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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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指南2018年11月5日
目录
前言 (3)
1范围 (4)
2指南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培训对象 (6)
5培训机构 (6)
6培训场地及设施 (6)
7从业人员 (7)
8师资队伍 (7)
9培训教学 (8)
10培训考核 (8)
11继续教育 (9)
12培训档案 (9)
13培训评价 (9)
14培训改进 (10)
附录A(指南性附录)养老护理员基础知识培训内容 (11)
附录B(指南性附录)各职业等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内容 (14)
附录C(指南性附录)养老护理师资培训内容 (25)
参考文献 (2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长庆老年公寓、西安外事学院、西安瑞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养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云霞闫晓华童倩丁坤屏舒会春
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护理员及师资培训的术语和定义、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培训场地及设施、从业人员、师资队伍、培训考核、继续培训、培训档案、培训评价和培训改进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护理员及师资培训。

2 指南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11年修订版)
《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和鉴定站基础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护理员 aged care workers
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

3.2
养老护理师资 trainers of aged care workers
接受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具有养老护理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和教学技能,能够承担养老护理员培训的人员。

3.3
职业培训 vocational training
以培养和提高养老护理员及师资职业能力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3.4
职业资格培训vocational qualification training
为满足养老护理员及养老护理师资上岗前取得上岗资格的需要,对其进行的教育培训活动。

3.5
职业素养 professional quality
养老护理职业内在的规范和要求,是在养老护理执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包含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行为、职业作风和职业意识等。

3.6
生活照料 daily care
为老年人提供饮食、排泄、睡眠、清洁照料等的服务。

3.7
基础护理 fundamental nursing
为老年人提供用药照料、冷热应用、遗体照料、应急救护、临终关怀、消毒防护、护理评估、护理计划、护理干预、环境设计、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8
康复护理 rehab11itation nursing
以康复学与护理学为基础,对老年残疾者或失能者进行训练和再训练,减轻致残因素造成的不便,以尽量提高其活动能力,达到基本生活能自理、重新参加社会活动等效果的护理过程。

3.9
心理护理 mental nursing
以心理学的理论为指导,以良好的人际关系为基础,运用心理学的方法,通过语言和非语言的沟通,改变老年人不良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促进康复或保持健康的护理过程。

3.10
养老文化 The culture of support
家庭或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物质赡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养老资源方面的思想观念、社会伦理、价值取向和制度规范。

3.11
智慧养老 Smart care for the aged
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技术,围绕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安全保障、医疗卫生、保健康复、娱乐休闲学习分享等方面支持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和管理,对涉及老年人的信息自动监测、预警以及主动处置实现这些技术与老年人的友好、自主式、个性化智能交互。

3.12
健康管理 older Health Management
对老年人健康进行全面的评估、分析、干预,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发展,维持并促进老年人健康的过程。

4 培训对象
4.1 养老护理员
4.1.1 从事或准备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具有一定文化水平。

4.1.2 需提升养老护理能力的养老护理员。

4.1.3 承担居家老年人照护的其他人员。

4.2 养老护理师资
4.2.1 各类大专院校或培训机构中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职业专业教学经验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

4.2.2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具有相关技术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的高级技术人员。

4.2.3 从事养老护理员职业5年及以上的养老机构业务骨干人员,在全省养老护理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养老护理员或参加全国养老护理技能大赛的养老护理员。

5 培训机构
5.1 机构性质
5.1.1 能够承担养老护理员及师资培训,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或承担培训等相关业务的法人。

5.1.2 具有符合本指南规定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及教学培训经验等的相关院校或培训机构。

5.2 资质
5.2.1 培训机构须有相关部门认定的培训资质。

5.2.2 符合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具备年培训规模不少于200人次的能力。

5.3 管理制度
5.3.1 具有师资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5.3.2 具有培训计划、培训规程、培训组织及评价考核制度。

5.3.3 具有财务管理制度、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6 培训场地及设施
6.1 理论培训场地及设施
6.1.1 学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3m2,每间面积不小于60m2,总面积满足培训规模的
需要。

6.1.2 应整洁、干净、安全;多媒体电教设备齐全,含电脑、上网口及网线、投影仪、扩音等相关设备。

6.2 技能操作培训场地及设施
6.2.1 学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m2,至少有120m2技能操作培训场地,总面积满足培训规模的需要。

6.2.2 应整洁、干净、安全,便于开展互动式教学、演示、情景模拟等活动。

6.2.3 技能操作培训教室中的专用通用器材、设备和物品的配备应符合《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和鉴定站基础标准(试行)》中的要求。

6.3 培训办公场所及设施
6.3.1 应设置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服务接待场所。

6.3.2 接待服务场所各类物品和设施需整洁、有序,并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和维护。

6.4 食宿场所
6.4.1 招收住宿学员,食宿场所应符合公安、环保、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6.4.2 食宿条件能够满足培训规模需要。

7 从业人员
7.1 满足培训规模的需要。

7.2 专职或兼职行政管理人员需熟悉国家及省的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且不少于1人。

7.3 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需具备财务管理经验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不少于1人。

7.4 专职或兼职后勤人员不少于1人。

8 师资队伍
8.1 职业素养
8.1.1 热爰养老护理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职业守则。

8.1.2 熟练掌握养老护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8.2 资质要求
8.2.1 培训各职业等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
a)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技术水平。

b) 培训中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技术水平。

c) 培训高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技术水平,且有三年从业经历。

8.2.2 培训养老护理师资的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b)具有(医学、护理、管理、心理、营养、康复、社会学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及以上者;
8.3 教师人数配置
8.3.1 专职培训教师需4人及以上,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理论教师和技能操作指导教师。

8.3.2 外聘教师人数根据培训规模自定。

9 培训教学
9.1 教学计划
9.1.1 培养目标应符合养老护理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养老护理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的养老护理人才。

9.1.2 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

9.1.3 培训教材依据培训内容编写和选用,并体现教学目标和课程特点。

9.1.4 养老护理员及其师资的培训内容按职业等级进行分级培训,依次递进,并与教学目标、形式和一定的条件支持匹配。

9.2 课程设置
9.2.1 根据教学大纲制定课程,养老护理员基础知识培训内容(见附录A);各职业等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内容(见附录B);养老护理师资培训内容(见附录C)。

9.2.2 各职业等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学时(每一个学时为50分钟):
a) 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不少于180个学时;
b)中级养老护理员培训不少于150个学时;
c)高级养老护理员培训不少于120个学时;
d) 养老护理师资培训不少于90个学时
10 培训考核
10.1 考核方式
10.1.1 养老护理员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考试均实行百分制。

10.1.2 养老护理师资除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外,还需进行教学能力测试,考试均实行百分制。

10.2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10.2.1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

10.2.2 技能操作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

10.2.3 教学能力测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每次测试一名学员,且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

10.3 考核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0.4 考核结果
10.4.1 养老护理员的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颁发培训机构签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10.4.2 养老护理师资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颁发培训机构签发的养老护理师资合格证书。

11 继续教育
11.1 培训合格后每年接受20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以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11.2 建立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记手册,每次培训后登记。

12 培训档案
12.1 建立培训机构学员培训档案、培训管理档案和培训知识储备档案,各类档案的管理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行。

12.2 档案采用电子和纸质管理方式。

13 培训评价
13.1 评价主体
13.1.1 管理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评价。

13.1.2 培训机构自我评价。

13.1.3 养老护理服务对象或家属。

13.1.4 第三方评价。

13.2 评价内容
13.2.1培训过程评价包括:
课程设置满意度;
a)师资水平满意度;
b)授课内容和授课方式满意度;
c)组织管理满意度;
d)后勤服务满意度。

13.2.2 培训效果评价包括:
a)培训后学员考核合格率;
b)学员所在单位对培训质量与效果的满意率。

13.3 评价方式
意见征询、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考察等。

14 培训改进
14.1 建立问题反馈系统,根据评价适时作出质量改进。

14.2 按 PDCA循环(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改进-Act四个环节),持续改进培训服务管理体系。

(附表请参照电子版)
附录A (指南性附录)
养老护理员基础知识培训内容
养老护理员基础知识培训内容见表A.1。

表A.1 养老护理员基础知识培训内容
附录 B (指南性附录)
各职业等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内容
初级养老护理员理论培训内容见表B.1。

表B.1 初级养老护理员理论培训内容
表B.2 初级养老护理员技术操作内容
表B.2 初级养老护理员技术操作内容(续)
表B.3 中级养老护理员理论培训内容
表B.3 中级养老护理员理论培训内容(续)
表B.4 中级养老护理员技术操作培训内容
表B.5 高级养老护理员理论培训内容
附录C (指南性附录)
养老护理师资培训内容 C.1
表C.1 养老护理师资培训内容
参考文献
[1] 《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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