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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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犯罪;依法惩处——刑事责任; 客观:不作为(应及时报告医生),主观:疏忽大意 如,护士未认真听,引起患者不满——侵犯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侵权;赔礼、道歉解决。
(二)疏忽大意与渎职罪
侵权行为
疏忽大意的错误仅损害 了被护理者的心理满足 、生活利益或恢复健康 的进程。
疏忽大意
是指不专心致志的履行职责, 因一时粗心或遗忘而造成客观 上的过失行为,过失可导致两 种后果:
刑事责任
是指行为人因其犯 罪行为所必须承受 的,由司法机关代 表国家所确定的否 定性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
是指由于违反民事 法律、违约或者由 于民法规定所应承 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是指因违反行政法 或因行政法规定而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患者的权利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 生命权:公民的生命非经司法程 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
2023最新整理收集 do something
护理的法律法规
汇报人:XXX
2021年9月8日
目 录
CONTENTS
01 我国卫生法体系 02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03 法律问题及法律责任
第一部分 我国卫生法体系
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 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护理安全
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避免发生医 疗过失行为,防止患者出现不良损害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 国护士管理办法》 1994.1.1实施
2008.5.12实施 《护士条例》 《护士守则》
护士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是指因违反了法定 义务或契约义务, 或不当行使法律权 利、权力所产生的, 由行为人承担的不 利后果。
侵权行为一般指对某人或许多人的人 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如病人知情权。
案例分析
案例
沈某,男,59岁,胸闷4h余,急诊,心率102次/min,无其他体征。医生疑为冠心病,即给予5%葡萄糖 250ml加复方丹参16ml静滴,并嘱做心电图检查。1h输液完毕后,患者自述胸闷无好转,护士未予理会, 也未查心电图,让患者回家,次日晨患者因心肌梗死死于家中。
案例解析
处理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基本是单一归责原则说。即过错责任是侵权行为的唯一归责原则,即行为人仅在 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的形式
故意: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有害后果,仍然放任有害结果的发生。 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而没有预见到(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虽然预见到 了却轻信此种结果可以避免(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心理状态。
患者的自主权
• 一个人就有关自己的问题作出决 定的权利。
• 传统的“家长主义”容易出现为 了病人的利益而忽视其愿望的现 象。 如安乐死。
• 丧失/不具备行为能力的患者-家 属或监护人代理同意。
• 自主权不是绝对的----对自己或 他人有害的决定;家长主义干涉。
患者的权利
基本的医疗护理权
• 公民患病或受到其它损伤时,享有从医疗保健机构获 得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患者的义务
① 患者应向医生真实地提供病史; ② 患者不应要求医生签发不真实的:
➢ 收据 ➢ 诊断和治疗证明书 ➢ 病假证明
③ 在疾病确诊后,患者应遵医嘱,在与医生共同制定的目标上进行合作; ④ 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避免使自己成为一个患者; ⑤ 患者有义务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医务人员的劳动。
第三部分 法律问题及法律责任
重要意义
• 客观、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的护理记录是举证的法律依据; • 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
案例1
患者,男婴,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氯化钾10ml 加入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 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脱水剂等。经 多方抢救无效死亡。
• “宪法”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 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 物质帮助的权力。
患者的保密隐私权
• 保密权:控制一个人有关自己的信息的权利。 • 侵权:医务人员有意无意地泄露患者的秘密。 • 隐私:不容许他人随意入侵的领域。有时也指患者
患有某种特殊疾病或精神、心理处于某种特殊状态, 不宜或不能向外界透露。 • 隐私权:人们对自己身体和精神独处的享有权 • 隐私通常直接关系着患者的社会地位和尊严,一旦 将患者的隐私泄露,可能为患者带来巨大的精神和 生活压力,甚至更为严重的后果
案例解析
分析
1. 值班护士确属违法。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规范,因技术过失和责任过失造成男婴死亡 2. 违法种类属于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过失犯罪。 3. 医院及护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医院及护士须对患儿家属进行民事赔偿;护士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护
士还可能因为严重失职和后果恶劣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
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时许,在某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产房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院医生检查新生儿一切正常, 按新生儿临床评分标准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时30分突 然发现该男婴已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向院方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口否认 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发医疗纠纷。
谢 阅
读
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 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患者 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对 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 克导致死亡,则需追究该护 士法律责任,即构成犯罪, 应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纠纷和法律上的责任
01 刑事责任
--判刑
02 民事责任
--赔偿
03 行政处分
--警告、停业、吊销执照等
(三)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识
(五)病房药材及物品管理
应有严格管理制度,定时清点,防止个别护士因工作 之便挪用,犯盗窃药品及器材、物资罪。
对麻醉药品的保管应重视,防止个别护士因工作之便 自己用麻醉药成隐而犯吸毒罪。
01 02
(六)护生的法律身份
护生是正在学习护士专业的学生。
按法律的含义,只能在职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 指导下,按照严格的护士操作规程去工作,否 则她的工作将被认为是侵犯行为。
案例解析
案例评析
• 尸检:窒息 • 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 • 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情况报告是虚构的
主要涉及二个法律问题
(1)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 (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分析
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30-6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① 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构成了一种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 ② 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是一种过失行为 。
渎职罪
因失职而致残、致死。
护士责任心不强、不遵守查对制度
01
02
03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而导致差错过失,这种过失 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和痛苦、引起护理纠纷时, 从法律上它属于失职但未构 成犯罪,构成侵权。
如给药、输液错误,热水袋 烫伤,躁动患者未给予保护 而坠床,护理记录中的错误 等。但当疏忽大意导致患者 残废或死亡时,从法律性质 上就可能构成了玩忽职守 (渎职罪),属于犯罪。
• 健康权:公民有权维护自己身体 组织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机能。
• “民法通则”第98条:公民享有 生命健康权。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 正式承认了在医患关系的主要形 式从“医生决定”的家长主义变 为“医生建议,患者决定” 。
• 知情的要素:1)信息的揭示 ; 2)信息的理解
• 同意的要素:1)自愿的同意 ; 2)同意的能力
(七)护理活动与职责范围的法律问题
由于超出职责范围的护理活动给病人造成伤 害的,护士负有法律责任。
比如:急救插管
发生事故的根源
一一 念技 之之 差差
谨记
要求做的必须做 禁止做的绝不做
任何护理操作中都应尽到注意义务 保护病人的权益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汇报人:XXX
2021年9月8日
•
感
感
谢 阅 读
对于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呢?
《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第七条的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 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 专人妥善保管 各种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 依据”。 本案中该护士构成了一种故意的行为,因而也将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四)执行医嘱的合法性
• 随意签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违法行为 • 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则有权拒绝执行。 • 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要求其执行,她将不
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任何法律责任。
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却听之任之,若酿成严 重后果,将共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 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再执行 • 口头医嘱 • 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根据病情更改医嘱后再执行
护理法的范畴
① 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② 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
标准办法、通知; ③ 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
术操作规程等。
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 (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 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案例解析
护理情况
(1) 前日晚10时到次日10时,巡视该新生儿一切正常。 (2) 1时15分,排便后喂牛奶30毫升后,右侧卧位,未见异常。 (3) 3时30分,护士巡视病房,更换尿布,一切正常。 (4) 4时30分,护士巡视,该新生儿正常。 (5) 5时,护士巡视、换尿布,仍右侧卧位,一切正常。 (6) 5时30分,护士巡视发现该新生儿面部、口唇青紫色,右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师检 查确认其已死亡。 • 检查发现,尸斑已形成,以头面部、右侧半身前胸部为主。 • 该护士主张此男婴系"新生儿猝死综合症"死亡。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过失)
刑事责任
犯罪则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
医疗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 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 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
犯罪分故意和过失
• 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是过失。 • 分清犯罪与侵权行为的关键是对护
理行为的目的和后果的正确鉴定。
民事责任
——犯罪;依法惩处——刑事责任; 客观:不作为(应及时报告医生),主观:疏忽大意 如,护士未认真听,引起患者不满——侵犯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侵权;赔礼、道歉解决。
(二)疏忽大意与渎职罪
侵权行为
疏忽大意的错误仅损害 了被护理者的心理满足 、生活利益或恢复健康 的进程。
疏忽大意
是指不专心致志的履行职责, 因一时粗心或遗忘而造成客观 上的过失行为,过失可导致两 种后果:
刑事责任
是指行为人因其犯 罪行为所必须承受 的,由司法机关代 表国家所确定的否 定性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
是指由于违反民事 法律、违约或者由 于民法规定所应承 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是指因违反行政法 或因行政法规定而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患者的权利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 生命权:公民的生命非经司法程 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
2023最新整理收集 do something
护理的法律法规
汇报人:XXX
2021年9月8日
目 录
CONTENTS
01 我国卫生法体系 02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03 法律问题及法律责任
第一部分 我国卫生法体系
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 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护理安全
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避免发生医 疗过失行为,防止患者出现不良损害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 国护士管理办法》 1994.1.1实施
2008.5.12实施 《护士条例》 《护士守则》
护士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是指因违反了法定 义务或契约义务, 或不当行使法律权 利、权力所产生的, 由行为人承担的不 利后果。
侵权行为一般指对某人或许多人的人 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如病人知情权。
案例分析
案例
沈某,男,59岁,胸闷4h余,急诊,心率102次/min,无其他体征。医生疑为冠心病,即给予5%葡萄糖 250ml加复方丹参16ml静滴,并嘱做心电图检查。1h输液完毕后,患者自述胸闷无好转,护士未予理会, 也未查心电图,让患者回家,次日晨患者因心肌梗死死于家中。
案例解析
处理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基本是单一归责原则说。即过错责任是侵权行为的唯一归责原则,即行为人仅在 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的形式
故意: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有害后果,仍然放任有害结果的发生。 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而没有预见到(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虽然预见到 了却轻信此种结果可以避免(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心理状态。
患者的自主权
• 一个人就有关自己的问题作出决 定的权利。
• 传统的“家长主义”容易出现为 了病人的利益而忽视其愿望的现 象。 如安乐死。
• 丧失/不具备行为能力的患者-家 属或监护人代理同意。
• 自主权不是绝对的----对自己或 他人有害的决定;家长主义干涉。
患者的权利
基本的医疗护理权
• 公民患病或受到其它损伤时,享有从医疗保健机构获 得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患者的义务
① 患者应向医生真实地提供病史; ② 患者不应要求医生签发不真实的:
➢ 收据 ➢ 诊断和治疗证明书 ➢ 病假证明
③ 在疾病确诊后,患者应遵医嘱,在与医生共同制定的目标上进行合作; ④ 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避免使自己成为一个患者; ⑤ 患者有义务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医务人员的劳动。
第三部分 法律问题及法律责任
重要意义
• 客观、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的护理记录是举证的法律依据; • 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
案例1
患者,男婴,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氯化钾10ml 加入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 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脱水剂等。经 多方抢救无效死亡。
• “宪法”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 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 物质帮助的权力。
患者的保密隐私权
• 保密权:控制一个人有关自己的信息的权利。 • 侵权:医务人员有意无意地泄露患者的秘密。 • 隐私:不容许他人随意入侵的领域。有时也指患者
患有某种特殊疾病或精神、心理处于某种特殊状态, 不宜或不能向外界透露。 • 隐私权:人们对自己身体和精神独处的享有权 • 隐私通常直接关系着患者的社会地位和尊严,一旦 将患者的隐私泄露,可能为患者带来巨大的精神和 生活压力,甚至更为严重的后果
案例解析
分析
1. 值班护士确属违法。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规范,因技术过失和责任过失造成男婴死亡 2. 违法种类属于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过失犯罪。 3. 医院及护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医院及护士须对患儿家属进行民事赔偿;护士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护
士还可能因为严重失职和后果恶劣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
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时许,在某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产房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院医生检查新生儿一切正常, 按新生儿临床评分标准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时30分突 然发现该男婴已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向院方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口否认 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发医疗纠纷。
谢 阅
读
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 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患者 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对 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 克导致死亡,则需追究该护 士法律责任,即构成犯罪, 应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纠纷和法律上的责任
01 刑事责任
--判刑
02 民事责任
--赔偿
03 行政处分
--警告、停业、吊销执照等
(三)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识
(五)病房药材及物品管理
应有严格管理制度,定时清点,防止个别护士因工作 之便挪用,犯盗窃药品及器材、物资罪。
对麻醉药品的保管应重视,防止个别护士因工作之便 自己用麻醉药成隐而犯吸毒罪。
01 02
(六)护生的法律身份
护生是正在学习护士专业的学生。
按法律的含义,只能在职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 指导下,按照严格的护士操作规程去工作,否 则她的工作将被认为是侵犯行为。
案例解析
案例评析
• 尸检:窒息 • 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 • 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情况报告是虚构的
主要涉及二个法律问题
(1)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 (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分析
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30-6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① 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构成了一种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 ② 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是一种过失行为 。
渎职罪
因失职而致残、致死。
护士责任心不强、不遵守查对制度
01
02
03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而导致差错过失,这种过失 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和痛苦、引起护理纠纷时, 从法律上它属于失职但未构 成犯罪,构成侵权。
如给药、输液错误,热水袋 烫伤,躁动患者未给予保护 而坠床,护理记录中的错误 等。但当疏忽大意导致患者 残废或死亡时,从法律性质 上就可能构成了玩忽职守 (渎职罪),属于犯罪。
• 健康权:公民有权维护自己身体 组织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机能。
• “民法通则”第98条:公民享有 生命健康权。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 正式承认了在医患关系的主要形 式从“医生决定”的家长主义变 为“医生建议,患者决定” 。
• 知情的要素:1)信息的揭示 ; 2)信息的理解
• 同意的要素:1)自愿的同意 ; 2)同意的能力
(七)护理活动与职责范围的法律问题
由于超出职责范围的护理活动给病人造成伤 害的,护士负有法律责任。
比如:急救插管
发生事故的根源
一一 念技 之之 差差
谨记
要求做的必须做 禁止做的绝不做
任何护理操作中都应尽到注意义务 保护病人的权益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汇报人:XXX
2021年9月8日
•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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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阅 读
对于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呢?
《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第七条的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 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 专人妥善保管 各种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 依据”。 本案中该护士构成了一种故意的行为,因而也将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四)执行医嘱的合法性
• 随意签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违法行为 • 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则有权拒绝执行。 • 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要求其执行,她将不
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任何法律责任。
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却听之任之,若酿成严 重后果,将共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 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再执行 • 口头医嘱 • 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根据病情更改医嘱后再执行
护理法的范畴
① 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② 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
标准办法、通知; ③ 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
术操作规程等。
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 (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 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案例解析
护理情况
(1) 前日晚10时到次日10时,巡视该新生儿一切正常。 (2) 1时15分,排便后喂牛奶30毫升后,右侧卧位,未见异常。 (3) 3时30分,护士巡视病房,更换尿布,一切正常。 (4) 4时30分,护士巡视,该新生儿正常。 (5) 5时,护士巡视、换尿布,仍右侧卧位,一切正常。 (6) 5时30分,护士巡视发现该新生儿面部、口唇青紫色,右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师检 查确认其已死亡。 • 检查发现,尸斑已形成,以头面部、右侧半身前胸部为主。 • 该护士主张此男婴系"新生儿猝死综合症"死亡。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过失)
刑事责任
犯罪则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
医疗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 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 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
犯罪分故意和过失
• 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是过失。 • 分清犯罪与侵权行为的关键是对护
理行为的目的和后果的正确鉴定。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