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拓实矿业有限公司三川大红金铅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内容摘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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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拓实矿业有限公司三川大红金铅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内容摘要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3月28日,2016年第2批摇号确定)的委托,根据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对栾川县拓实矿业有限公司三川大红金铅矿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详细评估,并形成了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现将该报告书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机构: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评估对象:栾川县拓实矿业有限公司三川大红金铅矿采矿权。
三、评估目的:评估栾川县拓实矿业有限公司三川大红金铅矿采矿权价款,为该采矿权整合时处置采矿权价款提供参考意见。
四、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2月29日。
五、评估日期:本评估报告起止日期为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5月24日,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16年5月24日。
六、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七、评估结果:该矿保有(122b)+(333)类资源/储量矿石量********t,金金属量994.7kg,伴生(333)类硫资源量11153t,伴生(333)类银金属量510kg,伴生(333)类铅金属量204t;设计利用资源储量矿石量********t,金金属量775.98kg,伴生硫资源量6691.8t,伴生银金属量306kg,伴生铅金属量122.4t;可采储量矿石量********t,金金属量713.90kg,伴生硫资源量6156.46t,伴生银金属量281.52kg,伴生铅金属量112.61t,矿山建设规模3万t/年,矿山服务年限7.48年。
本次评估需处置采矿权价款的金矿可采储量为矿石量********t,金金属量664.07kg;伴生硫资源量4277.27t,伴生银金属量197.63kg,伴生铅金属量112.61t;评估计算服务年限6.43年。
经估算确定栾川县拓实矿业有限公司三川大红金铅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612.59万元。
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贰万伍仟玖百元整。
本评估报告书是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收入权益法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做出的,其评估结果可以作为确定采矿权价款的参考依据。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采矿权出让这一评估目的以及呈送矿业权评估主管部门确认使用。
本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况外,报告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关于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情况说明:
1.原栾川县鑫达矿业有限公司火神庙金(硫)矿
该采矿权分别于2006年、2010年处置过采矿权价款,缴纳价款可采储量矿种为金矿,与本次采矿权整合核准的开采矿种一致,因此,本次评估经核实后,原采矿权范围内已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可采储量为4.49万t,金金属量176kg,已缴纳价款的可采储量尚剩余矿石量28768t,金金属量69.83kg,本次评估对已处置采矿权价款剩余的可采储量进行了扣减。
2.原河南省栾川县雷家洼金矿详查
该详查探矿权原为河南省栾川县雷家洼铅矿详查,勘查矿种为铅矿。
2006年,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按照铅矿探矿权出让单价2.8万元/平方公里计征栾川县三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雷家洼铅矿详查探矿权价款9.07万元,2007年1月12日栾川县三利工贸有限公司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缴纳探矿权价款9.07万元。
该探矿权于2010年勘查矿种变更为金矿,勘查矿种变更后未进行价款处置,本次储量核实提交资源储量为金矿资源储量。
因此,本次评估对该探矿权内范围提交的资源储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3.原河南省栾川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三川火神庙抱犊寨大理石矿采矿权
该采矿权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大理岩矿,与本次采矿权整合核准的矿种金(铅)矿不一致,本次评估依据的《储量核实报告》未对该采矿权范围内的大理石资源储量进
行核实。
该采矿权于2006年,由洛阳市矿业发展中心编制了《原河南省栾川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三川火神庙抱犊寨大理石矿资源储量核查报告》,并在洛阳市备案,作为办理抱犊寨大理石采矿证的依据。
并且于2008年缴纳采矿权价款17900元。
根据该矿2012年度储量动态检测报告以及栾川县地质矿产局出具的证明,自2006年储量核查至至本次储量核实期间,原河南省栾川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三川火神庙抱犊寨大理石矿采矿权范围内未新增动用资源储量。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计算资源储量不包括该采矿权范围内的大理石资源储量。
4.原三川火神庙松树沟大理石矿采矿权
该采矿权开采矿种为饰面用石料(大理石),与本次采矿权整合整合批复矿种金(铅)矿不一致,本次评估依据的《储量核实报告》未对该采矿权范围内的大理石资源储量进行核实。
该采矿权于2005年7月,河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调查队提交了《河南省栾川县三川火神庙松树沟大理石矿资源储量报告》,并在洛阳市备案,作为办理松树沟大理石采矿证的依据。
并且于2007年9月11日缴纳采矿权价款19600元。
根据该矿2012年度储量动态检测报告以及栾川县地质矿产局出具的证明,自2005年储量核查至本次储量核实期间,原三川火神庙松树沟大理石矿采矿权范围内未新增动用资源储量。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计算资源储量不包括该采矿权范围内的大理石资源储量。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要自《栾川县拓实矿业有限公司三川大红金铅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