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文档】县国土局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精选多篇)-优秀word范文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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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精选
多篇)
第一篇:县国土局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
国土资〔〕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
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
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
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
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
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
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
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
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
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
在基准
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
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
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
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
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
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
责任人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
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
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二>规范管理。
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
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
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
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
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
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
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
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
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
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
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
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
可留一
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
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解决失地农民
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
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第二篇: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
国土资〔201X〕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
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201X年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
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
其中
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
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 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
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
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
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
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
在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