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后厨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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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幼儿园后厨仓库的安全、卫生、有序,保障食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后厨仓库的物品采购、储存、管理、使用和处置等各
个环节。
第三条后厨仓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仓库设置与设施
第四条后厨仓库应设置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的区域,远离有
毒有害物质。
第五条后厨仓库应配备必要的仓储设施,如货架、储物柜、通风设备、灭火器材等。
第六条后厨仓库内应设置明确的标识,标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保质期等信息。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七条后厨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知识和仓库管理经验,持证上岗。
第八条后厨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确保仓库安全、卫生、有序。
第九条后厨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物品采购与验收
第十条后厨物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选用优质、安全、卫生的食品原料和用品;
(二)采购渠道正规,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三)采购价格合理,确保幼儿园利益。
第十一条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二条采购物品到达后,仓库管理人员应进行验收,确认物品数量、质量、规
格等信息与采购计划相符。
第五章储存与保管
第十三条后厨仓库应按照物品的类别、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四条储存物品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确保物品质量。
第十五条仓库内不得存放与食品无关的物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质。
第十六条定期检查库存物品,对过期、变质、损坏的物品及时清理。
第六章使用与领用
第十七条后厨工作人员领用物品时,应填写领用单,明确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等信息。
第十八条后厨工作人员领用物品后,应及时归位,保持仓库整洁。
第十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领用情况进行统计,确保库存数量准确。
第七章清洁与消毒
第二十条后厨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卫生。
第二十一条清洁和消毒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食品安全。
第八章处置与报废
第二十二条对过期、变质、损坏的物品,应及时处置或报废。
第二十三条处置或报废的物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环保和卫生。
第九章责任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后厨仓库管理人员应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卫生、有序负责。
第二十五条后厨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幼儿园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