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机构设置问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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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机构设置问题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5.09.26
•【字号】深国税告[2005]13号
•【施行日期】2005.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机构设置问题的通告
(深国税告[2005]13号2005年9月26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规范机构设置的有关批复精神,我局对部分机构的设置进行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设置
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蛇口分局设置为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二、规范宝安、龙岗区局稽查局及所属13个税务分局设置
将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设置为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撤销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设置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西乡税务分局;
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福永分局更名为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福永税务分局;
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松岗分局更名为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松岗税务分局;
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沙井分局更名为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沙井税务分局;
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公明分局更名为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公明税务分局;
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龙华分局更名为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龙华税务分局;
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观澜分局更名为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观澜税务分局;
将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设置为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布吉分局更名为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布吉税务分局;
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平湖分局更名为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平湖税务分局;
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横岗分局更名为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横岗税务分局;
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龙岗分局更名为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龙岗税务分局;
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坪山分局更名为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坪山税务分局;
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大鹏分局更名为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大鹏税务分局。
以上单位于2005年9月28日统一挂牌,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不变。
详情可浏览深圳国税网站:,咨询电话:12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