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冷式阀外冷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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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冷式阀外冷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水冷式阀外冷系统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 本采购标准技术规范分为标准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以及本规范使用说明。
2.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原则上不需要设备招标人(项目单位)填写,更不允许随意更改。
如对其条款内容确实需要改动,项目单位应填写《项目单位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及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经标书审查同意后,对通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放入专用部分,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
3.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分为标准技术参数、项目单位需求部分和投标人响应部分。
《标准技术参数表》中“标准参数值”栏是标准化参数,不允许项目单位和投标人改动。
项目单位对“标准参数值”栏的差异部分,应填写“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投标人保证值”栏应由投标人认真逐项填写。
项目单位需求部分由项目单位填写,包括招标设备的工程概况和招标设备的使用条件。
投标人响应部分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技术参数偏差表”,提供销售业绩、主要部件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4.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与招标人要求有差异时,除填写“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5.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目录
1 总则 (1)
1.1一般规定 (1)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1)
1.3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
1.4标准与规范 (2)
2 结构和其它性能要求 (4)
3 试验 (10)
3.1例行试验 (10)
3.2现场检验或试验 (11)
3.3联合试验 (11)
3.4型式试验 (11)
4 安装要求 (11)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阀外冷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
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3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阀外冷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有关阀外冷设备的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要求见商务部分的规定。
1.1.4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6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2.1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填写格式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录A1,并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2.2权威机构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3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1.2.4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1.2.5同类设备的例行和型式试验报告。
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1.3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3.1技术文件的发送
供货商在技术协议签订后须按下列要求提供技术文件。
1)要求的技术文件由卖方提交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4所列单位。
2)要求的技术文件及寄送的时间见表1。
表1技术文件及提交时间
注 1. 每台阀外冷设备应提供一份说明书,随设备一起发运。
2. 主要组部件试验报告。
1.3.2所有技术文件均采用SI国际单位制。
1.3.3工程师有权对供货商的供货设备图纸提出修改意见,对此业主不承担附加费用。
供货商应对工程师的修改意见,在图纸上进行修改,供货的设备必须符合最终审定认可后的正式图纸。
1.3.4在收到工程师对图纸的最终认可之前,供货商提前采购材料或加工制造而发生的任何风险和损失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1.3.5图纸经工程师认可后,并不能排除供货商对其图纸的完整性及正确性应负的责任。
1.3.6当买方在设计继电保护、控制操作及与其他设备配合,而需要相关文件和技术数据时,卖方应按要求提供这些文件和数据。
1.4标准与规范
1.4.1参照有关标准和准则拟定技术条件的合同设备,包括供货商由其他厂家采购的设备和组部件,都应符合该标准和准则的最新版本或其修订本,包括投标时起生效的任何更正或增补,经特殊说明者除外。
1.4.2除另有说明外,合同设备应遵照适用的最新版国标或CTI标准及SI国际单位制。
并符合国内高于CTI标准的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见表2。
表2卖方提供的设备和组部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
2 结构和其它性能要求
2.1 卖方提供的闭式冷却塔设备,应保证外冷却系统在额定流量时,进入内冷却系统的冷却介质温度符合要求,严禁骤升骤降,温度波动在每分钟2°C以内。
且闭式冷却塔能在卖方提供的站址、气象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
2.2 闭式冷却塔应在工厂内总装并在工厂内进行整机调试和试验。
闭式冷却塔应包括塔体壁板、轴流风机及电机、喷淋循环水泵(外置,每塔配2台,一运一备)、喷淋布水系统、进风导风板、换热盘管、集水盘、热交换层、挡水板、电气启动柜、控制柜、塔内动力控制接线及为满足该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维护所必需的附件。
2.3 设备(包括外购件)的材料选择及部件和整机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和包装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如买方在设备未正式制造前对冷却塔的结构或材料、材质有特殊要求时,卖方应积极配合落实,对可能引起冷却塔性能改变的任何变化,应进行相应的设备试验。
2.4 除了轴承、密封圈及转动部件可能在正常寿命期间更换外,其余材料和部件应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运行三十年以上。
2.5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和部件,卖方应提供一张指明更换前预定的正常运行寿命的说明,这些材料的最终选择应得到买方认可。
2.6 冷却塔的设计应使其在满足设计负荷的条件下平稳运行,以消除机组过多的噪音、振动和位移。
2.7 冷却塔的设计应为平时的检修和维护提供有利条件,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冬季设备停运时水在设备内结冰。
2.8 为了防止冷却塔换热盘管外表面的结垢和生物性的污染,例如藻类、粘液和军团杆菌,卖方应提出选择合适的水处理装置。
一旦冷却塔换热盘管外表面发生了结垢,还应有一套切实可行的除垢和杂物的方法,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作出详细的说明。
2.9 对于非卖方生产,而由卖方外购装配在冷却塔上的部件连同相关的备品、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及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对于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卖方不能以非本厂生产产品为由而拒绝承担维修、更换或赔偿的责任。
2.10 卖方应提供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化范围,买方在设备未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卖方不应增加设备价格。
2.11 当买方订购数台相同规格的冷却塔时,卖方所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
2.12 冷却塔及附件发运到现场后,一切与冷却水有接触的管道及部件的现场组装不得使用电焊以保证设备及管道内部的干净,从而使冷却水今后不会受到污染。
2.13 为了保证整个阀冷系统的正常运行,卖方应与内冷系统设备承包商和阀冷控制系统承包商之间进行接口的配合和协调,以保证整个阀冷系统的功能完善。
2.14 箱体结构
a. 闭式冷却塔应采用框架结构,框架结构均应采用型钢制造,钢构件应采用加厚热浸镀锌工艺进行处理,外喷环氧树脂涂层。
所有构件均应具有足够的防腐能力以适合在室外布置。
b. 闭式冷却塔璧板应采用优质亚光不锈钢板制作,壁板与框架结构的连接采用不锈钢螺栓连接。
c. 外璧与框架结构等结合部均采用硬质密封材料填实,以使接缝处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喷淋水渗出冷却塔体。
2.15 风机
a. 闭式冷却塔的冷却风机应选择冷却塔专用、垂直安装的轴流风机,其性能应满足冷却塔对风量和风压的要求,当冷却塔配置多台风机时,应考虑风机在并联布置时多台风机同时运行时的性能变化,且一台风机检修时,其余风机可正常运行。
b. 轴流风机应安装于冷却塔的顶部。
风机的支座应固定在冷却塔箱体的框架上,风机与支座应采用镀锌或不锈钢螺栓连接,并设置隔振装置,在风机的出风侧应设置可拆卸的防护网,风机的电机则安装在易于调整的减震机座上。
c. 风机叶片应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叶片,风筒的空气入口应为流线型,风筒与叶片尖端的间隙应小以确保风机的高效率。
d. 风机和电机可采用皮带或直接连接,风机和轴应采用重规、自校准、预润滑的进口优质滚珠轴承,配备防潮密封和一体的甩油圈,设计使用寿命至少131000小时。
轴承配置延伸的润滑油管,其端部为标准的润滑脂接头。
接头放置在检修门附近。
e. 轴流风机应配置全封闭气流冷却型(TEAO)、可逆转、鼠笼式球滚轴冷却塔专用优质电动机。
电动机可变频调速或采用双速电机,在电机绕组,轴和轴承处应采取防潮措施。
2.16 挡水板
闭式冷却塔的挡水板应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制作,且具有防腐烂、抗衰减或霉菌生物的侵害,挡水板应具有空气阻力小,挡水效率高,不易结垢,的特点。
其飞溅损失率应不大于喷淋循环水量的0.002%。
2.17 喷淋布水系统
a. 闭式冷却塔应采用管式喷淋布水系统,系统应包括水过滤器、喷淋水泵、喷淋配水管网、填料、喷嘴或其它合适的配水形式等。
b. 喷淋布水系统的喷淋循环水量应采用焓差法或实验公式法进行计算确定。
卖方应提供喷淋循环水量的确定方法供买方审阅认可。
c. 喷淋循环水泵选用优质品牌不锈钢水泵。
水泵与塔体分离布置在喷淋水泵房喷淋泵坑内,每台塔配置2x100容量的喷淋水泵,水泵的轴封应采用优质机械密封,水泵应采用防潮密闭型(TEFC)电机。
喷淋水泵应组装在一个整体减震基座上,成为一个泵组,以节约空间,便于布置。
d. 喷淋水泵入口或冷却塔出口应设置不锈钢滤网,不锈钢滤网的过滤精度为1500~500μm,滤网目数应不小于每平方厘米10个。
e. 闭式冷却塔的配水管网应采用不锈钢管,分管采用大孔径且不容易堵塞的360度水分配喷嘴或其它合适的配水形式,支管和喷嘴应采用卡扣式橡胶护环固定,以便于单个喷嘴或整个支管快速拆卸后进行清理和冲洗,喷水流量应足以保证在整个运行期间盘管处于完全浸湿的状态下。
f. 配水管网中配水主管管内流速应不大于2 m/s,配水支管管内流速应不大于1.5m/s,配水管网的总阻力不大于4.9kPa。
g. 每个阀冷系统所有喷淋水泵应共用一根进水母管,母管与室外地下水池相通,喷淋水泵进口应设置不锈钢波纹管、蝶阀、压力表,出口应设置不锈钢波纹管、逆止阀、蝶阀和压力表,为了防止振动,水泵与管道应软连接,管道及阀门均采用不锈钢。
h. 喷淋水泵出水管应接至冷却塔的喷淋配水总管,出水管上还应设置一排水支管及止回阀和闸阀,排水量与冷却塔的蒸发水量相等。
i. 喷淋水管最低点应设置排水阀以便将管道内的水排空,在寒冷地区,应考虑防止喷淋水结冰的措施。
j.喷淋水管在进入每台冷却塔的配水干管末端应设1根排污泄水管及1个手动泄水阀,以用于定期排除杂物,防止喷嘴阻塞。
2.18 冷却盘管
a. 冷却盘管应由多组蛇形换热管组成。
b. 冷却盘管应采用Y不锈钢制作,进出水联箱也应采用不锈钢制作,换热盘管与进出水联箱采用法兰连接,所有部分可拆卸维护,其加工工艺及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c. 冷却盘管进水管处应设置隔断阀门,阀门采用不锈钢材料制造,工作压力与冷却盘管相同。
管路设计应保证多台并联塔之间的流量平衡。
d. 每组换热管采用错排布置,以提高换热效率,换热管应考虑坡度,坡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以利于将管内的排放干净,管子的坡度应不小于0.01。
e. 每组换热管应先经过预检和压力实验,合格后再组装,冷却盘管组装完成后应在水中进行2.5MPa 的气压实验,以确保无泄漏。
f. 填料应采用阻燃性硬质聚乙烯(PE),填料和热交换盘管布局合理,确保高效换热,又便于运行维护。
g. 寒冷地区冬季冷却水系统停运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水管结冰。
2.19 进风导叶板
a. 进风导叶板的角度、叶片数及其设置位置应能使空气均匀地流向冷却盘管及热交换层,并尽量避免使冷却盘管及热交换层处于涡流区。
b. 进风导叶板应采用铝合金制作,叶片间距应能将空气阻力降至最低,并防止水份的溅出。
c. 进风百叶入口应配置钢丝网以防垃圾杂物进入冷却塔。
2.20 集水箱
a. 集水箱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
b. 集水箱应设置一排水口通向其下部的喷淋水池,集水箱应设置合适的坡度以便水能顺利流向排水口。
2.21 检修平台及检修门
a. 闭式冷却塔顶部应设置检修平台,检修平台应采用螺栓连接镀锌钢格栅板制成,检修平台的支架应采用热镀锌型钢制成。
b. 闭式冷却塔应设置通向顶部巡视检修平台的鼠笼爬梯,并在检修平台的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1.2m 的护栏。
直爬梯结构型式应符合国家标准。
爬梯及栏杆的钢材料应根据ASTM A123的规定制造后,还需进行热镀锌处理。
c. 冷却塔应设检修门以便检修人员能进入设备内部,检修门尺寸宽度应不小于500mm,高度应不小于600mm。
检修门内壁四周应设置密封条,检修门应采用有效的防锈防腐措施,确保密封严密及开启灵活。
2.22 补给水处理
为防止管路结构,减少排污水量,喷淋水补给水需结合工程具体条件,采取合适的水处理方式。
2.23 喷淋水自循环处理装置
a. 为了防垢除垢、杀菌灭藻,过滤杂质污泥,延缓管道腐蚀,喷淋水系统宜有自循环处理旁路
b. 自循环处理旁路包括砂滤器、加药装置、循环泵、不锈钢管道及阀门等组成。
c. 自循环处理旁路流量不小于喷淋水循环流量的5%。
2.24 排污系统
每极阀冷喷淋泵坑内设有1个污水坑,卖方应为每个污水坑提供2台潜水泵(一用一备),潜水泵配带控制柜,泵坑内水位高位启泵,低位停泵,两台水泵递次交替运行。
2.25 噪声控制
闭式冷却塔噪声控制应考虑冷却塔在风机及喷淋水泵等综合噪声的作用。
噪声测定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
2.26 配电及控制
2.26.1 卖方应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在工厂内装配好的全部电气接线端子盒、配电柜及控制盘、设备接地线及其接地桩头等。
买方提供电源、外部控制接线及设备的接地接口。
卖方的电气原理图应提供给设计院、内冷系统设备承包商及阀冷控制系统承包商审核。
使闭式冷却塔的自动控制、显示、保护、报警等功能可顺利接入中央控制系统,卖方为此还应提供合适的标准控制接口和必要的技术支持。
2.26.2卖方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是经过买方认可的优质产品,同时,元件应能在45℃,相对湿度为95%的情况下长期稳定地运行。
所有动力电缆均应为防火型铜芯绝缘导线,控制电缆应为屏蔽电缆。
5.2
6.3 配电柜和控制柜的尺寸、表面色标及防护等级等按照买方的要求确定。
2.26.4 买方将为每个阀外冷设备提供两路交流电源及两路直流电源至卖方配电柜及控制柜,当工作电源发生故障时,卖方应提供自动切换装置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
设备所需的其它电压等级的动力电源及控制电源均由卖方自己解决。
2.26.5 卖方提供的闭式冷却塔内部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制造厂有关标准。
2.26.6 闭式冷却塔内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电缆,并应分别成束分开布置,电缆的排列应整齐,并应有清晰的编号。
风机和喷淋水泵应设置就地启、停安全开关,
2.26.7接线要求
a. 机组内部电力电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合理布置。
b. 应尽量减少机组外表面接线孔,穿孔处应有套管。
c. 卖方应在其配电箱内配备接线端子供买方连接电源线。
d. 所有电缆敷设必须穿套管和走线槽,不得裸露安装。
e. 所有电缆敷设必须有合适的封堵防护措施避免小动物的破坏。
2.26.8 电器安全
电器的安全性能应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介电强度试验时不应击穿和闪络。
2.26.9 每极阀厅外冷系统提供一套中央监控系统(PLC冗余热备型),所有仪表及传感器应布置在阀厅外,以方便在阀厅运行时维护。
电气控制盘至少(不限于)应满足如下基本盘面布置及功能要求:a. 电气控制盘应设有手动/自动切换开关,手动时应能在盘上手动操作各电动设备的启停,自动时则通过自动控制系统远程控制;
b. 电气控制盘应设有通电状态显示的指示灯,各电动设备的运行、停机和故障显示的指示灯,用于液位控制的低位、高位显示的指示灯及其它满足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显示装置;
c. 电气控制盘应设有各动力设备运行状态、故障和报警的接口;
d. 卖方为室外喷淋水池提供电动补水阀及电子水位计,自动检测喷淋水池水位,当室外喷淋水位达到低水位限时,自动开启补水阀补水,并可发出信号给HVDC控制系统以联锁启动工业水泵,当室外喷淋水位达到高水位限时,自动关闭补水阀,并发出信号给HVDC控制系统以联锁关闭工业水泵。
当室外喷淋水位达到极限低水位限时,低限水位控制器联锁停止喷淋水泵运行并发出报警信号至自动控制系统,当水位恢复正常时,自动启动喷淋水泵;
e. 当水池水位达到极限高限时,高限水位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至自动控制系统;
f. 每个冷却塔一台喷淋水泵发生故障时应自动切换到备用水泵。
运行与备用水泵之间还应周期性轮换,以保证平均磨损;
g. 正常情况下,为了保证稳定的水温,每极冷却塔均投入运行。
如果其中一台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由于没有备用塔的启动时间,因而系统的电力输送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控制系统应根据冷却水温度传感器发送的信号,通过风机变频调速,以实现机组变负荷时的节能运行,并确保无论何种工况条件下,冷却塔的出水温度都维持在要求的范围内,严禁骤升骤降,每分钟内温度变化不超过2˚C;
h. 喷淋水系统设有电导率检测仪及电动调节排污阀,在线检测喷淋水电导率,当喷淋水电导率超过3000μs/cm,适当加大排污量,反之,适当减少排污量。
i. 自动检测室外环境温度、冷却水温度、喷淋水温度,并根据温度情况,自动启动冷却和喷淋水相应的防冻措施。
j. 喷淋水及补给水处理装置的监测及控制。
过滤器根据压差检测,达到上限自动清洗排污;
k. 污水坑设水位计及潜水泵,水位高位启泵,低位停泵,两台水泵递次交替运行。
l. 阀外冷系统应提供冷却塔运行台数、冷却塔总台数、冷却风机运行转速、冷却风机额定转速以及台数和转速的百分比等信号给站控系统,用于显示冷却系统的冗余度。
2.26.10 控制系统设备要求
a. 总的要求
一套完整的集中监控系统至少应该包括由PLC组成的控制系统和就地仪表设备等硬件设备和完整的配套软件;
系统可利用率至少为99.9%;
整个系统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
系统全部采用汉字显示。
b. 就地设备
所有就地仪表设备应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可用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可维护性,并满足功能要求;所有就地仪表设备应满足工艺系统监控的要求,仪表设备的选型需经买方的认可。
卖方提供的用于实现系统控制、监视、报警及保护功能所需的过程量检测装置,其布置由卖方负责设计,应便于现场巡视及就地操作;
为了在线或就地仪表设备(如热电阻,压力、差压开关,变送器等)接线方便,并节省电缆,卖方应考虑设置必要的接线盒(箱)以及由在线或就地仪表至接线盒(箱)的连接导线或电缆,这些导线或电缆由卖方提供。
c. 控制柜
卖方提供的控制柜,室内布置应符合IP52标准,室外露天布置应符合IP56标准。
室内控制柜的尺寸及颜色应按照买方的统一要求而定。
控制柜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应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面端正光滑。
控制柜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产生的所有偶然应力。
所有金属结构件应牢固地接到结构内指定的接地母线上。
控制柜内应设有独立的计算机系统接地、机壳安全地、电缆屏蔽接地端子,与结构内部未接地电路板在电气上隔离。
控制柜设计应满足电缆由柜底引入的要求。
墙挂式控制箱高度不应超过1.2米。
对于控制柜和控制盘,内部应提供有220VAC照明灯和标准电源插座。
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均应由阻燃型材料制造。
端子排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接线,距柜底不小于300mm,距柜顶不小于150mm,排与排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0mm。
控制柜应开启简单、方便及灵活。
d. 可编程控制器(PLC)
集中监控系统采用以PLC为主的控制系统,所有硬件应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或标准选择件。
系统中所有模件应是接插式的,便于更换。
机柜内应提供各种型式I/O 的15%做备用,同时在插槽上还应留有扩充10%I/O的槽位余地。
卖方应提供导轨和联锁,避免在拆除和插入过程中出现故障。
如果需要,应配有钥匙,避免在初始设定之后插入错误的模块。
所有开关量I/O模件应有光电隔离装置,同时开关量模件应具备自诊断功能,能够进行掉线和掉电诊断。
电源应配有抗浪涌保护装置并应包括一个隔离变压器。
PLC系统应能在高的电气噪声,无线电波干扰和振动环境下连续运行。
在距电子设备1.2米以外发出的工作频率达400~500MHz,功率输出达5W的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应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所有在可编程控制器系统中的硬件的运行环境额定温度-10℃~+60℃,额定存储温度为-40~+85℃,而且是在无风扇或空调的条件下运行。
硬件连续运行的相对湿度范围为5~95%,无结露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