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州市2013年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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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州市2013年工业重点用能企业
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榕经能[2013]189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4.16
【实施日期】2013.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州市2013年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的通知
(榕经能[2013]189号)
各县(市)区经贸(发)局、工业重点用能企业:
根据《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为重点用能单位。
现公布2012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共计173家,能源消费量1194.8万吨标准煤,占规上企业消费量的90%,其中消费量1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4家,10-100万吨标准煤的企业6家,1-10万吨标准煤的企业86家,5000-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77家)。
这些都是福州市工业重点用能企业,为加强企业能源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用能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落实
《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相关要求。
要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责任制,聘用能源管理人员,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具体任务和责任。
能源管理负责人组织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编写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于每年一季前上报,低碳行动企业按时网上申报),提出节能工作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重点用能单位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二、重点用能单位要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
按照质监部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严格执行能源计量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对我市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的通知》(榕质计量〔2013〕117号)。
加强能源统计,建立健全能源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即时报送《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情况统计表》。
三、重点用能企业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
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调整企业产品、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作为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根本措施来抓,促进企业生产工艺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升级,实现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
省、市政府对企业开展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继续给予资金奖励补助。
四、重点用能企业要继续开展能源“绿、黄、红三色”管理。
按照能耗下降5%以上的企业(绿色)给予肯定,对能耗下降0-5%的企业(黄色)要求分析并解决存在问题,对能耗上升的企业(红色)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并予落实。
全市列入低碳行动企业,要按目标进度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完成节能指标的序时任务。
市经委、县(市)区经贸(发)局、重点企业要不定期召开能源分析会议,研究和解决生产过程中耗能变化异动情况,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重点用能企业每五年要开展一次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计划。
“十二五”期间,能源审计标准依据为《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17166-1997),审计期为2012年1月
1日-12月31日,编制节能计划为2013-2015年,编写工作应在2013年底前完成(列入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另按榕经能〔2013〕118号执行)。
此工作由县(市)区经贸(发)局负责审查并报市经委备案。
六、开展行业对标活动。
目前,国家标准委已陆续出台多种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国家标准文件,重点用能企业要自觉开展对标活动,找出差距,改进生产,促使企业全面加强节能管理,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努力实现在现有水平上的超越,使主要产品的单位能耗能够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今年省经贸委已选择水泥、钢铁、合成氨三个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试点,凡列入的企业要按照要求按时完成。
同时,鼓励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通过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降低节能项目投资风险,以尽量少(或减少)的投资开展节能活动。
七、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建立节能奖励机制。
重点用能企业要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与培训,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定期组织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操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企业节约型文化建设;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将节能工作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
八、县市区经贸(发)局要主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跟踪、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加强节能管理,按照工作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
凡重点用能企业较少或没有的县(市)区,可按照能源年消费量大小原则,列出本地区重点用能企业若干名单作为节能管理服务对象,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并报市经委备案。
市经委将不定期组织对县市区经贸(发)局、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请各县(市)区经贸(发)局负责将本辖区内列入重点企业联系人备案表(见附件2并按照公布名单顺序排列)汇总收集后于5月30日前报福州市经济委员会能资处备案。
附件:1. 福州市2013年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名单
2. 福州市2013年重点用能企业联系人备案表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2013年4月16日
附件1
福州市2013年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名单
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
2福建鑫海冶金有限公司
3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4福建省金纶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5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6福建省长乐市长源纺织有限公司
7福建省长乐市宏顺型材有限公司
8福建元成豆业有限公司
9长乐力恒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10福建省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
11福建省长乐市同源染织有限公司
12福建锦江科技有限公司
13福建省长乐市金源纺织有限公司
14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15福建省长乐市永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6福建省长乐市锦源纺织有限公司
17福建新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
18长乐联丰染整有限公司
19福建省长乐市第二棉纺织厂
20长乐力源锦纶实业有限公司
21福州华冠针纺织品有限公司
22福建省长乐市金林生织造有限公司
23福建省长乐市正隆纺织有限公司
24福建省长乐市金沙港针纺实业有限公司25福州新发隆针织印染有限公司
26福建省长乐市金鑫纺织有限公司
27福建省长乐市创造者锦纶实业有限公司28福建省长乐市华亚纺织有限公司
29福建省长乐市华源纺织有限公司
30福建省长乐市祥泰印染有限公司
31福建经纬集团有限公司
32福建省长乐市金磊纺织有限公司
33福建省长乐市金丰印染有限公司
34福建省长乐市泰源纺织实业有限公司35福州德盛织染有限公司
36福建省长乐市正鑫纺织有限公司
37福州翔隆纺织有限公司
38福建金港实业有限公司
39福建省长乐市华阳经编织造厂
40福建省长乐市金林恩印染有限公司
41福建凯邦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42福建省长乐市华鹤印染有限公司
43福建省长乐市恒源纺织有限公司
44福建省长乐市福荣针织有限公司
45福建省长乐市富平印染有限公司
46福建省长乐市立峰纺织有限公司
47福建省长乐市新港印染有限公司
48福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
49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
50福建省长乐市前厦针织印染有限公司51福建省长乐市三磊实业有限公司
52长乐市厚东针织染整有限公司
53福建省长乐市福泰印染有限公司
54长乐市佳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55福建力特隆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56福建省长乐市永德纺织有限公司
57长乐市福华印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