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法制伦理入法的历史原因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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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2020年第4期
导论
将伦理引入法律规范是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突出特点,不管是刑事制度,还是民事制度亦或司法制度、行政制度等,随处可见上升为法律规范的伦理戒条。
而这种堪称普遍性存在于法律制度中的伦理,它们得以入法则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且这种伦理与法制并举的法律规范适应了中国的自然地理和社会地理,有利于中国社会的稳定发展。
同时,它们对两千多年来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稳定地传承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一、伦理入法的历史原因
伦理入法是中国封建法制区别于其他法系的重要特点。
众多的历史原因导致了它成为中国封建法制独特的旗帜。
两千多年的发展和继承既包含了统治者的治国理念,也展现了中国先人的博大精深的智慧。
(一)礼治时代的奠基
1.礼的诞生与转变
礼与伦理有着必然的联系。
礼最初只是部落风俗之一,它源于部落中的祭祀活动,对于天地鬼神的信仰使得人们在祭祀中必须按照所规定的仪式程序去表达对天地鬼神的感激与敬畏。
人们相信,违礼者会受到天地鬼神的惩罚,这就使得礼具有了强制性和神秘性。
当社会巨变,部落规范无法法制约人们的言行时,礼的内容便超越祭祀的范围,担负起改造旧的风俗习惯,建立新的行为规范的使命。
礼成为了新的行为规范,它比风俗习惯更具有权威性,而且更规范,成为了维护部落首领的工具。
随着社会的发展,礼入法也就成为了必然。
2.礼治时代的转变
《荀子.王制》言:“道不过三代,发不二后王”。
而三代则指夏商西周时期。
三代之所以让后人念念不忘,是因为三代的礼仪制度不仅只是可以垂范后世的制度,更是中国古代人理想和追求的凝结。
三代后中国的法律由礼治向法治转型,但却保留并发展了礼治时代关于法律的伦理化。
商朝与西周的礼治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核心虽内容一样,但有一定的区别。
商朝的礼更重视神的意志,并且在政治上形成神权与王权紧密结合。
所以其重心在于“敬”,以严刑重法来惩罚触犯神灵者。
周礼除了注重神意外还重视宗族亲情,强化“人伦”意识,强调“德”,手段更多的以教化为主。
商与西周的礼治,商朝的礼治特点为重神、重敬、重刑。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西周的礼治则表现更多的是重情、重德、重教。
重心由敬神转向重情,由敬转向德,又刑罚转向教化,人情味越来越重。
礼治使中国古代的法律避免了宗教的笼罩而与伦理道德结下了不解之缘。
三代礼治后,中国迎来了法治时代,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而礼治时代所奠定的伦理入法的基础则在法治时代走向广泛化。
(二)道德的重要地位
中国自古以来就强调对个人的修身问题,也就关注道德。
中国法制伦理入法中的伦理更多的表现是对当时个人品行修养的关注。
从中国法制对主要罪名的归纳中,如六赃的强盗、贪赃枉法;七杀的谋杀,戏杀;十恶的谋反,不道,不孝,还有诸如泄密,重婚等主要罪项。
我们可以把道德的表现范围理解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对国家,另一方面是对家庭。
而中国法制中为何把伦理道德放入法制中,这与思想传统和社会环境息息相关。
(三)氏族社会的长期存在
从古到今,中国的氏族社会一直得存在。
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而宗法制则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家长制。
宗法制是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继承法,也是继统法。
实行这种继承法,必须首先严格区别嫡庶关系,使得基因与财产的继承有序进行。
而宗法社会是家和国同一结构的社会,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
家国同构的具体表现为“家是小国,国是大家”。
在家庭或家族内,父亲地位尊,权力最大;在国内,君主的地位至尊,权力至大。
宗法制社会是扩大的父权家长制社会,这种普通家庭家庭与上层统治统一的结构使得统治者在立法上理所当然地把宗法所隐含的伦理道德深入到法律条文中,以更系统化强制化统治国民的同时披上了人情的外衣。
二、伦理入法的意义
中国古代法制的演化进程就是以家庭本位和义务本位为核心的道德伦理法律化过程。
这使得中国古代法制独树一帜地屹立在世界法制之林,中国古代法制的伦理性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中国古代法制熠熠生辉。
(一)人情味浓重
伦理入法改造了中国的法制,缓和了法的强制性和暴力性,使其具有人情味。
如汉宣帝曾颁布《养老令》,规定“年八十以上,赐米人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
其九十以上,赐帛人二匹,絮三斤。
”1中国古代社会不仅有类似这种体恤民情,怜老惜弱的诏令,法律规定中的不孝罪,亲亲相隐、留养存亲等法律使得中国古代法制人情味浓厚。
伦理不断入法的过程也是人情味不断散发魅力的过程,这种人情味不仅使得遵守法律规范的人们感受到统治者对社会生活得关注,也使得统治者获得仁义道德的美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同时,伦理道德入法的促进伦理道德的教育,而具有人情味的法律条文使得法律更具有约束力和说服力。
(二)维护社会和谐
自古以来,中国人的理想社会就是和谐的社会。
2000多年前,百家争鸣之时,各家各派就提出了自己的理想王国,道家提出小国寡民,儒家渴望大同社会,法家集权,墨家“兼爱”“非攻”,虽各不相同,但在大变革大发展大动荡的时代,其根本精神却是一致的,无非就是追求安宁无争,追求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实质上,这种美妙的和谐秩序,就是基于血缘理论的尊卑有差的等级秩序。
把伦理道德引入法律,使得法律担任起保护的角色和重任,使得和谐的伦理秩序避免遭到破坏。
伦理入法使得三纲五常与孝法律化,把伦理要求变成了法律义务,使得伦理具有了法律的强制特性。
中国法制中的伦理是保障五伦关系,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基于五伦而产生的以身份为标志的主要社会分层就是天地君亲师。
父子、夫妇、长幼是家庭关系,君臣、朋友则是家庭以外的关系。
伦理入法则是立足于家庭成员间的初级关系上,以家族为其依据的基本单位,然后一
浅析中国法制伦理入法的历史原因和意义
刘丽苹
(广西南宁市宾阳县高级中学 广西 南宁 530400)
摘 要:中华法系作为世界五大法系的重要一支,在世界法制发展史上,中国的封建法律制度在传统社会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法律体系、法律思想以及法律制度规范。
伦理入法则是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重要特点,也是有别于世界其他法系重要特征。
伦理入法不仅对我国传统社会的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社会主体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对我国当前的和谐社会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试着在(以)伦理在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表现的基础上来论述中国法制伦理入法的历史原因和意义。
关键词:伦理入法;原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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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2020年第4期
步步扩而充之,修齐治平,亲亲而仁民。
家与国的关系得到必要的维护,社会也就向和谐的方向发展。
(三)保障了家族的延续
婚姻伦理与宗法伦理的法律化使得中国家族的以延续千年。
它有利于继承的有序进行,无论是基因还是财产。
而这些继承则有利于家族血统的延续和发展。
中国古代法制中,宗法伦理中的嫡庶之别不仅是来区分血统的纯正和身份的高低。
进而利用血缘与身份来判断财产的继承。
而财产又包括了社会地位与物质财产。
这种继承上的区分则使得主干得以延续发展。
至今中国的家庭思想根深蒂固,这得益于中国自国以来就强调的家的理念,而家又以家长为中心,强调父权,夫权,强调嫡庶,社会把嫡子作为家族血缘的正统。
而嫡子继承了家族的主要财产,肩负发展家族的重任,使得家族得以延续发展。
(四)独特的文化遗产
中国法制具有的伦理性是特别的,不同于世界其他法系。
一方面它使得中国法制避免了宗教的笼罩。
另一方面给后人的立法提供了借鉴。
1.避免宗教的笼罩
正如陈顾远对中国法制所评论道:“中国法制,除殷世以前,受宗教之影响外,自周以来,则无宗教之特殊色彩,中国法系质疑与回回法系、印度法系者,此亦一端。
”2中国走上了非宗教化的道路,但中国人并不缺乏信仰,而引入法律的,建立在宗法社会基础上的忠、孝、节、义等伦理道德便成了中国人的精神追求和支柱。
把伦理道德引入法律,使得法律的作用扩大化,不仅用来维护社会秩序,还具有褒奖善行,宣扬伦理道德的作用,使得忠、孝、节、义等伦理道德得以广泛流传并得以发展,形成了中国法制里独具的魅力。
现在,中国依旧崇尚忠孝礼仁义,礼仪之邦一直延续至今,这不得不承认,历代法律的继承性发展对中国文化的传承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2.给后人立法提供借鉴
王朝已经成为了滚滚黄尘,但沉淀下来的文化遗产依旧被世人珍惜,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中国法制伦理入法给当今的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首先,民本思想放首位。
民本思想应该作为现代立法的指导思想。
民本思想发展了几千年,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
从盘古开天的原始社会到秦至清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不断发展的封建社会,“民本”问题从未曾被忽视先秦时期有盘庚的“重民”、周公的“保民”、孔子的“爱民”,孟子的“民贵君轻”、荀子的“君舟民水”。
汉唐之后有各种民本论,思想家贾谊提出民众是社稷的根本,统治者应以民为本。
作为封建君主的李世民则把“君舟民水”作为了自己的座右铭。
宋明的理学家们继续丰富和发展了民本思想。
今天的中国已不是往日的中国,两千多年的在中国有流向德主刑辅的法治思想,现在的中国应在祖先们遗留下来的财富了汲取精华,让“以民为本”思想进一步落实在法治中,在日益强大的中国彰显更强大的魅力。
其次,德治法治两手抓。
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上了世纪江泽明统治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方略,这个世纪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任何时候我们都知道法律是准绳,必须遵循。
然而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如习近平总所说,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然利用道德和法律,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让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一个鲜明的特点。
最后,用法律促进道德。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立法可以将基本道德上升为法律规范。
当今立法中,我们不再有三纲五常来束缚人们的思想,却有很多的道德规范需要写进法律中。
因为道德上升为法律之后并无损于道德规范本身,反而更有利于社会民众普遍遵守,有助于社会道德的推行,而逐步形成社会习惯。
正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强调一样,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些将会成为社会烙印在每个中华儿女的心中,成为了我们的日常行为规范。
结语
中华法系作为世界五大法系的重要一支,在世界法制发展史上,中国的封建法律制度巍巍然耸立东亚两千余年,其区别于世界其他法系的重要特征即是中国古代法制将伦理写入法制是伦理道德成为法律条文。
这为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二千余年来得以超稳定地传承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中国古代伦理入法并不是横空出世,它不仅有着厚重的理论支撑,还是人们生活中所积累的道德观念,它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丰富发展的。
虽然把伦理写入法律也是统治者为控制社会而采取的措施,但是伦理入法使得中国法制更富有人性,散发独特的魅力。
本文只是在借鉴众多学者关于中国法制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中国伦理入法的原因和意义发表了个人的看法,关于中国法制伦理入法的原因和意义还有待更多的学者去研究。
参考文献
[1]张伟仁.先秦政法理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马小红.礼与法:法的历史链接[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张运华.儒家伦理法律思想的影响与启示[J].广东教育学院学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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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汉书.文帝纪
[2]陈顾远.中国法制史.中国书店1988年版,53-54页
或学院层面进行学风建设的推动。
(三)强化家校联动,教育管理全面化
高校与家庭都承担着教育的功能,不能单方面地强调学校的教育主阵地的角色,而忽略了家庭作为学生第一所“学校”的重要位置。
要强化家校联动,互通信息,增强沟通,尤其对于学业问题较重的学生及班级,应该要做到与这些学生的家长维持定期、紧密的线上线下交流,共同创建好优良的学风。
(四)关注重点人群,干预介入及时化
学风不良问题的形成因素多样,涉及生活、心理、家庭等,对于心理高关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学生等多种类型学生进行情况的掌握了解,了解这些学生在学业方面的情况,是否存在能力不足问题、学习态度问题或其他影响问题,从而学校、学院层面及时介入,提供切实的建议与帮助,及时解决问题,防止问题的延后与恶化。
(五)优化大类培养,专业认知前置化
大类培养模式作为高校培养专业型人才的创新举措,应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进行机制上的调整与优化,既要有统一一致的框架设置,又要有符合学生特点、学院特色的实操流程。
同时,应提前将大类培养的分流机制及各细分专业对大学新生进行宣讲,并在后续的课堂教学中穿插各类专业的详细介绍与学生榜样人物的鲜活分享,引导学生对未来所选专业树立客观的认知。
参考文献
[1]李梅子,张婉秋.大学生学业不良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29(7):108-109.
[2]王万成,楼仁功,沈燎.大类培养模式下大学生学业指导工作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校外教育,2009(9):6-6.
[3]张琰,王宁.国内大学生学业不良研究现状与展望[J].科教文汇,2015(30):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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