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沿海水文中心文利(二)水文(位)站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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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沿海水文中心文利(二)水文(位)站调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1.05.14
•【字号】桂水审批〔2021〕41号
•【施行日期】2021.05.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沿海水文中心文利(二)水文(位)
站调整的批复
广西沿海水文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广西沿海水文中心关于审查文利(二)水文(位)站调整国家基本水文站的函》(沿海水文〔2021〕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沿海三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的主体区域,地处珠江流域桂南沿海水系,局地水旱灾害频发。

但是,沿海三市的国家基本水文站网密度有所欠缺,尤其是灵山县国家基本水文站站网密度不足,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水文信息服务需求。

为强化水文站网整体功能,提升水文服务能力,适当调整广西沿海国家基本水文站网是必要的。

二、文利(二)水文(位)站站址选择、观测项目和测验设施布置合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符合标准,测验、通信和运行管理方案可行,同意调整文利(二)水文(位)站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

三、文利(二)水文(位)站应按照有关水文测验标准要求,切实加强水文设
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水文站网功能与作用,努力提升水文服务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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