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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我区物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法规类别】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17]55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17
【实施日期】2017.04.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我区物流业健康发展若干
政策的意见
(桂政办发〔2017〕5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施《广西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我区物流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改革创新,降低物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进一步清理、归并和精简物流领域审批事项,降低物流业投资门槛,保障各类市场
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在投资准入、政府扶持、用地用能、信贷政策、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全面推行“六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物流企业总部获得有关经营资质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依法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获得经营资质。
已依法获得铁路、道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以及无车承运、无船承运、邮政快递业务经营资质或者国际货运代理备案的企业,可独立开展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多式联运经营活动,或者联合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经营活动,不得对其增设新的行政审批事项。
进一步简化公路货运车辆驾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运证申办、年审手续,逐步实现部门“一站式”办理和区内异地办理。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工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地税局、物价局、政管办、国税局等)
(二)建立更具竞争活力的物流市场新秩序。
2.在交通运输行业资格培训,口岸检验检疫和监管场所查验、吊装移位、仓储,港口环境应急、船方锚泊、信息服务、拖船、装卸以及其他服务方面破除垄断,培育和鼓励发展相关企业,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或其他方式变相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严禁政府部门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推动服务成本下降和服务质量提升。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北部湾港等港口建设运营。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国资委、北部湾办、物价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等)
(三)推动口岸通关便利化。
3.以东兴、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等为契机,合理规划口岸布局,加快口岸基础设施、查验配套设施、监管场所规范化、口岸物流集聚区及后方货站、堆场等集疏运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完善电子口岸通关信息系统,建设智慧口岸,加快通关作业无
纸化进程。
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力争2018年前实现“单一窗口”覆盖我区沿边一类口岸。
(牵头单位: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武警广西边防总队、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4.推动通关一体化改革,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纳入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格局,简化转关运输申报程序。
实施口岸监管部门之间“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快速直通模式,对高资信企业实行较低进出口查验率。
建立口岸通关时间根据通关货量动态调整机制,避免通关货物积压。
全面规范、清理口岸收费,加强收费项目公开。
(牵头单位: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警广西边防总队、广西海事局等)
5.推进中国-东盟边境贸易国检试验区和中欧班列在区内的节点建设,创新口岸通关国际合作,探索推动中越、中马“两国一检”通关模式。
(牵头单位: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宁海关、武警广西边防总队、南宁铁路局等)
(四)扩大物流业开放合作。
6.围绕我区“四维支撑、四沿联动”开放合作格局,扩大物流业开放合作。
强化以东盟国家为重点的物流领域国际合作。
加强中国-东盟港口城市物流合作网络建设,打造中国-东盟物流合作圈。
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设立面向东盟的电子商务总部、邮件分拨中心;加快建立面向东盟的快件通关渠道。
支持我区物流企业“走出去”,建设海外仓等境外物流节点,拓展海外市场。
(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南宁海关;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广西邮政管理局等)
7.深化与粤港澳物流领域合作。
以我区实施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CEPA)先行先试为契机,积极扩大物流业对港澳开放,对港澳企业在我区投资物流业
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突出西江黄金水道的纽带作用,加快建设粤桂合作物流园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物流园区等项目,建立珠江-西江经济带物流联盟。
积极引进粤港澳物流企业,联合建设广西-粤港澳物流集散中心。
(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港澳办等)
8.推进与西南中南地区物流领域合作。
积极与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南、湖北、海南等西南中南省份签署合作协议,建设西南中南地区“无水港”及物流网络,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水铁联运,吸引内陆腹地货物向广西北部湾港和西江航道集结。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厅,南宁铁路局等)
9.推动区内外物流企业合作。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在广西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和配送中心。
加强区内物流企业与阿里巴巴、传化等知名企业合作,推进智慧交通、智慧物流、农村电商、公路港等物流项目合作。
(牵头单位:自治区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广西邮政管理局等)(五)积极发展多式联运。
10.推动公路、铁路、内河、海运、民航等基础设施统筹建设,为发展多式联运提供支撑。
实施贯通欧亚大陆的公铁联运冷链物流通道等公铁联运创新示范工程,推动区内大型道路运输企业与南宁铁路局合作共营。
实施港口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进“南车北运”等铁水联运创新试点项目和“渝桂新”海铁联运项目。
积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鼓励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支持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承担全程责任的企业开展多式联运经营,探索道路货运无车承运试点工作,推进联运服务“一单制”。
促进海港、内河港、公路港、铁路港、航空港等五港联动,大力发展港铁物流,推动组建海铁联运龙头企业。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质监局,南宁铁路局,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等)
11.理顺多式联运管理体制,推动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管理部门和企业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建立协作机制,以发展多式联运、供应链管理为突破口,实现物流一体化发展。
积极推动中长距离货物运输由公路有序转移至铁路、水路等运输方式,引导大宗货物更多通过铁路和北部湾港、西江航道运输,不断提高铁路运输和水运比例,大力发展高铁、航空快件业务。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北部湾办,南宁铁路局、广西民航机场管理局等)
二、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货物流通成本
(六)推进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12.实施骨干物流通道提升工程。
结合国家物流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强化我区出海出边出省物流通道建设。
建设沿海铁路既有线扩能改造、南宁至凭祥铁路扩能改造、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着力提高西南中南地区煤炭、矿石等大宗商品物流配送能力。
加快建设柳州至梧州高速公路、大藤峡水利枢纽船闸、红花二线船闸等项目,强化对接粤港澳的工业原材料和工业产品物流功能。
建成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建设防城至东兴铁路等项目,提高面向东盟的口岸物流综合通过能力。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北部湾办,南宁铁路局,广西铁路投资集团等)
13.实施综合交通物流枢纽提升工程。
统筹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布局,加快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建设。
着力提高铁路集装箱运输能力,开工建设南宁沙井铁路货运中心、北部湾集装箱办理站等项目。
积极拓展机场物流功能,支持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空港经济区申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在区内重点机场规划建设空港经济区。
强化沿海港口的物流功能,加强港口群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