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中存在问题的浅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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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中存在问题的浅析(一)
摘要]从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现状入手,通过分析产生的原因,探讨了国有企业的不足,提出了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发展应对之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成果转化产业化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蓬勃发展,科技创新硕果累累。然而由于在科技市场制度培育方面的缺陷和认识上的误差,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15%左右,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有29%,远低于发达国家的60%~80%。我们经常看到许多科学家怀揣技术,辗转各地,劳顿之苦自不待言,而无奈之情亦表露无遗。他们拥有好技术,但实在“好酒也怕巷子深”。在许多技术产权交易项目推介会及其他展会上,我们也经常可以听到“我们有的是高新技术成果专利,缺得是足够的钞票和有投资眼光的企业家。”这样的话语。一般来说科研院所和大学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积极性很高。大量科技成果不能转化的原因主要在企业。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第一实施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中处于技术核心地位。特别是作为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国有企业,这已是见诸党和国家权威文件的全社会的共识。政府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首先予以明确的一点也是“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
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显而易见,国有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自然也就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
二、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原因分析
1.部分国有企业规模大,对高新技术反应慢,但从世界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本身特点来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于发展中小型,因其规模小、启动快、转向快,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上具有明显优势。国有企业的体制性桎梏还普遍存在。许多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不明确、不到位,行政管理色彩较浓,涉及项目立项、审批及资金融通等环节较多,层层报批。而民营企业,由于资金自己说了算,大大简化了办事环节,资金融通上也比较便利。因此,他们一旦发现好的项目,就能及时决策,把项目抢到手。等国有企业还在论证时,许多好的项目在民营企业已经干起来了。
2.国有企业所在地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少,离消费市场远,缺乏市场平台,不利于科技成果转化。
3.国有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低,很多企业对此不感兴趣。因为大多数企业更愿意直接拿到可以马上进行大规模生产的成熟技术,特别是当许多技术产品必须经过中试才能实现产业化后,国有企业纷纷退后,不愿意冒风险。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动机缺失。一般来讲,一个科研项目转化的前期投资大约需要几千万元,而且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由于对国企领导人的考核取向主要看是否保持业绩的稳定增长,
导致企业领导人不愿去选择风险较大的技术成果。在科技成果转化上,大多数国企宁愿选择风险较小的成果,甚至追求无风险的技术。一旦看到科技成果具有不确定性,就难以决策,在犹豫之间丧失了良机。
4.国有企业和科研机构关联度低,相互缺乏支持。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研发能力不强,大多采取招商合作和直接购买成熟技术的办法去发展,而对科研机构实验室技术或未成熟技术并不敏感。民营企业则和科研机构联系较紧,科研机构按企业要求进行研发,企业在小试和中试阶段给予大力支持,从而形成风险共担的机制。
三、解决对策
提高国有企业的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能力,必须着力解决下列问题:1.强化政策扶持。通过制定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对应用科研成果进行转化生产的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折旧率、无息贷款率或减免税费,鼓励企业主动寻求本地科研成果;对于部分自认价值较小的科技成果,由投资双方自行约定股本比例,可以省略评估手续,减少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和发展成本;同时,进一步出台和完善鼓励科技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使之尽快提高承接能力。
2.利用国有企业的先进设备和技术基础,采取政府、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出资入股的形式,建立专业和综合性中试基地。可以是在一家企业成立实体性组织进行,也可以依据科技成果的技术特性由多家企业联合,以虚拟组织形式进行。
3.加快国有企业改制和战略重组,解决管理机制与技术创新不适应的问
题。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破原国有企业浓厚的“依赖”思想,强化市场竞争意识;打破繁冗陈旧的管理模式,以提高效率和增加效益为核心,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创新。通过国有企业战略重组,或兼并、或破产、或退出等,整合现有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增强竞争力,提高企业竞争意识和承接能力。
4.引入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投入。有数据表明,在我国已转化的科技成果中,自筹资金占56%,国家科技计划拨款占26.8%,而风险投资只占2.3%。金融体系不足以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因此,国有企业整合现有风险投资基金,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公司。公司可以以虚拟形式组建,政府可通过财政出资组建科技信用贷款担保体系、实施风险投资损失财政补偿计划、由财政资金参与组建风险投资种子基金、政府出资组建技术转移资助基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创造吸收社会化和国际化风险资本的条件。同时,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防范资金挪用,强化资金对高新技术的专有投入。据初步预计,在“十一五”期间,风险投资基金的融资初期约需10亿元,末期滚动投资规模约达上百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