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区二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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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规划依据、原则、发展目标 (2)
第三章土地利用 (2)
第一节总体土地利用分配2
第二节土地利用细分4
第四章指标体系和要素控制 (5)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7)
第六章绿地、河湖系统 (9)
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则 (12)
第八章分片区控制和建设指导 (13)
第一节中心区控制和建设指导13
第二节居住区控制和建设指导16
第三节工业区控制和建设指导20
第四节软件园控制和建设指导23
第九章专项规划 (25)
第一节市政公用工程规划25
第二节综合防灾规划34
XX新区二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 1 条为贯彻总体规划,适应XX新区发展的需要,加强规划建设经管,促进园区建设合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划。

第 2 条规划范围
第 3 条“XX新区二三区”是指XX新区中新合作区的第二区、第三区两区,即本规划范围,位于金鸡湖东岸、青秋浦以西,北至娄江、南至斜塘河,共58.46平方公里。

第 4 条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在本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规划文本和图则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5 条规划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外,尚需符合国家、江苏省现行的有关规范和规范。

第 6 条本规划自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

由XX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 7 条若需对本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或重大变更,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章规划依据、原则、发展目标第 8 条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规范》(GBJ137-90)
5. 《江苏省城市规划经管技术规定》
6. 《XX新区第二三区总体规划》(1995)
7. 《中国-新加坡XX新区二期建设指导详细规划报告》(1995)
8. 《中国-新加坡XX新区三期建设指导详细规划初步报告》(1996)
第 9 条规划原则
1. 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坚持市场体制与法制化、规范化经管相结合。

2. 坚持快速发展与开发建设合理有序并重。

3. 坚持效率优先,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

4. 尊重自然,人性化、生态化原则
第 10 条发展目标
XX新区的整体发展目标是:“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园区、有吴文化底蕴的现代化新城区、有水乡特色的生态化园区”,XX新区二三区是整个园区实现发展目标的主体,突出建设现代高科技产业、优美的城市景观、舒适的居住环境和先进的现代经管与服务体系。

第 11 条人口规模
规划人口控制在41.5万人左右。

第三章土地利用
第一节总体土地利用分配
第 12 条总体土地利用分配
1. 土地利用分配原则为: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整治水系,完善河湖网络;构筑完整的绿地系统,营造富有“水乡”特色的环境景观;强化城市中心轴线空间格局,加强园区与古城的交通联系,缩短生活区与就业、购物休闲娱乐中心的交通距离。

2. 总体土地利用分配为:行政中心、商业区设于中心轴线上;高规范高密度住宅区沿中心轴线两侧设置;工业区布置在园区的东、北两侧;普通高密度住宅区邻近工业区安排;公共交通站点结合中心区、大型公共设施、邻里中心设置;滨湖地区布置开敞绿地,
金鸡湖沿岸同时设置休闲娱乐、文化中心、别墅区等功能。

第 13 条第二区土地利用分配
第二区是指金鸡湖东岸至娄斜港之间的地区,主要功能为行政、文化和居住。

金鸡湖东岸布置休闲风光带;中心轴线地段布置区级行政机关、文化中心、片区商业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级公建预留用地;北部规划为出口加工区以及以其它工业区;南部布置居住区;白塘规划为植物公园。

第 14 条第三区土地利用分配
第三区是指娄斜港至青秋浦之间的地区,以高科技产业基地和科研基地为主要功能,居住为次要功能。

北部东沙湖布置水景生态公园,两侧设置软件园;星塘街东侧、星华街西侧主要布置居住区,其中沿中心轴线布置高密度住宅区,沿星塘街南段布局园区体育中心,中段布置商业街以及片区公园;三区东部、北部布置工业区,其中部为信息产业园,南部沿吴淞江形成港口、仓储、运输为综合体的物资水陆联运中心。

三区南部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规划为备用地。

表1 :XX新区二三区规划用地构成表
注:规划415000万人。

第 15 条片区划分
1、本规划将规划范围依据功能的不同划分为四个片区,划分如下表:
表2 :XX新区二三区片区划分表
2、片区划分仅为有利于分片、分功能表述控制要素,为指导性内容。

第二节土地利用细分
第 16 条土地利用细分目的
为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规划经管与建设效率,增强可操作性,解决在用地性质兼容置换时控制要求失效的问题,特进行土地利用细分,作为规划建设与经管的控制依据。

第 17 条土地利用细分依据
1、大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规范》。

2、中类、小类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规范》分以下四种情况进行土地利用细分。

(1)借鉴新加坡先进规划经验,延续XX新区现行规划的用地划分方法,将居住用地进行重新划分。

(2)依据XX新区工业主要为一类工业的情况,将工业用地按行业类别进行土地利用细分。

(3)依据软件园的发展需要,将软件园用地进行土地利用细分。

(4)其它用地的中小类土地利用细分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规范》。

第 18 条土地利用细分原则
1、满足控制道路红线、建筑退让红线、绿地控制线、河道蓝线、高压走廊控制线、文物古迹保护控制线的要求,保证地块使用性质单一,杜绝不相容使用。

2、开发规模适宜、出入方便、环境条件均衡、分隔与合并灵活、利于分期实施。

第 19 条中心区土地利用细分
1、中心区土地利用细分参见下表:
表3 :中心区土地利用细分表
2、中心区土地利用细分参见图件:中心区I土地利用规划图、中心区II土地利用规划图中心区III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 20 条居住区土地利用细分
1、居住区土地利用细分参见下表:
表4 :居住区土地利用细分表
2、居住区土地利用细分参见图件:居住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 21 条 工业区土地利用细分
1、工业区土地利用细分参见下表:
表5 : 工业区土地利用细分表
2、工业区土地利用细分参见图件:工业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 22 条 软件园土地利用细分
1、软件园土地利用细分参见下表:
表6 : 软件园土地利用细分表
2、软件园土地利用细分参见图件:软件园土地利用规划图、软件园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四章 指标体系和要素控制
第 23 条 控制指标体系
XX 新区二三区控制指标体系参见下表:
表7 : XX 新区二三区控制指标体系表
第 24 条 用地性质控制
1. 地块用地性质控制参见图件:中心区I 土地利用规划图、中心区II 土地利用规划图、中心区III 土地利用规划图、居住区土地利用规划图、工业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软件园I 土地利用规划图、软件园II 土地利用规划图。

2. 用地适建性应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经管技术规定》的规定。

第 25 条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配建停车泊位控制
1.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配建停车泊位控制参见下表:
表8 : 土地利用细分控制指标表
续表
2、表中空白表示不规定该项内容,“-”表示该项一般不允许非绿化建设。

3、表中指标幅度值是指具体地块规定指标的取值范围。

4、*:中密度住宅区中设高层住宅的最高容积率为1.7,不设高层住宅的
最高容积率为1.5;商住混合用地中设高层住宅的最高容积率为1.7,
不设高层住宅的最高容积率为1.5。

2. 规划建设经管除符合上表的规定以外,尚需符合第八章分片区控制的第49条、第55条、第61条、第67条关于土地使用和建筑经管的补充规定。

3. 容积率控制参见图件:中心区I容积率控制图、中心区II容积率控制图、中心区III容积率控制图、居住区容积率控制图、工业区容积率控制图、软件园I容积率控制图、软件园II容积率控制图。

4. 建筑高度控制参见图件:中心区I建筑高度控制图、中心区II建筑高度控制图、中心区III建筑高度控制图、居住区建筑高度控制图、工业区建筑高度控制图、软件园I建筑高度控制图、软件园II建筑高度控制图。

第 26 条出入口规定
1、当地块面积大于2ha时,应设置2个出入口;当地块面积小于1ha时,只允许设置1个出入口;当地块面积在1~2ha时,可根据用地条件,设置1~2个出入口。

2、出入口设置同时应满足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和消防要求。

3、地块允许设置出入口数量、方位参见图件:中心区I车辆出入口控制图、中心区II 车辆出入口控制图、中心区III车辆出入口控制图、居住区车辆出入口控制图、工业区地块出入口控制图、软件园I车辆出入口控制图、软件园II车辆出入口控制图。

第 27 条建筑间距规定
居住建筑间距按1:1. 2控制,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执行《江苏省城市规划经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 28 条建筑物退让规定
1. 建筑物必须退让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用地边界。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必须符合第28条的规定;退让河道蓝线必须符合第29条的规定;退让用地边线的最小距离为南北向5m、东西向3m。

2. 建筑物退让必须同时满足间距、消防、抗震、防汛等安全要求。

3. 建筑退线范围用于布置硬地和绿化。

4. 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建筑退让规定参见第67条。

5. 退让距离规定参见图件:绿化缓冲带规划图、中心区I建筑后退线控制图、中心区II建筑后退线控制图、中心区II建筑后退线控制图、居住区建筑后退线控制图、工业区建筑后退线控制图、软件园建筑后退线控制图。

第 29 条 道路缓冲带规定
1、道路缓冲带构成
包括绿化缓冲带和间距缓冲带两部分。

绿化缓冲带靠近道路红线,用于植树、造景和铺设草地,此外也可用于很小型的设施如指示牌、旗杆、灯柱、小型警卫站和垃圾站,其他用途一概不准。

间距缓冲带靠近建筑退线,可建设停车场、车道、人行道,以及垃圾站、警卫站、开闭所、污水提升泵站、自来水增压泵站、路房和篷盖等设施。

2、道路缓冲带的宽度规定:
表9 : 缓冲带宽度规定表
第 30 条 河道缓冲带
1、河道缓冲带构成
包括青坎和绿化缓冲带。

青坎靠近河道,只允许绿化。

绿化缓冲带用于植树、铺设草地,可布置小型变配电设施等。

2、河道缓冲带宽度规定:
表10 : 缓冲带宽度规定表 第 31 条 文物古迹、传统风貌地段保护
1、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张士诚墓、琼姬墩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状遭到破坏,应予以就地修复。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确
因特殊情况需要的,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的规定进行。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周边30M 的距离划为建设控制区,在此区域内应主要布置绿化,各项建设不得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

2、传统风貌地段
斜塘老街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以保护和修复为主。

对其设施和环境加以整治,形成居住商业相结合的、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商业街区,结合设置邻里中心并对游人开放。

注重保持原住区的文化特征,对现状基础设施和建筑内部设施加以改造,使之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

第五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 32 条 交通设施
规划汽车客运站(城东汽车站)一处,占地4. 5公顷;规划内河港两处,分别为青秋浦港和城东港,占地15公顷和59.2公顷。


11 : 园区对外交通设施规划一览表
第 33 条 道路系统
1、主要道路网络由10条主干道、24条次干道和重要支路共同构成,参见表11和道路交通规划图。

规划增加一般支路系统,为指导性建设道路。

2、主干道
主干道网络呈三横七纵,三横为苏虹路、现代大道和苏胜路,七纵为星湖街、南施街、星塘街、钟南街、星华街、凤里街和星龙街,构成道路网络主骨架,与一区和外围快速干道环路有良好衔接。

主干道红线宽度45.6~56.5M,道路间距800-1800M。

3、次干道
次干道红线宽度24~37.4M,道路间距400-600M。

4、支路
支路红线宽度10~24M。

表12 :XX新区二、三区规划道路一览表
序号名称起点终点等级
长度
(M)
宽度
(M)
面积
(公顷)
横断面
编号
1 现代大道凤凰泾唯胜路主干道11390 52.4 59.68 A
2 苏胜路星湖街唯胜路主干道8490 45.6 38.71 B
3 星华街苏浏线吴淞江主干道5790 56.5 32.71 B’
4 苏虹路凤凰泾星龙街主干道9950 45.6 45.37 B
5 星湖街苏浏线吴淞江主干道4130 45.
6 18.83 B
6 南施街苏虹路苏胜路主干道3290 45.6 15.00 B
7 星塘街苏虹路港田路主干道4430 45.6 20.20 B
8 钟南街苏虹路港田路主干道4420 45.6 20.16 B
9 凤里街现代大道淞北路主干道3370 45.6 15.37 B
10 星龙街苏虹路港田路主干道5030 45.6 22.94 B

11 钟园路星湖街青丘街次干道7980 37.4 29.85 C
12 方洲路星湖街青丘街次干道7920 37.4 29.62 C
13 沈浒路玲珑街南施街次干道3070 37.4 11.48 C
14 沈浒路星塘街星华街次干道1710 37.4 6.40 C
15 翠园路华池街南施街次干道1840 37.4 6.88 D 16 琼姬路万盛街津梁街次干道1180 37.4 4.41 C
17 玲珑街苏虹路华池街次干道1910 37.4 7.14 C’
18 华池街苏虹路星湖路次干道2790 37.4 10.43 C’
19 万盛街沈浒路琼姬路次干道2990 37.4 11.18 C
20 津梁街钟园路琼姬路次干道1610 37.4 6.02 C
21 琉璃街沈浒路苏胜路次干道2960 37.4 11.07 C
22 旺墩路华池街南施街次干道1870 32 5.98 D
23 锦溪街现代大道港田路次干道2970 32 9.50 D
24 港田路钟南街青丘街次干道5400 32 17.28 D’
25 归家巷长阳街杏林街次干道1490 32 4.77 D’
26 杏林街归家巷苏虹路次干道1240 32 3.97 D’
27 长阳街苏虹路淞北路次干道5190 32 16.61 D’
28 青丘街龙潭路港田路次干道2950 32 9.44 E
29 横泾巷琉璃街锦溪街支路1110 22 2.44 E
30 丽帆巷琉璃街锦溪街支路1110 22 2.44 E
31 淞北路风里街星龙街支路2330 22 5.13 E
32 听涛路星龙南街青秋浦西支路1030 22 2.27 E
33 场站路星华街青丘街支路3770 22 8.29 E
第 34 条道路横断面控制
参见道路横断面规划图。

第 35 条道路交叉口控制
1、主干道相交、次干道相交、主次干道相交的交叉口道路红线转弯半径为15M。

2、支路相交、支路与其它等级道路相交的交叉口道路红线转弯半径为10M。

3、与主次干道相交的主干道、与主干道相交的次干道、有公交线路运行的路段的交叉口进口路段进行展宽处理,展宽尺寸参考下图。

交叉口进出口展宽尺寸参考图
4、星华街与现代大道交叉口、星华街与苏胜路交叉口采取右转车道渠化方式,保证右转车流连续通过交叉口。

第 36 条社会停车场
1、预测规划期末小汽车拥有水平为160辆/千人,小汽车拥有量约为6.5万辆,共需设置社会停车泊位约1.82万个。

2、大中型社会停车场(库)布置在中心区、邻里中心、交通换乘枢纽、公园出入口、城市主要出入口、软件园内部布置。

在工业区,应根据职工通勤交通情况建设和预留的停车场(库)。

3、鼓励居住区停车社会化和社会停车场停泊私家车。

居住区设置可供出租的公共泊位占配建停车场总量应不低于5%。

第 37 条配建停车场
1、行政办公以及工业仓储等用地内的配建停车场应充分考虑到未来小汽车发展的趋势,根据现行的国家规范要求设置。

2、居住用地内配建停车场根据家庭收入水平、住宅类型等因素确定,预测居住用地配建停车泊位达6.50万个,考虑社区发展趋势,提供10%的来访车位约0.65万个。

3、配建停车泊位指标规范必须符合第24条的规定。

第 38 条公共交通
1、规划公交车700辆,按14辆/万人的规范配置。

2、建成“环线为依托、经纬交织、线面结合”的公交网络结构。

规划公交线路26条,总长度214 .4公里;线路网总长度为164.9公里,线网密度为3.0公里/平方公里,公交线路重复系数为1.30。

站点300M半径覆盖率为70%,500M半径为95%。

3、规划保养场3处,均位于二、三区以外;公交首末站28处,每处占地约0.5~1.8公顷。

4、预留两处公交换乘枢纽,一处位于汽车客运站南侧,一处位于二三区外
第 39 条轨道交通
规划预留2条轨道交通线路用地,分别为M1和S1线园区段。

规划M1号线由干将路经园区金鸡湖、核心区、白塘、体育公园,避开信息产业园,至轨道枢纽站。

规划S1号线从市区南环路引线、经老机场路、星塘街、苏胜路至昆山和上海。

第 40 条水上游览线路
1、园区水网布局反应了江南水乡的特色,从水中欣赏园区将是非常重要的视角,为方便游客游览,规划形成两条水上游览线。

内环:从金鸡湖出发经中央河、鸣风港、中塘港,然后回到金鸡湖。

外环:从金鸡湖出发经中央河、娄斜港、中塘港,然后回到金鸡湖。

2、水上游览线沿线桥梁建设应满足游船的净空要求。

第六章绿地、河湖系统
第 41 条绿地系统
1、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把握地域文脉特点,展现江南水乡独具的自然风光精华,提供高质量的生活休闲场地,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通过绿地、河湖系统的整体性构建,实现“城在园中”、“再现自然”,获得良好的空间景观和较高的生态效益;通过有机联系、分等级、充足的开放空间、水体空间平衡园区环境质量,提高周围土地素质和使用价值。

公共绿地总量不低于人均10平方M,小区内部公共绿地不低于每人1.5平方M。

2、绿地系统建构
以两条“十”字型的生态廊道、三个生态绿园以及一条绿化轴、五条绿化景观路为骨
干,以单位附属绿地为补充,通过水系、滨河绿地、道路景观绿地将一系列公园、广场等绿化景观节点联系起来,形成具有现代水乡特色的生态绿地系统。

3、生态廊道控制
金鸡湖生态廊道:以金鸡湖水域为主要生态空间,湖滨控制为开敞绿地;北部凤凰泾控制100M绿化分隔带,其中凤凰泾东侧控制67M;金鸡湖南部用地控制为康乐休闲绿化用地。

斜塘河生态廊道:斜塘河两侧沿岸各控制200M,布置绿化林带。

4、中心轴线绿化带控制
在中心轴线中央河两侧布置绿带,形成串联公共活动中心和三大湖滨公园的绿化景观轴。

绿带宽度在商业中心区内每侧控制10M,局部节点每侧控制80M,其它地块每侧控制30M。

5、公园设置与控制要求参见下表:
表13 :XX新区二三区公园设置一览表
6、沿路绿化带控制
沿路绿化带指城市道路红线之外的沿街绿地,主要沿现代大道、苏胜路、星湖街、星塘街、星华街五条景观路设置,绿化带控制宽度参见下表:
表14 :景观道路绿化带宽度控制表
7、防护绿地控制
表15 :防护绿地控制宽度表
8、附属绿地
附属绿地指各类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绿化用地,各类建设用地绿地配置必须符合第24条有关绿地率的规定。

第 42 条河湖系统
1. 河湖系统规划目标
通过水系整治,基本保持现有水域面积,提高蓄水能力,满足防洪、排水要求,为创造良好的水域景观创造条件。

2. 河湖系统构建
规划采用棋盘格网的形式,形成三横十一纵的河道网络,联系金鸡湖、白塘、东沙湖水体,构成二三区河湖系统。

3. 湖体控制
金鸡湖、白塘基本保持现状湖岸线,各项规划建设应保持水域面积不减少;东沙湖应依据现状水域主体进行整治,清理鱼塘,保持蓄水能力,向北与娄江保持水域联系通道。

4. 河道控制
(1)河道间距控制为800~1400M,宽度采用15、18、20、25、30、36M六种,其中主干河(编号:X1、X7、X9、X10、Y3、Y4)宽度25~36M,次干河15~20M。

(2)河道驳岸建设在居住区宜采用斜坡形式,依据现状水系曲线布置,以获得丰富的景观效果;在工业区宜采用垂直驳岸,直线布置,以节约土地和利于工业厂房布置。

(3)雨水管道出水口与河道底面保持足够的距离,河道底标高采用-1.0M和-1.8M。

(4)河道青坎线、两侧绿化带宽度控制符合第29条的规定。

(5)河道规划特征参见下表:
表16 :XX新区二三区河道规划控制表
第七章 城市设计导则
第 43 条 中心轴线景观控制
1、中心轴线走向
中心轴线是苏州市贯穿苏州新区、古城、XX 新区的一条东西向轴线,将新区、古城、XX 新区个性鲜明、风格各异的城市景观统一起来。

二三区中心轴线延续苏州市区中心轴线,西起金鸡湖,沿现代大道、以中央河及两侧绿化带为主轴向东伸展,形成二三区最重要的景观轴线。

2、中心轴线景观组织
沿中心轴线布置商业中心、行政中心、文化设施等大中型公建,形成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序列;串联金鸡湖、白塘、东沙湖三大湖滨公园,形成绿化景观轴线。

3、城市轮廓线控制
通过对建筑高度、开敞空间的控制,突出中轴线上的建筑群,从各个方向观赏均可形成高低起伏、中部较高的优美的城市轮廓线。

第 44 条 景观道路
景观道路成两横三纵,两横为现代大道、苏胜路,三纵为星湖街、星塘街、星华街。

景观道路两侧用地控制为绿化带,控制宽度参见第40条。

景观路街道景观要求分别进行整体设计,沿街界面有韵律感,建筑风格、体量、色彩协调,建筑个性不宜过分张扬,路灯、电话亭、售报亭、指示牌、垃圾桶设计必须考虑整体景观效果,在选材、色彩、风格上要求协调统一。

第 45 条 景观节点和地标建设
表17 : 景观节点和地标设置一览表:
第 46 条 场所环境与公共空间建设
1、主要绿色开敞空间控制
沿金鸡湖、白塘、东沙湖形成开敞式生态公园,沿中央河布置休闲绿化带,一区、二区、三区之间布置分隔绿化带,沿斜塘河、青秋浦布置较宽的分隔绿带。

生态公园、休闲绿化带、分隔绿化带构成绿色开敞空间的主体,应严格控制,并布置连续的可自由通行的步行空间。

2、公共空间控制
为适应现代人社会生活的频繁与多样,必须努力创造丰富、变化的外部空间,提供尽可能多的各种层次和形式的“人性化”的公共、半公共场所空间。

在滨水地区体现现代水乡特色,注重营造亲水、交往、观赏、运动休闲的空间;在文化中心、公共建筑群体、邻
里中心注意塑造外部空间,形成展示、交往和集会的场所;在商业区选择适当的区域作为步行空间,在街道两侧结合缓冲带、建筑布局创造局部可停留空间。

通过场所环境与公共空间的塑造,使城市环境亲切、宜人、易识别。

3、广场
广场应以绿化、硬地、雕塑、小品等元素来创造丰富多变的空间格局,结合广场四周建筑布局,形成富有层次感的广场空间效果。

在行政中心、文化水廊、商业中心及中轴线的节点等人流集中的区域规划设置绿化休闲广场;在体育公园布置体育广场;结合邻里中心布置邻里小广场。

各类广场结合周边建筑功能、环境要求形成各自特点。

4、步行商业街区控制
(1)片区商业中心:综合性的商业街区,以布置大型综合性商场、购物中心为主,中央河两侧设置步行购物街区。

(2)白塘南商业街区:以安排中高档精品店、专业店为特色,部分区域形成步行商业街。

(3)琉璃街商业步行街:位于琉璃街南段,突出休闲服务性设施,以美食、体育休闲用品为特色。

(4)斜塘老街:保留整治传统建筑群,以土特产品为特色的传统购物步行街。

第 47 条建筑小品及市政设施控制
1、小品雕塑:应成为新区公共空间环境的点缀,尺度不宜过大,一般设于沿街人行道及休闲场所,设计应根据不同的空间需要,采用不同的手法与风格,以营造出丰富、活泼的城市气氛。

2、休息凳椅:设于沿街人行道及休闲场所,在主要商业街统一设置,总体要求精致、大方。

3、地面铺装:根据不同性质道路、场地确定地面铺装的形式、造型、色彩,商业文化区着重体现喧闹、热烈的气氛,可选用动感较强的铺装造型,色彩以暖色为主;行政区宜选用偏冷色调且较稳重的铺装,烘托严肃、宁静的气氛;居住区则重点突出安逸、休闲、宁静的生活氛围。

4、公共厕所:一般结合邻里中心、加油站、加气站、公交首末站设置,重要景观道路两侧的公厕应结合公建设置。

独立设置的公厕体量不宜过大,应避开重要的景观视线。

5、垃圾箱:设于广场、绿地、坐椅等休闲场所,其外观要求简洁、大方,色彩统一。

6、电话亭:设于沿街人行道及公共场所。

要求造型新颖,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7、标志牌、提示板:交通图与海报、广告相结合,设于主要路段节点处,要求简洁、醒目,尺度适中。

8、小商亭:如报亭、花亭、阅报廊等,设于广场、公园等休闲场所,造型新颖、活泼,丰富街道景观。

9、广告:必须以不影响建筑立面、保持道路通行安全为前提,造型应健康、优美、选材精致,但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为街道景观画龙点睛。

10、教育文化设施、行政机关用地范围内不得设置商业性广告。

11、所有市政设施如变电站、泵房、厕所、垃圾站等,不得置于建筑正立面,并且远离开放空间、大道、人行道和繁忙地段。

第八章分片区控制和建设指导
第一节中心区控制和建设指导
第 48 条中心区用地布局
1. 中心区根据用地功能的差异可分为三个区:
中心区Ⅰ:面向金鸡湖,湖畔地区为文化水廊、商业中心和高档住宅,为园区和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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