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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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10.24
•【字号】
•【施行日期】2015.10.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的通知
委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好行政自由裁量权合法合理公平公正行使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沈阳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沈阳市行政检查规定》、《沈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结合我委各类行政权力实际情况,对我委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确认权、行政检查权分别进行了分解细化,严格限制了我委行政权力的自主选择权,制定了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适用规则和具体指导标准,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正文)(略)
2、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附表)(略)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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