甲方预付充值款项仅用于购买乙方提供的服务。
3.2 甲方充值款项的使用,应遵守乙方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
第四条充值款项的有效期4.1 甲方预付充值款项的有效期为自充值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2 若甲方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充值款项,乙方不负责退还剩余款项。
第五条充值款项的退还5.1 甲方在充值款项有效期内,因乙方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甲方未使用的充值款项金额退还给甲方。
5.2 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退还充值款项的,乙方不予退还。
第六条服务变更与终止6.1 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进行调整,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6.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不予退还甲方充值款项。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述信息。
北京市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督和服务管理办法

北京市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督和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管,不断优化提升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更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升级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电子商务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者采用预付式消费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预付式消费是指经营者通过发行预付费卡、预缴预存等方式收取消费者押金、会员费、课时费(课程费)等预付费用的消费模式,并在经营者及其所属集团、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商品或者服务。
预付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督管理应当坚持精治、共治、法治、信治的原则和方式,通过高强度监管、高科技应用、高水平服务,构建“一体化、智能化、市场化”的预付式消费监管和服务体系,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消费服务产业生态,有效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能,促进和引导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预付式消费市场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预付式消费市场的属地监管责任,预防、制止危害消费者财产安全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商务、文化、体育、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主管行业、领域内预付式消费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税务、公安、文化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预付费卡合同范本

预付费卡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发行方):_______乙方(持卡人):_______第一条卡的种类和金额1.1 卡的种类:本卡为_______预付费卡,分为_______等不同面值。
1.2 卡的金额:乙方本次购买的卡面值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
第二条卡的使用范围2.1 卡的使用范围:本卡可在甲方合作的特约商户处使用,具体合作商户名单请参照甲方官方网站公告或咨询甲方客服。
2.2 卡的使用区域:本卡仅限在_______地区使用,超出该地区使用的,甲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第三条卡的使用规则3.1 卡的激活:乙方购买卡后,需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激活,激活成功后方可使用。
3.2 卡的密码:乙方在购买卡后需设置密码,密码为乙方使用卡的唯一凭证,如有泄露,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3 卡的充值:本卡不可充值,如卡内金额不足,乙方需重新购买。
3.4 卡的消费:乙方在使用卡时,需将卡及密码交给特约商户,待商户确认后即可完成消费。
3.5 卡的退款:本卡不支持退款,如乙方因特殊原因需退款,需联系甲方客服,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卡的挂失与补卡4.1 挂失:如乙方发现卡丢失或被盗,请立即联系甲方客服进行挂失,甲方核实后予以处理。
4.2 补卡:如乙方需补办新卡,需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支付补卡费用,具体费用请咨询甲方客服。
第五条卡的安全与保密5.1 甲方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及交易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2 乙方应妥善保管好卡及密码,如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卡丢失、被盗或密码泄露,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6.1 如乙方需解除合同,请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解除合同。
6.2 如甲方因业务需要终止提供服务,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预付消费式合同范本

预付消费式合同范本甲方(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消费者):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有意在甲方处进行预付消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预付消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二、预付金额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向甲方预付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作为消费款项。
2.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如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
三、消费权益1. 乙方享有按照约定的消费项目和条件进行消费的权利。
2.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约定要求。
四、使用规则1.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使用预付金额。
2. 乙方可根据自身需求合理安排消费时间和次数,但应提前与甲方预约。
五、有效期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六、退费与转让1. 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未完全消费预付金额,可在合同期满后要求甲方按照剩余未消费金额的一定比例(如__%)退还相应款项。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预付式消费合同协议书

预付式消费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预付式消费合同协议书甲方(消费者):乙方(服务提供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预付消费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预付乙方一定的费用,用于购买乙方提供的服务。
1.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向甲方提供服务。
二、服务费用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2.2 甲方一次性预付服务费用,乙方提供服务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2.3 乙方提供服务期间,如遇价格上涨,甲方同意按照届时乙方公布的价格执行。
三、服务时间3.1 乙方提供服务的起始时间为【】,结束时间为【】。
3.2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有权调整服务时间,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四、服务质量4.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4.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乙方应当认真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
五、违约责任5.1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5.2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消费者):乙方(服务提供商):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请您根据自己的需求,对以上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的客服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祝您购物愉快!。
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

□仅限单店使用,名称、地址:。
□连锁、加盟门店通用,通用门店名称、地址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1.卡内包含项目:□健身器材□健身场地□免费团操课□游泳□淋浴□临时更衣室□公共更衣柜□专属更衣柜□其他。
2.另收费项目:(以店内公示项目和价格为准)。
3.消费记录、余额查询方式:。
第三条甲方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
第四条重要事项及告知方式1.乙方经营场所的权属状况为:□自有□租赁(租赁时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向甲方告知调整营业时间、暂停营业等重要事项,应当采用店堂告示及□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微信□微信公众号□企业网站方式。
第五条冷静期甲方自签订合同并完成付费起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预付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全额退回预收款;甲方因购买健身卡获得的赠品或者赠送的服务,应当退回或者支付合理的价款。
第六条退费方式按甲方缴费原路径退回,对于已向银行等(第三方)支付的合理手续费用等,由乙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后,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之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者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方式(单选)解决:□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1.挂失、换卡、补卡的约定:。
2.赠送权益的内容及使用条件:。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请消费者仔细阅读背书条款及经营者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经确认了解无误后,签署并交易。
消费者(甲方):姓名: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经营者(乙方):经办人:联系电话:公章/合同专用章:签订时间:年月日通用条款一、适用范围本合同主要适用于向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指导的健身房、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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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9490
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
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书行为指引(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条为规范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的订立、履行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经营者不得做出语义含混的终身服务承诺。
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的合同有效期限应当与预付费用金额、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相适应。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将口头承诺写入书面约定,并保存所有书面凭证以维护自身权益。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店堂告示、声明、须知等形式做出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经营者应当保存提供服务的明细记录至交易关系终止后至少满两年。
储值性或计次性预付费服务的明细记录,应当由消费者签字确认。
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记录的,经营者应当提供。
消费者在交付预付费用后7日内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免费体验或试用服务的,不影
响消费者行使无条件解约权。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服务以及使用商品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一)双方约定消费者享受单次服务价格优惠的,已消费金额应当按照约定的优惠价格计算;
(二)双方约定消费者享受明确的赠送金额或服务项目的,单次服务价格的优惠折扣率为
预付费用总额÷(赠送金额或赠送服务的折算金额+预付费用总额)×100% (三)双方约定消费者在有效期限内不限次享受服务的,已消费金额计算方式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天数÷有效期限内天数×100%×预付费用总额
经营者需暂停营业超过30日以上的,应当在暂停营业15日前以店堂告示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告知消费者。
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第十四条的标准扣除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余额;消费者不要求解除合同的,有效期限相应顺延或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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