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广告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厂广告管理,提高广告宣传效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广告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广告、企业形象
广告、公益活动广告等。
第三条广告宣传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诚信性的原则,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由厂广告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广告内容管理
第五条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的内容;
(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
(五)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内容。
第六条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产品特性、质量、功效等信息,不得
夸大、虚假宣传。
第七条广告中涉及的产品质量、功效、安全等信息的表述,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
或检测报告,并注明数据来源。
第八条广告中涉及的产品包装、标签等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九条广告内容中涉及到的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素材,应确保版权合法,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第三章广告形式管理
第十条广告形式应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电视广告;
(二)广播广告;
(三)报纸广告;
(四)杂志广告;
(五)网络广告;
(六)户外广告;
(七)其他形式的广告。
第十一条选择广告形式时,应充分考虑目标消费群体、广告效果、成本等因素。
第十二条广告发布前,应进行审批,确保广告内容、形式符合本制度要求。
第十三条广告发布后,应定期对广告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广告策略。
第四章广告审批管理
第十四条广告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厂级审批、部门审批、个人审批三个层级。
第十五条厂级审批:涉及企业形象、品牌宣传、重大活动等广告,由厂广告管理
部门负责审批。
第十六条部门审批:涉及产品宣传、促销活动等广告,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七条个人审批:涉及日常工作、临时性活动等广告,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指
定人员进行审批。
第十八条广告审批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提交广告内容、形式、预算等资料;
(二)审批部门对广告内容、形式、预算等进行审核;
(三)审批部门签署审批意见;
(四)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广告发布。
第五章广告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广告费用应纳入厂财务预算,由厂财务部门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广告费用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二十一条广告费用报销应提供相关凭证,包括广告合同、发票、审批文件等。
第二十二条广告费用支出后,应及时进行结算,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章广告效果评估
第二十三条厂广告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广告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广告投放量;
(二)广告覆盖面;
(三)广告曝光度;
(四)广告转化率;
(五)消费者满意度。
第二十四条根据广告效果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广告策略,提高广告宣传效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冲突,以
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厂广告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厂广告管理部门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原《食品厂广告管理制度(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