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合集下载

企业中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中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中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背景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需要对产品的成本进行核算,以便确定产品的价格和利润水平。

但是,由于不同的产品生产方式、材料、设备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需要制定不同的标准和方法。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以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目的本文旨在介绍企业中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试行,以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有关产品成本核算的参考和指导,帮助企业实现成本控制、提高产品竞争力。

适用范围本次试行适用于企业中所有涉及到产品成本核算的环节,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消耗的人工、能源等费用,以及制成品的运输、储存、管理等环节。

成本核算方法直接成本法直接成本法是指将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成本作为产品成本的核算方法。

这包括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用、机器设备折旧等直接用于产品制造的成本,而不包括间接费用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通过直接成本法可以计算出单位产品的直接成本和综合成本。

全面成本法全面成本法是指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固定成本等不同类型的成本全部计算在内,以得出一个更准确、全面的产品成本。

全面成本法通常包括制定成本计算流程、收集成本数据、分摊间接费用、制定计算模型等多个环节,比直接成本法复杂和耗时,但是可以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法是将各项成本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并将其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以便发现成本异常和浪费等情况,并优化成本结构。

标准成本法也有直接成本法和全面成本法两种方式,但需要通过标准工时、标准材料用量等指标来确定各项成本标准,可以有效控制产品成本。

成本分配方法科目分配法科目分配法是将企业的成本进行按照分类(如劳务成本、原材料成本、燃料动力成本等)进行分配,以区分不同的成本类型,并便于企业对成本的分析和决策。

产值分配法产值分配法是将企业的各项成本按照不同产品的生产数量或产值进行分配,以反应不同产品的成本水平,并帮助企业进行产品定价和盈利模型的分析。

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政部2013年8月16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分院成本核算工作,保障分院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总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

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成本核算制度是分院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院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第五条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

一、定额管理第六条各单位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七条定额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要考虑各单位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各单位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

(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

但随着各单位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三)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四)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二、原始记录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

包括:材料物资的分类编码、验收入库单、领料单、定额领料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切割单、工具请领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等,并做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政部2013年8月16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是为了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合理定价以及科学管理企业财务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方法。

下面是一个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框架,用于参考。

一、总则1. 核算对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生产性资产和商品。

2. 核算范围: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3. 核算方法:采用标准成本核算方法。

4. 核算周期:按月进行成本核算。

二、直接成本的核算1. 原材料成本的核算:(1)购买材料时,要清楚记录采购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并及时进行入库。

(2)出库时,根据实际使用的材料进行领料,同时记录领料数量以及对应的生产单号。

2. 直接人工成本的核算:(1)记录直接人工的工时以及对应的工资标准。

(2)根据生产单号,核算直接人工工资。

三、间接成本的核算1. 生产制造费用的核算:(1)包括设备折旧、设备维修、电力、水费、厂房租金等费用。

(2)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设备维修记录、用电量、用水量等信息,按照一定的分摊基数进行核算。

2. 管理费用的核算:(1)包括工资、办公用品、行政费用等。

(2)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记录,按照相关比例分摊到各个产品上。

四、成本计算与核算1. 标准成本的制定:(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个产品的标准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以及间接成本。

(2)标准成本要按照一定周期进行更新和调整。

2. 实际成本的计算:(1)按照标准成本和实际生产数据,计算出实际成本。

(2)记录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之间的差异,并进行分析。

3. 成本核算报表的编制:(1)编制成本计算表、成本分析表、成本收支表等报表,用于管理者分析和决策参考。

五、试行与完善1. 本制度试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 在试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和反馈职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制度。

3. 制度完善后,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全员知晓并能够正确执行。

总之,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试行对于企业的成本控制和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第三条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车间。
第二章 产品成本的定义和开支范围
第五条 产品成本的定义
企业在进行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耗费称为生产费用。
二、制造费用的核算
(一)工资、保险、公积金:
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提供的工资汇总表,将工资、保险、公积金,按车间、部门分别记入制造费用和各部门。
(二)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据实列支,限额控制。
1、财务部根据费用报销单、原始发票等凭证,将属于车间的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记入制造费用,将属于部门的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记入各部门。
2、工器具的分配:
(1)一次性消耗的工器具直接计入制造费用。
(2)周转使用的工器具采用五、五摊销法,即在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在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一半。摊销的价值记入制造费用。
第十二条外委加工费的核算
一、外委加工费是指由于公司产能或者技术的限制,有些产品或零部件或部分工序需要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所发生的费用。
(二)原电料、化药、杂品和工器具七大类。
(三)工器具的管理:
1、工器具由车间按照计划从采购库房领出,由车间库房管理。
2、工器具按照性能分为:刀杆、刀座、刀盘、工具、量具、丝锥、钻头和刀具八小类。
3、工器具分为一次性耗用的工器具和周转使用的工器具。
(1)一次性耗用的工器具是:
2、福利费:年福利费不超过应付工资总额的14%。
3、职工教育经费:年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应付工资总额的2.5%。
(三)水费:
财务部根据综合部报送的水费情况,按照车间和各部门的员工人数分配,将属于车间耗用的水费计入制造费用,将属于部门耗用的水费分别记入各部门。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条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分院成本核算工作,保障分院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总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

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成本核算制度是分院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院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第五条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

一、定额管理第六条各单位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七条定额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要考虑各单位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各单位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

(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

但随着各单位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三)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四)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二、原始记录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

包括:材料物资的分类编码、验收入库单、领料单、定额领料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切割单、工具请领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等,并做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同事: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产品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管理水平,我们公司决定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特向全体员工发出通知,请各位同志认真学习,熟悉并遵守有关规定。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是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操作指南,旨在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方法和制度,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具体内容如下: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必须加强成本管理,清晰了解产品成本,并为降低成本提供依据。

通过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制度,可以更好地掌握产品成本构成,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成本分析和控制,更好地为经营决策提供支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产品的成本核算,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各个方面。

三、成本核算方法1.原材料成本: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方法,即按照实际采购价格核算每个产品的原材料成本,同时考虑到库存变动对成本的影响。

2.人工成本:采用直接劳动成本法核算,包括工资、厂房租金、社会保障费用等。

3.制造费用:分摊法核算,根据产品产能和生产占用时间分摊各项制造费用。

四、核算程序1.预算编制:每年年初,各部门负责人应编制产品成本预算。

2.数据采集:生产过程中,应及时采集原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等相关数据。

3.成本分析:财务部门应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对学制的数据进行成本分析。

4.成本控制:各部门应根据成本分析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优化生产流程,降低成本。

五、责任与考核2.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和分析产品的成本数据,并编制相应的报表。

3.董事会:对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六、过渡期与试行期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会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从即日起,试行阶段将持续三个月,期间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通过实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我们可以更加有效地掌握产品的生产成本和流程,进一步提高成本控制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财会[2013]17号-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财会[2013]17号-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条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条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讲解.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讲解.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讲解前言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生产成本始终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企业必须对产品的成本进行精细化的管理和核算。

本文将就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进行详细讲解。

什么是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简称试行制度,是指企业为了准确反映产品生产成本并促进精细管理而采用的一种制度。

试行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成本分类、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是企业管理成本的重要工具。

试行制度的特点试行制度作为一种精细管理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成本分类细致试行制度将成本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五个方面,对于每个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分类,以确保准确核算成本金额。

2.成本核算精准试行制度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成本核算,将每个月的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进行比较,及时掌握成本差异,分析原因,减少误差。

3.成本分析全面试行制度通过成本分析,可以了解产品成本的构成,进而掌握产品成本的变动趋势和相关的利润水平,为企业的制定决策提供依据。

试行制度的应用试行制度是一种实际的成本管理工具,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定价试行制度通过精细的成本核算和分析,帮助企业了解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并根据满足市场需求、竞争情况和产品质量等诸多因素,合理制定销售价格。

2.成本控制试行制度通过分析成本差异,准确定位成本增长原因,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帮助企业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3.决策支持试行制度对产品成本进行全面的分析,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可用于制定产品开发计划、加强成本费用控制、进行经营排名等方面的决策。

试行制度的落实要想使试行制度落实,企业应全面推行,坚持不懈。

试行制度在落实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组织领导。

企业应构建一套严密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管理流程,确保管理落实。

2.完善制度规定。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完整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制度规定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条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zh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试行

zh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试行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分院成本核算工作,保障分院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总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

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成本核算制度是分院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院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第五条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

一、定额管理第六条各单位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七条定额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要考虑各单位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各单位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

(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

但随着各单位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三)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四)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二、原始记录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

包括:材料物资的分类编码、验收入库单、领料单、定额领料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切割单、工具请领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等,并做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概述产品成本核算是企业核算利润的重要方式,是企业决策、经营和控制成本的重要手段。

因此,建立健全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对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方面详细介绍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试行情况:1.试行背景和原因;2.试行范围和时间;3.试行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式;4.试行的效果和问题分析;5.未来改进和完善的方向。

试行背景和原因传统的成本核算制度主要以“总成本”或“平均成本”为核算方法,无法反映每个产品成本的具体构成和成因,导致每种产品的盈利能力水平难以明确。

于此同时,现代企业的发展趋势是要求企业高效率、低成本、高质量,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化的需求和竞争态势。

因此,建立一套更加科学合理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变得势在必行。

针对以上背景和原因,企业制定了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试行计划。

试行范围和时间本次试行的范围包括企业的所有生产及销售环节,覆盖所有的产品种类和型号。

试行时间为一年,自某年某月开始,至某年某月结束。

试行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式本次试行的主要内容如下:1. 成本构成细分将产品成本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固定成本等类别,对每个类别的成本再进行进一步细分。

这样可以更加具体地了解到每个产品的成本构成情况。

2. 成本核算单元设立设立成本核算单元,核算每个产品的成本。

这样可以更加具体地了解到每个产品的盈利情况。

3. 执行标准成本制采用标准成本制,以便更加准确地了解到每个产品的标准成本和实际成本,从而及时调整和改进生产经营管理。

试行的实施方式包括:1.成本核算单元的设立和成本构成细分的调整需要与生产线的管理人员协商,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和实施的有效性;2.通过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培训,使其充分理解和认可新的成本核算制度;3.确定责任人和对口管理人员,设立考核指标和奖励制度,以激励各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试行。

试行的效果和问题分析在试行期间,新的成本核算制度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以下效果:1.相较于使用“总成本”核算模式,使用标准成本制的效益显著提高,尤其在各项成本管理指标上表现较为突出;2.成本构成细分和成本核算单元的设立,使得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到每个产品的盈利水平,实行分析、调整和改进,优化了生产经营管理;3.员工对新的成本核算制度的接受度较高,在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整体上推动了试行效果的提升。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背景在现代企业运营中,为了实现成本掌控、提升效益、提高竞争力,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十分必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并提出试行方案。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指的是,为企业产品的制造、销售和库存环节建立一套合理的成本核算体系,用于监控成本,并以成本为基础制定价格、经营分析、经营决策,最终实现企业效益的提升。

具体来讲,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 产品制造成本核算体系1.1 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直接用于产品制造的人工、材料、能源等费用。

企业需要建立详细的核算记录,保证直接成本的准确性。

1.2 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与产品制造有一定关系,但不能直接分摊到产品上的费用。

企业需要在生产成本中合理分配间接成本,并建立相关核算记录。

2. 产品销售成本核算体系2.1 销售成本销售成本是指,企业为销售产品所支付的成本,包括运输、推广、售后等费用。

企业需要在销售记录中详细记录销售成本。

2.2 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是指,企业为推销产品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促销、渠道等费用。

销售费用是影响销售利润的关键因素,企业需要在销售记录中记录和分析销售费用。

3. 存货成本核算体系3.1 直接材料成本直接材料成本是指,用于制造产品的原材料和材料使用费用。

企业需要建立详细的存货记录,包括不同种类和批次的原材料数量和成本。

3.2 直接人工成本直接人工成本是指,在制造产品过程中所使用的人工费用。

企业需要建立详细的人工记录,包括每位员工的工资和工时。

4. 经营分析与决策4.1 利润分析利润分析是指,用于分析产品利润、销售利润、产品线利润等的经济指标,进而分析经营状况和制定决策。

4.2 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指,通过制定预算、明确成本结构、分析成本异常等方式,控制产品制造和销售过程中的成本。

试行方案为了保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实施效果,建议采取如下试行方案:1. 制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详细的产品成本核算体系的实施方案,包括核算的具体内容、实施的步骤、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时间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分院成本核算工作,保障分院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总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

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成本核算制度是分院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院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第五条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

一、定额管理第六条各单位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七条定额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要考虑各单位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各单位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

.(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

但随着各单位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三)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四)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二、原始记录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

包括:材料物资的分类编码、验收入库单、领料单、定额领料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切割单、工具请领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等,并做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三)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记录,如产品设计修改通知单、工艺路线变动通知单、定额变动通知单等。

(四)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从材料投入至验收入库的过程,如产品代码、制造单号、路线单、投料单、半成品领用单、转工单、废品通知单、零件短缺报告单以及零部件和产成品交库单等,并做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管理和工时统计工作。

(五)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并做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

.(六)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根据动力电的实际耗用量,并做好动力电消耗统计报表。

第九条各单位应指定专职管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计量验收第十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都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

四.内部结算价格第十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各单位的工作业绩,分清各自的经济责任,分院应当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内部价格体系,进行内部经济核算。

第十二条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一)部门之间内部转移的材料物资、产成品以基于市场价格的内部转移价格作为内部结算价格。

(二)分院辅助部门的劳务供应,可以市场价为基础,由分院主管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情况审定结算价格。

(三)生产的零部件、半成品在生产部门内部进行转移时,采用定额成本作为转移价格。

第十三条各种内部结算价格,每年修订一次,如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动,影响成本的准确性由有关部门协作研究修订,经批准后施行。

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价格标准。

第三章二级成本核算第十四条分院二级成本核算的形式为:二级财务负责统计生产工时、材料物资消耗、产品产量等成本核算所需基础资料,协助分院财务部进行产品成本分配核算。

.第十五条分院财务部设置成本核算组,负责成本核算有关工作的协调及制度的修订,负责分院产品成本的计算和分析。

第十六条分院二级财务为研究所(直属工厂)级成本核算机构,接受分院财务部的业务领导。

第十七条二级财务成本核算机构和人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分院成本核算制度在研究所(直属工厂)的宣贯和实施;(二)加强存货管理,确保存货帐实相符;(三)负责本单位的内部结算有关工作;(四)在本单位领导组织下,会同其他职能机构和人员,加强成本管理基础工作;(五)协助本单位领导对生产费用耗费进行控制,贯彻成本管理责任制;(六)协助本单位领导对内部各级机构或人员在执行成本计划和经济技术指标方面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

第四章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第十八条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满足分院成本管理及内部经济核算的需要。

第十九条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客观反映产品实际成本。

对于已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

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在制产品成本与已完工产品成本的界限。

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二十条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产品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第五章产品成本项目第二十一条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一)直接费用.直接人工费指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等;1.2.直接材料费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等的费用;3.燃料动力电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动力电。

(二)制造费用指生产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

包括生产组织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研究所直接生产人员是指研究所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包括研究室及车间生产人员;直属工厂直接生产人员是指工厂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即车间生产人员。

第二十三条下列支出不得列入产品成本:分院及各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分院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六章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第二十四条?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分院以每一批次产品或配件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确定成本项目。

分院产品成本采用制造成本。

(三)设置下列各种成本和费用明细帐:1.生产成本明细帐,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生产部门发生的生产费用。

2.制造费用明细帐,按生产部门和明细项目别核算发生的制造费用。

并按规定进行分配核算,月终不保留余额。

3.待摊费用、予提费用明细帐,根据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

4.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细帐,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

.5.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帐,根据销售清单及出库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四)二级财务对本单位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归集;财务部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五)财务部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设置分产品别的成本计算单(或称成本二级明细帐)。

据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资料,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六)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第七章材料费的核算第二十五条分院材料物资应按其性质进行分类类别的规范与调整由总库负责,并书面通知财务部。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设“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明细帐,按材料类别设置二级帐,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入费用。

库房按材料品种和规格设置三级明细帐;按低值易耗品类别、品种、规格设置辅助帐薄,以控制其数量,掌握使用状况;库房保管设置数量卡片。

材料三级明细帐根据采购验收单和领料单逐笔凳记。

第二十七条材料的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法。

材料采购成本包括:(一)购入材料的原价(不含增值税;不包括购入材料包装物或容器的押金);(二)购入材料的外地运杂费;(三)符合生产中心制订的、材料运输途中定额损耗率限额内的损耗;(四)材料入库前,整理挑选时发生损耗的净损失及其整理费用;(五)进口材料的国外进价,进口环节的各种税金和其他进口费用,以及应分摊的外汇价差。

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品的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款。

以上第1项应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第2、3、4、5项,凡能分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不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清的,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

第二十八条核算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要根据经批准的材料出库、退库原始凭证,按材料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对于尚未付款已经入库材料的领用,要按计划成本或合同估价入帐。

所领用的材料应计入当期成本,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实际领用期。

出库材料成本的计价,除单独为某项产品采购的材料采用个别计价法外,其余采用加权移动平均法计价。

第二十九条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由几种产品共同负担的材料,可分别按消耗定额比例、耗用重量比例、产品数量比例等方法,在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对需切割(如钢板)的材料,应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在领料控制单中反映,库房填制移库单将整数单位的该类材料转移至生产现场,生产人员签收后在定额范围内使用,库管员定期不定期对该类材料进行核实清点。

几种产品共同使用的生产专用工具、工艺装备、油料、气体等,领用后在“制造费用-机物料消耗”中核算,按制造费用分配比例分摊计入各种产品成本。

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无法再用于生产的废料、边角短料,应按月回收交库,还能再利用的应办理退库手续,并冲减当月完工产品成本。

第八章直接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第三十条分院支付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的各项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范围内的辅助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都应当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计算、支付、汇总、分配,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门的人员工资由二级财务根据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按费用性质进行分配。

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计入制造费用,车间及研究室人员工资计入直接人工费,科研及四技项目人员工资计入科研及四技成本,对于既参与产品生产又参与科研及四技项目人员的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分配率,分配后分别计入相关费用科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