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公司章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居公司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家居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秉持“舒适、品质、创新”为核心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个性化的家居产品和服务,创造美好的家居生活体验。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公司主要经营家居设计、家居用品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家具、家纺、灯具、墙纸、家居饰品等家居用品的生产与销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股东权利:
依法享有公司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股东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五章公司治理结构
第八条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六章董事会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条董事会职权: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十一条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以多数票通过的方式作出决议;其他议事规则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章监事会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三条监事会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十四条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以多数票通过的方式作出决议;其他议事规则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章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第十五条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第十六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七条公司解散事由: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
第十八条清算办法:
公司解散后,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职权,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
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公司通知和公告办法
第十九条公司通知和公告的形式包括书面通知、电子邮件、公司网站公告等方式。
第二十条公司通知和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家居公司章程第十章公司通知和公告办法
第二十条公司通知和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议程和决议;董事会的通知、议程、决议和会议纪要;监事会的通知、议程、决议和会议纪要;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重大投资计划;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和变动;其他需要通知和公告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通知和公告的发布: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或其他约定形式送达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通知和决议应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站或电子邮件系统中发布,并抄送各股东;公司的重要通知和公告应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布,并在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进行公告。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并在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所有。
第二十四条生效与废止:
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并在公司终止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章程份数:
本章程一式XX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
请注意,上述家居公司章程仅作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律师或专业法律顾问的指导下进行完善。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公司章程还需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定相结合,确保其合法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