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天定人”到“由人复天”观书学思想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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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天定人”到“由人复天”观书学思想演变
中国古代文化中很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如何尊重自然、理解自然、并把自然之美移入艺术领域一直为先人们所探寻。

作为书法艺术,自然追加赋予它很多深刻的奥义,但还有除效仿自然之外的其他真实存在的意味和理念,它们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促进,构成立体的、流动的书法艺术。

一、书法是对自然的模拟
书法是文字的艺术,它脱离不了文字这个载体。

书法艺术的生成也是从文字学理论上转化过来。

许慎《说文解字·叙》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

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文,文的形体来源于对客观物象的模拟,“画成其物,随体诘屈”便是此类。

字,即是借用象形的形体辗转组成形声字。

文字取法自然,书法也是如此。

传蔡邕《九势》云:“书肇自然。

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

”在伯喈看来,自然万物都是有阴阳二气构成的,书法的形与势也都出自阴阳二气,“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故书法也是模仿自然的。

这也是刘熙载所说的“立天定人”。

但是,物象有形,我们在描摹自然的时候,很容易以先入为主的思想,限制其创作,“一点一画皆求象本,乃转自取拙,岂是书邪?”究其实质,即要求摆脱自然物象的约束,无牵无碍,实现书写的自由和线条的净化,使书写进入“假笔转心”的自由境界。

若胸中有成见,一笔一画皆要有所象,反而束缚了胸中逸气抒发,也很难达到一定的艺术高度。

这便由模仿自然上升到艺术通感的高度。

但是,书法的博大精深之处,不止于此。

它作为一种实用艺术,由不同的阶级赋予其不同的意义。

“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之语的出现也有其道理。

二、由书法创造出新的自然
(一)统治阶级借以稳定社会的工具
文字其实是统治阶级为了更加有效的进行阶级统治而创作出的特殊工具。

书法作为古代文字使用的具体形式,也需要秩序,目的在于稳定。

历代的统治者都格外重视文字形体和书写方法,推行教化。

这按中国的书法史发展阶段可分为两个时期;其一,先秦至东汉魏晋时期为书体的演进时期,这一阶段字体发展迅速,不断衍生出快捷易书写的字来取代规范用字,但新字不成体系,书写混乱。

统治者们通过颁布“字书”和选拔善书者入仕,来確立新的规范,达到正字目的,引导、规范字体发展。

如在东汉灵帝时期立在太学门口《熹平石经》,三国魏《正体石经》不仅订正儒家经典误伪,还明确的体现了官方的书法意志。

第二阶段,为是魏晋之后,各书体发展完善,转化为风格的流变。

统治者们自己的喜好影响着时代的潮流。

长远上看,唐太宗李世民把王羲之推为典范,影响了整个书法审美,新秩序自此确立。

从此,书宗魏晋,并确立了“古雅”“中和”的审美理想。

短期上看,清,康熙好董,乾隆尚赵,由此上行下效,促成清初的帖学风尚。

(二)书家性情的注入
书法兼具实用功能和欣赏功能转化,很重要的一点是它具有“达其情性、形其哀乐”的特质。

以草书为最,又,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云:“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

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

”可见,任何感受引发的创作冲动,都可借助草书抒发,甚至可以引发超越时代普遍的共鸣和追求。

除草书书体外,其他书体根据结字布局不同,也能从中体会到书家性情,观颜字知其忠义;米字知其癫狂;八大知其清高……孙氏《书谱》中言及关乎书法成败的“五乖”“五合”,与性情相关者各占其三,足以见书家书写时对情感投入的重视。

同一书家心境不同,字皆能反映出来,心悦神合则字势舒朗;有怒郁结于心则字势粗险;哀愁时字势内敛;不同书家的字体差异更是千差万别。

(三)文人士大夫对字外功的探求
所谓“书道玄妙”,历代书法论著皆把书法向玄学靠拢,有着只能
意会,不能言传的深意,这也是最难把握的。

首先是对“神韵”观点的提出。

传王僧虔《笔意赞》云;“书道玄妙,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

”首先,神韵说是形而上的,筋骨为其外显,骨气峭拔,而风神自见。

《宣和书谱》谓李煜书:“落笔痩硬,而风神溢出。

”皆为此意,但,尚骨不仅是作品脱俗的关键,还包含文人士大夫立身处世的因素,书者之字过于柔媚则缺少骨气,为世人所病。

其次,“读书万卷始通神”的观点,中国历代文人追求的皆是“道技两进”,源于孔子所提倡的“至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视书法为“消日为乐”的工具,真正的追求为“道”。

所以,在古代书匠的地位极为低下,推崇的皆是士大夫的书法,至清朝邓石如这种现象才有所改变。

士大夫或因才高则书写别有韵味。

苏轼、黄庭坚皆为宋朝杰出书法家,黄庭坚出于苏门。

他们的字各具特色。

苏字才高,而功力较黄稍逊。

所以,观苏字观字外之奇,黄字美在内之奇。

不仅如此,古人们常常透过书法谈品格,作谓“视其笔记亦足见其人矣”,因此,便有了“书因名废”的现象,蔡京、严嵩、张瑞图皆是如此,因仇其名,学其书者寥寥。

古人对于“神”和“道”的追求是孜孜不倦的。

有时,或者超过了对书技的要求,以道而观其书。

刘熙载云:“书当造乎自然。

蔡中郎但谓书肇于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

”刘熙载总结了历代书体发展中人发挥的主观能动性的因素,人利用书法创造了一个崭新的自然,被赋予了人的品格,书法的内涵一下子扩大了,上及“天道”,下及“为人”,博大精深。

注释:
①本文所用“立天定人”和“由人复天”出自刘熙载《艺概·书概》.
②(汉)许慎《说文解字·叙》.
③(汉)蔡邕《笔论》.
④(唐)李世民《指意》转录虞安吉语.
⑤熊秉明.
⑥司空图《书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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