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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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世界艾滋病日”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11.12
•【字号】冀教政体[2012]108号
•【施行日期】2012.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
正文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
育活动的通知
(冀教政体〔2012〕10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2年12月1日是第25个“世界艾滋病日”。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宣传主题为“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在11月26日-12月1日期间,利用一周的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周教育活动,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防患意识。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要深刻理解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规定政策,进一步做好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
三、在“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周教育活动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导中小学开展灵活多样的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各高
校要以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为主要内容,按照“贴近学生实际,注重活动实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利用知识讲座、媒体宣传、橱窗专栏和志愿者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请各市教育局和各高校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周教育活动工作总结报我厅思想政治与体育卫生处(同时发电子版至:*********************)。
我厅将根据各市、各高校工作情况表彰先进单位。
河北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