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镁及其合金粉理化能测定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铝、镁及其合金粉理化能测定方法
第6部分:筛分法测粒度分布
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1.1制定标准的依据(任务来源)与完成时间
根据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色轻标委会2005年01号文件(关于编制2005年度有色金属国家、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色协产字(2005)089号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完成了本标准的制定任务。
1.2主要工作过程简述
根据有色轻标委会2005年01号文件精神,东轻公司成立了有色金属国家、行业标准起草(编制、修订)小组。
该小组主要由东轻公司技术中心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及基层生产车间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2005~2006年该小组主要进行了如下工作:
1.2.1、 2005年初,对东轻公司涉及的所有国家、行业标准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研究确定了起草方案。
1.2.2、 2005年3月,对新起草及有重大改变的国家、行业标准(分析方法)项目都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进行了标准水平评价。
1.2.3 、2005年5月完成了标准草稿;2005年7月完成预审稿;2005年8月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色轻标委会的组织领导下进行了,汇同有色行业的其他单位对本标准(部分)预审稿及其它所有国家、行业标准项目都进行了预审讨论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1.2.4 2005年8月~2006年5月完成了本标准的审定稿和编制说明。
1.3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简要说明
1.3.1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云普、宋晓辉、张信龙。
1.3.2主要起草人对本标准所涉及到的产品、产品性能、产品标准、生产工艺、及存在的问题等相关的内容作了认真的分析和调查研究。
1.3.3 搜集和认真的研究了以下国内、国际相关标准:
1)GB/T 5330-2003 《工业金属丝编织方孔筛网》
2)GB/T 6003.1-1997 /ISO 3310-1990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3)GB/T 3500-1998 / ISO 3252-1996 《粉末冶金术语》
4)GB/T 5314-1985 《粉末冶金用粉末的取样方法》
5)GB/T 6005-1997《试验筛金属丝编织网、穿孔班和电成型薄板筛孔的基本尺寸》
6)GB/T 3170.1~3170.3-1982 《铝粉粒度的测定》
7)GB/T 4108-1983~2003《镁粉、铝镁合金粉粒度组成的测定干筛分法》8)GB/T 1480-1995 《金属粉末粒度组成的测定干筛分法》
9)ISO 4497:1983 《金属粉末粒度组成的测定干筛分法》
10)ASTMB214-1999 《金属粉末粒度组成的测定干筛分法》1.3.4 结合国情及本行业的特点编制了本标准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及处理、标准修订说明和审定稿。
2标准修订的原则、主要内容及其依据
2.1修订的原则
1)充分满足生产及试验需要的原则:
2)促进最佳的公众利益的原则:
3)经济合理的原则
2.2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依据简要说明
2.2.1整合修订的主要内容简要说明
本部分与所整合修订的标准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变化:
——标准名称变为:《铝、镁及其合金粉理化性能检测标准第6部分筛分法测定粒度分布》。
——本部分是对GB/T3170-1982与GB/T4108-2004的整合修订,共包含机械振动筛分法、风力手动筛分法和乙醇筛分法3种筛分方法(1.1)。
——《机械振动筛分法》的适用范围变为:“适用于测定不含(油脂)润滑剂,粒度全部或大部分大于56μm的粒状铝、镁及其合金粉体的粒度分布”(1.1.1)。
——《风力手动筛分法》的适用范围变为:“适用于测定可含有少量(油脂)润
滑剂,粒度全部或大部分大于56μm的片状铝粉的粒度分布”(1.1.2)。
——《乙醇筛分法》的适用范围变为:“适用于测定可含有少量(油脂)润滑剂,粒度全部或大部分小于56μm的片状铝粉的粒度分布”(1.1.3)。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2.0)、定义和术语(3.0)等内容。
——规范统一了取样规则及方法(4.0)。
——取消了GB/T3170-1982中的资料性附录 A(筛网的技术指标)、规范性附录B (显微镜法检测筛网)。
——筛分终点时间规定:军(工)用产品≥30min;民用产品≥15min。
球状或准球状粉末的筛分终点时间由供求双方协商决定(7.1.4)。
——对测定原理(4.0)、方法(7.0)等章节的文字叙述也都做了相应的修订。
——规范了测定结果的计算公式符号(8.0)和试验报告(9.0)的有关内容。
2.2.2整合修订内容的主要依据简要说明
——依据国标委(2004)全面清理整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指示(精神)及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色标委会(2005)089号文件精神对GB/T3170.1~3170.3-1982与GB/T4108-2004予以整合修订。
其主要原因如下:
——GB/T3170.1-1982《铝粉粒度的测定 1机械振动筛分法》与GB/T4108-2004《镁粉、铝镁合金粉粒度组成的测定干筛分法》具有相同的测试方法、测试原理及测试工具和仪器,故(可以)整合为一个标准。
——GB/T3170.2~3170.3-1982自1982年起草以来一直没有修订,其内容与结构形式已老化,早应予以修订。
——标准名称变为:《铝、镁及其合金粉理化性能检测标准第6部分筛分法测定粒度分布》是GB/T3170-1982与GB/T4108-2004整合的需要,同时又可避免粒度、粒度分布和粒度组成等基本概念的混淆。
另外,对(标准)测定方法和测定对象予以界定。
——《机械振动筛分法》是对GB/T3170.1-1982与GB/T4108-2004的整合(修订),涉及铝粉、镁粉和铝镁合金粉三个不同的品种,不能用单一的品种规格界定其范围。
另外,由于不同产品生产工艺也不同,其粒度(特性)形状(准球形、雾滴状、片状、多面体、菱形)差异很大,故主要用粒度大小(56μm)和粒度形状
(粒状)来界定其范围,用不含(油脂)润滑剂来排除片状铝粉(球磨法生产,典型的非等轴颗粒),这样较之整合(修订)的标准而言其适用范围虽然大大的扩大了,但在粒度特性上又有所界定,更确切更严密了。
——《风力手动筛分法》和《乙醇筛分法》仅适用于测定(干式)球磨生产的片状铝粉。
《风力手动筛分法》为(干式)半机械手动筛分,《乙醇筛分法》为(湿式)手动筛分,其根本区别实质是粒度大小的差别,故二者主要在粒度大小上予以界定。
另外,为了在“方法”称谓上统一,将《乙醇筛洗法》修订为《乙醇筛分法》。
——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等内容的增加,避免了(系列)标准中重复与规范性内容,可以精炼语言,大大地压缩篇幅。
尤其是可以避免有关概念的混淆。
——GB/T3170-1982与GB/T4108-2004涉及铝粉、镁粉和铝镁合金分三个不同的品种和多种不同规格的产品,但其取样规则和方法相同,均可由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314 《粉末冶金用粉末的取样方法》确定。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结果判定由GB/T 6003.1-1997 /ISO 3310-1990(规范)确定,对不同孔径金属丝编织网检验器具按GB/T5330-2003的规定执行。
故取消了GB/T3170-1982中的资料性附录 A(筛网的技术指标),规范性附录B(显微镜法检测筛网)。
——筛分终点时间取决于粉末颗粒的形状、大小、分布及表面状态等粒度特性。
粉末粒度越大、形状越规则、易筛颗粒含量越高,颗粒表面越光滑越易筛分,筛分终点时间越短。
反之亦然。
生产实践表明:对于粒度≥56µm的准球状(惰性气体雾化法)、雾滴状(空气雾化法)生产的铝镁粉,其筛分终点时间大约为10min;对于粒度≥56µm不规则多面体形状的铝镁合金粉,其筛分终点时间为大约15min;而对于粒度≥56µm菱形镁粉(军工产品)器筛分终点时间则需要20min。
故筛分终点时间规定:军(工)用产品≥30min;民用产品≥15min。
球状或准球状粉末的筛分终点时间由供求双方协商决定。
——根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有关要求)对测定原理(4.0)、步骤(7.0)等章节的文字叙述做了相应的修订;并对测定结果的计算公式符号(8.0)和试验报告(9.0)的有关内容根据导则(规范)予以统一。
3采标情况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的比较情况
本部分(标准)《铝镁粉理化性能检测方法第六部分筛分法测粒度分布》,根据GB/T 3170.1~3170.3-1982及GB/T 4108-1983~2003所存在的问题,在我国50余年铝镁粉生产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军工生产(发展)的需要,修订采用ISO 4497:1983《金属粉末粒度组成的测定干筛分法》、ASTM.B214-1999《金属粉末粒度组成的测定干筛分法》等部分技术内容。
4新旧标准水平的比较与评价
本部分(标准)《铝镁粉理化性能检测方法》——筛分法测粒度分布,与GB/T3170.1~3170.3-1982及GB/T4108-2004相比较,无论是技术内容、还是标准的规范形式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它是根据我国铝镁粉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修改采用了部分国际先进标准,整体内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标准性质建议
本部分(标准)与我国当前科技、生产、工艺及管理水平的适应性强,标准化程度高;与其它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好,便于被相关的产品标准所引用。
建议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6废止现行标准的建议
建议自本部分标准执行之日起,废止所替代的现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