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渝中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出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

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忧考为⼤家分享了2020年重庆渝中区⼩学招⽣⼊学政策,请⼤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忧考为您发布的资讯。

今(10)⽇,渝中区教委公布2020年⼩学招⽣政策,同时发布招⽣预警信息提⽰——2020年,渝中区⼤坪⼩学、马家堡⼩学、⽯油路⼩学、解放⼩学、中华路⼩学⽵园分部计划学位只能基本满⾜渝中户籍学⽣⼊学需求。

请符合⾮渝中户籍学⽣⼊学条件、确需在渝中区就读的适龄⼉童监护⼈请提前做好安排,到两路⼝街道、菜园坝街道、南纪门街道、朝天门街道等指定学校报名,以免耽误孩⼦⼊学。

渝中区户籍适龄⼉童⼊学
适龄⼉童应由其法定监护⼈持户⼝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招⽣学区学校报名,学校按“三对⼝”原则审查新⽣⼊学资格。

在学校学位紧张的情况下,按如下政策实施:
⽗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房屋产权未达到51%的;购买⼆⼿房⼊户,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户未满1年及以上(2019年8⽉31⽇及以前,以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户时间为准)的;同⼀产权的⼆⼿房原对应户籍已有适龄⼉童对⼝⼊学且未满6年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的残疾适龄学⽣在招⽣范围内公办学校实⾏随班就读。

患有较重⽣理缺陷,能适应学校学习、⽣活的适龄听⼒残疾⼉童、中重度智⼒残障⼉童,由重庆市聋哑学校或培智学校予以接收。

⽆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童、少年,学校及有关部门实施“⼀⼈⼀案”提供送教上门。

属下列情况之⼀的,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致,视为符合“三对⼝”⼊学原则
1.适龄⼉童随⽗母⼀⽅的户籍,且⽗母⼀⽅拥有房屋产权,并在学校招⽣学区内常住的。

2.适龄⼉童为孤⼉,户籍随法定监护⼈,且法定监护⼈拥有房屋产权,并在学校招⽣学区内常住的。

3.适龄⼉童因⽗母⽆房的,⾃出⽣⽇起户籍⼀直祖⽗母(外祖⽗母),与⽗母、祖⽗母(外祖⽗母)在招⽣学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学条件。

⾮户籍常住⼈⼝适龄⼦⼥⼊学
⽗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在我区务⼯、且居住(含租住)在我区,有稳定住所和收⼊,其适龄⼦⼥可在居住地的指定学校报名。

⼊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适龄⼉童与法定监护⼈的户⼝簿;适龄⼉童与法定监护⼈的合法⼯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暂住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适龄⼉童预防接种证明。

特殊⼈群⼦⼥⼊学
1.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线医务⼯作⼈员⼦⼥⼊园⼊学⼯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原则,结合家长和学⽣意愿,2020年为其提供⼀次优先安排到公办⼩学就读的优惠政策。

2.现役军⼈、公安英模、⼀⾄四级因公伤残军⼈、⼀⾄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员、援藏⼲部、政府引进的⾼层次⼈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作的外籍专家,其⼦⼥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安排⼊学。

烈⼠⼦⼥可由监护⼈或法定监护⼈根据其具体情况⾃主申请就读学校。

3.城市建设中拆迁户⼦⼥、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员⼦⼥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政部门统筹安排⼊学。

6年内未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拆迁户⼦⼥可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办法⼊学,或在迁⼊户籍所在地教育⾏政部门划⽚招⽣的就近学校⼊学。

4.⼈和街⼩学、红岩⼩学、巴蜀⼩学、⼈民⼩学4所⼩学经市教委批准,可以接收持外国普通护照来渝学习的中⼩学适龄学⽣和在渝常住外籍⼈⼠的随⾏⼦⼥。

民办⼩学招⽣⼊学
渝中区天地⼈和街⼩学与公办⼩学同步招⽣,且公办民办学校不得兼报,若报名⼈数超过招⽣计划数,实⾏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