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环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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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环保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根据本项目经理部管段施工工程特点,结合工程所在地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制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书记、安全部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及各施工队长任组员的环保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长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总则,小组各成员职责分明、分工明确,确实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安全环保部:制定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本管段工程环保规划,并督促落实。
参与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并进行审核。
组织现场环保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财务部:制定环保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部驻地环境、水源规划、卫生和绿化工作。
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中环境保护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物资部:负责材料运输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为环境保护提供物质支撑。
各作业队:负责本管段各工区施工现场具体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
施。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节约施工临时用地,降低材料和能源消耗,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和水源污染,保护森林资源,爱护野生动物。
◆污染源控制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实现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或施工所在地相应排放标准;作业场所有粉尘、噪声的监测和治理达到国家和行业安全卫生标准;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实现“三化一标”:“三化”:美化、绿化、亮化:“一标”:污染源控制达标。
◆美化:办公室、生活区、生产区、施工区各物品、设施整齐、有序、卫生、清洁;办公区、生活区、周围有排水沟,排水畅通,不积水。
绿化;办公区、生活区要有一定面积的绿化。
亮化;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施工区要合理设置照明设施,有人活动,有物品摆放的场所基本实现亮化。
第四章固体废弃物管理
施工人员居住点设加盖分类集中垃圾池(如人员少可用垃圾桶),垃圾池做好标识。
生活垃圾按可回收无害无毒垃圾、不可回收无害无毒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分类存放。
可回收无害无毒垃圾运往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无害无毒垃圾妥善进行掩埋处理;对有害有毒垃圾隔离存放,并采取防雨、防泄漏处理,按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方法做好处理。
清理场地的废料和土石方工程的废方排放到指定的弃土场,力求少占土地,并结合改地造田。
桥梁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及废弃物等,在工程完工时及时清除干净。
弃方场地采取以下水土保持措施:废方按指定的堆放点排放;及时对弃方进行压实,堆放完毕可以种植草皮、灌木或树木,既可防止水土流失,又能美化环境。
第五章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处理
施工营地设防渗污水沉淀池对生活污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
拌和站和施工现场视具体情况设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重复利用,降低水资源消耗。
试验后含化学试剂的废水应进行妥善处理。
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
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油料、化学品等严格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第六章施工扬尘控制
路基施工时,道路经常洒水保持湿润。
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
运输时应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水泥混凝土拌和机站的投料器设置防尘设备。
弃渣、基层、面层施工作业,配备有效的通风、洒水降尘设备,施工现场粉尘排放达标,隧道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施工机械作业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拌合拌站区域内的地面尽量硬化处理。
粉煤灰、散装水泥等易飞扬材料现场装卸时,采取降尘控制措施。
施工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条件允许时,施工现场进行临时绿化;清理、打扫作业场地时,应洒水湿润。
易飞扬材料运输时,车辆不得超载,并用篷布覆盖,防止飞扬、洒漏。
沥青拌和站应设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离居民区或其他环境敏感点500m 以外,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的起尘点应尽量封闭,并配备粉尘回收设备,防止污染周围环境。
砂石等材料在运输途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材料沿途撒漏,并应遮盖防止扬尘。
第七章施工噪声的控制
对在市区范围内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和确定时间内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噪声排放登记。
在村镇、居民区附近的工点,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发电机、钢筋切割机等,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钢结构加工厂设置在距居民区不小于300m的地方,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
当使用机械设备的工艺操作,要尽量减少噪声、废气等的污染;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地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规定,并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
第八章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依法征用土地,避免浪费。
按设计措施做好防洪、防滑、防冲刷等水土保持工程设施,严格落实“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交)制度。
在施工期间应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修建一些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
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及水文状态的改变。
第九章保护植被和野生动物的措施
绿化和美化办公、生活和生产区域,经常进行卫生清理,营造良好环境。
对施工界限内、外的植被、树木尽量维持原状,必须砍伐树木和其它经济植物时,应事先征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所有者和业主的同意。
严禁超范围砍伐。
施工前应制定环、水防护方案,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对附近林木、植物、光缆、电线等的破坏及坡面、河谷、河道造成污染和破坏。
在林区施工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严格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的方法做好有害物质的处理,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第十章其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应尽量保护公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
若因修建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负责在拆除临时工程时予以恢复。
施工期间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应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应再发生其它形式的人为破坏。
对于受本工程影响或正在受影响的一切公用设施与结构物,我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加以保护。
靠近公用设施的开挖作业,事先通知有关部门,邀请有关部门代表在施工时到场,并应将上述通知与邀请的副本提交工程师备查。
第十一章施工环境保护奖罚规定
对于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环保法规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破坏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作业队,项目部处以1~5万元的罚款,并追究作业队负责人的责任。
对于违反项目部环保管理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作业队,项目部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作业队、责任人进行处罚。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环、水保工作
全面检查,以中队为单位对检查情况进行评比,对获得优胜的工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差的工区进行通报批评,评比结果纳入项目部综合考评中。
环保组织机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