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XXXXX医院

职工请销假及纪律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二、规定

第三条各种假类说明:

(1)、事假:因个人私事需要处理者,可以请事假。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职工因病需休息治疗的可以请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书,病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婚假:职工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在相关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按四川省相关规定,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4)、产假:按四川省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以请产假,产假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产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丧假:三代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亡后,成都市范围内3天,外地可请丧假5天(含路途)。丧假期间工资按

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工伤假:职工因工受伤可请工伤假,休假天数不得超过医生建议天数,工伤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职工请假应采取书面形式,提前办理报批并在院办备案,由科室负责人和院领导在请假条上签字后,方可离岗。

第五条如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需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向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报知,并在事后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职工假期结束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告知院办,办理销假手续。

第七条职工因公外出,离院办理业务,应提前告知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否则按脱岗处理。

三、责任与处罚

第八条请假审批权限

(2)、科室负责人请假需报院领导批准,在院办公室备案。

(3)、职工请假需先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在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领导未审批前私自离开岗位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绩效、福利,并按《劳动法》及企业相关规定等处理。

第十条病假、工伤等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每次罚款100

元;伪造相关证明,一经查实罚款200元,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假期已满,逾期不归而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请假管理相关事宜由院办公室负责,罚款统一由院财务科收取。

四、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职工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由所在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经济处罚50元/次,个人向组织做出检查;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事假半天论,口头警告一次,记录存档,用于年终考核,扣减本人半天工资。一年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累计发生3次,均按旷工1日处理,给予警告处方。

第十四条试用期内职工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有旷工情况者,不予转正,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不计发当天工资,并记录在案用于年终考核。

第十六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5日、一月内累计旷工5日、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达到50次以上者,给予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相关权利、义务关系。

四、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岷江造林局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制度解释权归医院。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2017年1月19日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本文是关于请假管理制度通告,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二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审批权限: 1、各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四、请假类别 1、病假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XXXXX医院 职工请销假及纪律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二、规定 第三条各种假类说明: (1)、事假:因个人私事需要处理者,可以请事假。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职工因病需休息治疗的可以请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书,病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婚假:职工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在相关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按四川省相关规定,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4)、产假:按四川省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以请产假,产假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产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丧假:三代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亡后,成都市范围内3天,外地可请丧假5天(含路途)。丧假期间工资按

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工伤假:职工因工受伤可请工伤假,休假天数不得超过医生建议天数,工伤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职工请假应采取书面形式,提前办理报批并在院办备案,由科室负责人和院领导在请假条上签字后,方可离岗。 第五条如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需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向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报知,并在事后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职工假期结束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告知院办,办理销假手续。 第七条职工因公外出,离院办理业务,应提前告知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否则按脱岗处理。 三、责任与处罚 第八条请假审批权限 (2)、科室负责人请假需报院领导批准,在院办公室备案。 (3)、职工请假需先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在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领导未审批前私自离开岗位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绩效、福利,并按《劳动法》及企业相关规定等处理。 第十条病假、工伤等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每次罚款100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王明口一中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并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 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女口 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 1 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 超事假扣10元/天。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三、病假; 1、突发性病假 请病假者上班时必须交验就诊医生签具全名的处方、药发票,公章须清楚, 学校扣减津贴从第5天开始,多一天1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期累计计 2、住院病假: 住院治疗7天以内不扣,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请假条请假,出院后交验出院证明、药发票(复印件),其课程由教导处请其他教师代上,代课费由学校支付;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内(含30天)每天扣10元;病假时间在30天及以上只发绩效工资的70% (即按退休人员处理)。 3、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需院外疗养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 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90 天,晚育假(女方在24岁以上)共110天,凭请假条请假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

为使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应制定规范的医院员工请假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篇1(一)假期的种类、范围及时间:1、探亲假:工作满1年后从第2年起,未婚职工可享受每年20天探亲假(不含路程)。 已婚职工探望配偶(以户口所在地为准),每年1次30天(不含路程);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20天(不含路程);职工丧偶或离婚后,符合探亲条件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应自下年度起享受。 探亲假中如遇特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凭结婚证可请婚假,假期3天。 如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则增加晚婚假12天。 婚假应一次休完,未休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婚假以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之内有效。 再婚享受法定婚假3天。 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即配偶和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请3天丧假(不含路程,路程费用自理)。 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孕产假:计划内怀孕者,孕产假时间总共为90天,如产前休

假的,产后时间相应缩短。 难产、剖腹产、双胞胎生育的增加假期15天;原则上不安排哺乳假,但可安排哺乳时间(每天为1次,不超过1小时),哺乳时间当日不用不可累计。 孕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人流假、护理假、妊娠假,哺乳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放射假:每年享受1次,假期30天,不得跨年度使用。 6、年休假:职工休年休假天数,由人事科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每年初公布。 按照本院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执行。 7、公伤: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已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或受领导指派完成某项工作发生伤害,由其本人提出,并出具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表,有关职能科室提出调查意见,经院办会研究通过,医疗费、假期按有关规定享受。 8、事假:原则上从严控制。 员工因有私事确须本人办理而又无积休者,可以请事假,但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最长期限为30天。 9、病假: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请病假。 病假证明应由本院医务科科长签署意见后方才有效。 病假计算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10、值班调休假:有加班积休的人员才能申请调休(加班以每周5天工作制计算,超出的工作天数则为加班。

医院请假制度

医院请假制度 各种假期一律由休假人申请,科室负责人(护士还需经护理部)签注意见,三天内由科室审批并自行安排,报人事科备案;三天以上和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人事科登记,并发回执交回科室方能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 一、探亲假:凡符合享受探亲假待遇的职工,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婚职工当年不享受探亲假。休假期间不享受奖金及卫生津贴。 二、产假:正常产假休90天,晚育(女24周岁生育)加休15天,剖宫产再加休30天。第一胎产假休假期间享受工资和各种政策性补贴,不享受奖金及卫生津贴。 三、生育看护假: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小孩的职工,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男职工10天看护假(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独生子证的,休后按事假处理,休假期间不享受奖金。 四、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病假:病假必须持专科主治职称以上医生诊断证明和辅助检查阳性报告单或疾病治疗处方为依据,科室负责人(护士还需经护理部)签字,行政院长审批。需要住院者,经有关医生会诊到医保办办好手续后,在人事科登记。假满或出院后,应立即到人事科销假。 六、婚假:夫妻双方达到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的休假15天,未达晚婚年龄的休假5天。符合结婚条件的同志领取结婚证,15天内需到人事科登记备案。休假期间不享受奖金。再婚职工无婚假。 七、丧假:直系亲属死亡,丧假五天。丧假期间不享受奖金及卫生津贴。 八、旷工:旷工1天扣5天全额工资,旷工2天扣10天全额工资,依次类推。旷工五天以上停发一切经济待遇,并按职工管理条例处理。 九、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原则上不准加在一起休,不准提前休,不准借假休。个别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经科主任(护士还需经护理部)同意,分

患者住院期间请假外出管理规定

关于患者住院期间自行外出离院请假管理规定 一、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医院,但如若患者因自身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离院时,则必须向床位医师(或责任护士,值班期间则向值班医生或护士)办理离院请假手续,填写《患者住院期间外出请假协议书》后方可离院。 二、当医生或护士发现患者未办理离院手续而自动离院不在时,医护人员则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电话通知其家属或本人,告知医院住院管理规定,要求其在家人陪同下安全返院观察; 2、如患者或其家属拒绝,则要晓知以理,言明利弊责任,并填写《患者住院期间未办理离院手续自行外出随访记录单》; 三、《患者住院期间外出请假协议书》或《患者住院期间未办理离院手续自行外出随访记录单》填写完毕必须放入病历中妥善保管; 四、必要时通知科室主任或医院总值班共同妥善处置。 附:附件1:《患者住院期间外出请假协议书》 附件2:《患者住院期间未办理离院手续自行外出随访记录单》 张家港中心医院 2012-09-06 附件1

患者住院期间外出请假协议书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 因病在我院住院治疗,因自身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外出离院。患者住院期间不能离开医院,因为病人离院后医院将无法及时观察病情变化,并根据具体病情进行诊疗活动。现再次向患者告知病情及医疗风险,强烈要求患者留院观察。患者已知道医生的上述建议,但仍坚持离院,并且知道自己有选择离院的权利和自由。 1、患者离院期间如发生病情变化,应按就近抢救原则向120求救或到就近医疗机构求救,同时向我院报告。 2、患者保证离院期间都有家属或监护人进行陪同。 3、患者因离开医院后如出现病情变化,导致不良后果和意外事件发生,其法律责任均由患者及其家属(或监护人)承担。 值班医生或护士签名:科室电话: 年月日时分签(我已知道上述内容,但仍坚持离院) 患者或监护人签名(或手印):患者电话: 年月日时分附件2、

医院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管理制度 篇一:医院请假制度 请假制度 一、请假种类和时间 (一)探亲假:根据《国务院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不含路程)。(二)婚假: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三)丧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请丧假的,假期3天(不含路程)。(四)产假:20XX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 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

(1)产假由90天增至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3)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护理假。 (4)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年休(工休假)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年休假。医院职工休工休假由科室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工休假当年享受,不能累加到次年享受。 1、休假对象:本院在岗职工。 2、假期标准: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工作满21年以上者休假15天。 3、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4)当年产假98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如当年已享受探亲假或4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医院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肃职工考勤考核工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进一步规范医院请假、休假、销假程序,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职工休假、请假、销假、值班补休等作如下规定: 一、假期的有关规定 女婚、产假 (一)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的,可享受 天婚假。 (二)产假: 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不论一胎、二胎,产假均为 ??天(特殊岗位按医院规定执行),剖宫产者增加产假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个婴儿,增加产假 ?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休产假者当年内不再享受探亲假、年休假。 怀孕七个月(妊娠月)时,各科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照顾不上夜班。 按政策生育者哺乳期为一年,哺乳时间为每天上、下午各半小时,多胞胎者时间酌情增加。产妇生产一年后安排上夜班。 女探亲假 (一)工作满一年,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与父母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国家规定:“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天,已婚职工每四年一次,假期为 ?天。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二)试用期人员,不享受探亲待遇。上述人员在上半年期满的,下半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下半年期满的,从下一年度起享受探亲假。 (三)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 ??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女丧假: 职工直系亲展(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予丧假 天,丧 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根据路程的远近,另给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病假: 、凡因病需休假者,必须经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出具病假条。 、病假期间发基本工资,超过 天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全年累计超过 ?天,扣发一季度绩效工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病休五个月以上,本人要求上班者,须由经治医师出具证明,经 个月试用方可上班。两个月内不能连续工作,仍需休息,连同原休假时间合并计算,超过 个月,即按规定扣发工资。休班时间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职工患病应在本地休息,如必须到外地者,应经院领导批准。 、新职工在未转正之前,休病假较长者,延长相应转正时间。 计划生育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起休息 天,手术后一周不作重体力劳动。 、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 天。 、输精管结扎:休息 天。 、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 ?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 个月流产的,休息 ?天。 、怀孕满 个月流产的,休息 ?天。 年休假按医院原规定执行。 事假: 除上述假期外,职工有其它事情必须本人料理的,可请事假,本人申请科主任同意,分管领导批准,送办公室备案,分管领导批准,返院后销假。事假每月超过两天,停发当月效益工资。累计超过 天,取消季度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

防疫期间学生请假、销假制度、学生补课制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什么是销假

防疫期间学生请假、销假制度、学生补课制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什么是销假 防疫期间学生请假、销假制度、学生补课制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病、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师生疾病防控办公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师生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8、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通

报家长。 学生补课制度为了确保师生正常的教学秩序,使每一名因故缺课的学生都能够及时得到补课,特制定本制度。 1、要求教师要对每一位学生的成绩负责,实行严格的补课制度,给缺课的学生补课。 2、学生返校后,由教导处向相关教师下达补课通知单,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制定补课计划,及时为学生补课。 3、对于大面积出现缺课现象的,学校要统筹安排集中补课。 4、补课后,学校教导处要通过问卷方式对补课效果进行调查,凡学生依旧没有掌握的,要进行再次补课。 5、学校要加强补课的跟踪管理,确保补课落实到实处,不让每一名学生掉队。 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或蔓延,特制定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确诊患有传染病的学生,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到相关医院就诊、治疗,不能来校上课、学习,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二、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持由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到学校课程与教学处办理相关复课手续。 三、课程与教学处委托学校医务室查验复课证明,确认后由课程与教学处开具学生复课到班通知,安排进班上课。

中医医院请销假制度

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规范病假、事假等假期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考勤是指对职工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它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人事管理、考核评价员工、计发工资福利待遇、奖惩任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擅离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到岗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考勤对象为医院在编人员以及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包括在编职工、合同制职工和返聘职工。 第三条每月10号之前上交科室考勤表到人事科(人事科未设置之前暂交财务科)。 第四条考勤结果与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励工资、年终考核奖等直接挂钩。 第二章假期规定及待遇 第五条病假 病假是指职工非因公成疾,不能上班进行正常工作,经本院或省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并取得医生诊断证明而获准休息、疗养、治疗以及恢复健康的缺勤时间。凡本院的诊断证明须由相应专业具有中级职称的医生出具,并经该专业科室主任签字。

(一)一般疾病假期工资待遇 1、门诊病假3天(含三天)以内不扣工资。 2、门诊病假超过3天的,从第4天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⑴重大疾病:恶性肿瘤、肺结核、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职业暴露等疾病3个月内不扣工资,超过3个月,发放40%工资。 ⑵其它疾病发放40%。 3、住院治疗:住院6个月以内不扣工资,超过6个月发放60%工资。 (三)其他规定 1、病假期间工资低于本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按最低生活标准执行。 2、合同制职工请病假按上述标准执行。 3、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伤者,在休养期间停发工资。 4、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休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试用期相应延长。职工全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5、病假时间当年累计计算,跨年度请病假休息的,上年度最后一次病假的时间应累计计算。长期病休人员的病假时间,从首次请病假时间起连续累计计算。连续病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次月起按上述标准执行工资待遇;累计病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次月或年底统一扣发工资。

2018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盐镇乡北册小学2018---2019学年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两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3、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 、学生请假三天以上的,在校长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休假日(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等)和工作休假日。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其它工作日期调换。 第四条员工假期分为以下六种,即: 1、事假:如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则应提前半天申请,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则应于两日内出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准予补假。 2、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持诊断证明并经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病假期间享有60%的工资。 3、婚假:因员工本人结婚需持《结婚证》等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晚婚者享有7天有薪假期)。 4、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 5、公假:员工因履行出庭作证等法定义务而休假视为出勤,但仍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核准后方为有效。 6、产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条请假程序及假期核准权限 1、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 2、员工凡请病假者,均需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视为病假; 3、员工请假首先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申请,经部门主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医生、医技人员请假除向所在科室主任申请外,必须报医务部主任审核或审批。 5、主管及以上人员(各部门主管、各区护士长、二级科室主任等)请假均需经所属部门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6、假期在1日之内的由部门批准;假期在2日(含)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凡请公假均需由总经理批准;

7、所有人员的经批准的〈请假条〉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查,否则不予计发因此缺勤的工资。 第六条员工请假除因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九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给其他员工;若请假者为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则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职责,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受权人的姓名。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与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请假销假制度

关于规范请假销假制度通知 各公司、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管理,强化部门和团队的劳动纪律,增强员工的组织观念和自律意识,保证公司良好经营秩序,特制定公司请假和销假制度。员工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必须由本人出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期限。(公司员工所规定月休假日、法定休假日无需办理请假销假) 一、适用范围:XXXXXX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所有员工。 二、请假的程序及审批 1.员工请假,应事先持请假条或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回岗上班。 2.请假审批流程: 安排工作——填写请销假条(附表一)——假条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休假——期满销假。 3.关于各子公司员工请假审批。 A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需部门经理、总助、总经理签字; B经理级及以上请假需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字; C签字后请假条需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案生效。 三、关于旷工的规定与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4、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5、人力资源部未审核备案的,不符合审批规定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按旷工处理。 旷工的处理办法: 1、凡旷工人员,根据旷工天数对员工进行定额罚款,计算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员工计算日薪×2×旷工日数 2、旷工人员年累计旷工3天者,视为不适岗行为,对旷工人员进行调岗,调职。 2、旷工人员年累计旷工5天者,视为不配岗行为,对旷工人员进行调职、辞退。 3、员工旷工期间由于岗位、个人原因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员工个人承担损失费用。 四,附则 1、所有员工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2、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补充,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所实行的请假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医院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请销假及考勤制度,现根据有关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 全体工作人员凡因公、因事、因学习、病假、休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等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批假 院内职工请假由科室负责人、分管纪律的院领导或院长批准,科室负责人、院务会成员请假由院长批准。进修生、实习生请假由带教老师、科室负责人、医务科、护理部批准。 三、各种假期批准办法 职工请假3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分管纪律的院领导处备案;4天至7天者,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纪律的院领导批准并备案;7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院长批准报分管纪律的院领导处备案。进修生、实习生请假1天以内者,由带教老师批准,报医务科备案;2天至3天者,由带教老师签署意见,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医务科备案;4至7天者,由带教老师、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医务科批准并备案;7天以上由进修选派单位(学校)批准医务科备案。 1、事假:职工因事需离岗,必须事先报请有关领导,按

规定得到批准后,凭准假证办理所需的有关手续。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持病情证明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3、因有急病或紧急事故不能事先请假者,须次日补办请假手续(科室负责人可代办)。 4、凡因病长期休养,病愈需要恢复工作者,需经医院证明,根据体检情况确实已恢复正常工作者,提交科主任、转呈院务会同意后方可复职。 5、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论何种假,均需履行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对待。 6、请假期满,请假人应立即亲自到原批准请假处销假,因故续假时,须于假期满前阐明理由,再按规定办理有关续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生效。如遇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而逾期未归者,返院后销假时,应说明原因,再行补假手续。 四、销假 凡请假期满恢复正常工作者,应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销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而不上班者; 2、请假、续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3、请假手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医院规章制度,医院劳动纪律,医院管理制度(实用)

茶心酒情医院 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规化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提高执行力建设,严肃劳动纪律,健全部监督约束机制,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牢固树立“一切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调休假,提高职工仪容仪表形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院务会研究,特作以下规定: 一、规章制度 1、严禁本院人员在单位私自销售药品、耗材、器械。 2、严禁私自收费,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并处以所收取费用的5倍罚款,同时给予科主任2倍连带责任罚款,再次发现给予开除处理。 3、严禁私自介绍患者到外院检查、诊治,如患者确需到外院检查、诊治者,必须报请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违反一次罚款300元。 4、严禁私自对亲属、患者进行免费检查。未经院长允许,如有私自检查,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处以该费用的3

倍罚款,同时给予科主任1.5倍连带责任处罚。医院在职员工及员工直系家属涉及就医优惠的,都必须经过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优惠(注:直系家属指员工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其他亲属关系不属于直系家属围)。 5、严格禁止接受患者、患者家属、供应商的红包、回扣,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处以该项金额的3倍处罚。 6、严格禁止酒后上岗,因工作、公务活动需要午间饮酒,须经主管院长同意,中层以上人员须经院长同意。违反此项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再违犯者加罚1.5倍,第三次开除。对饮酒后影响工作,造成医疗事故(含交通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本人全部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禁止在办公室、办公区和值班室抽烟,发现违反此项规定人员每次罚款20元。 8、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和擅自离岗;严格禁止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玩弄手机;违犯一次罚款100元,违犯多种情况者叠加处理,情节严重者解聘处理。 9、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工作人员是否有理,都不得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争吵,否则,视情节决定给予严肃处理。 10、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患者冷、硬、顶,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诿患者,发现一

单位请假销假制度

单位请假销假制度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X X X X X单位请假销假制度 一、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病因事请假的权利。凡请病假3天以上、工伤假均须有本市医院诊断证明,领导方可准假。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员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离岗,职工请假结束1天内找领导办理销假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国家规定的的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由于工作需要完成紧急任务,经领导安排加班加点的,目前不实行加班工资,单位可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二)年休假 1、休假天数: 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个工作日; 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个工作日; 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5个工作日。 2、休假原则: (1)工作年限满5年、10年、20年的,分别从当年起开始按规定时间休假。年休假天数,以工作日计算,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单位每年初根据工作情况,应对本单位职工的年休假做好计划安排;对每位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都尽可能在当年内安排年休,个别确属工作原因当年不能安排年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将其假期移至下年使用;对未休假者,不得以经济和物质形式予以补偿。

(3)年休假原则上当年安排使用,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几次安排。 (4)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若在年休假后到年底的时间内,请并事假分别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3、假期待遇: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间外出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第一条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第二条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请假一天的由班

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校教导处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校业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校长审批。 第四条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如未办理销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病假销假时应出示诊断说明。 第五条学生在请假期限内要求中止假期,应事先到学校办理销假手续。 第六条除按本规定授权请假批准人外,任何干部、教师均不接受学生的请假要求,或以其他理由批准学生的病事假。 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医院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肃职工考勤考核工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进一步规范医院请假、休假、销假程序,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职工休假、请假、销假、值班补休等作如下规定: 一、假期的有关规定 女婚、产假 (一)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二)产假: 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不论一胎、二胎,产假均为158天(特殊岗位按医院规定执行),剖宫产者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休产假者当年内不再享受探亲假、年休假。 怀孕七个月(妊娠月)时,各科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照顾不上夜班。 按政策生育者哺乳期为一年,哺乳时间为每天上、下午各半小时,多胞胎者时间酌情增加。产妇生产一年后安排上夜班。 女探亲假 (一)工作满一年,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与父母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国家规定:“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

为20天,已婚职工每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二)试用期人员,不享受探亲待遇。上述人员在上半年期满的,下半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下半年期满的,从下一年度起享受探亲假。 (三)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女丧假: 职工直系亲展(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予丧假3天,丧 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根据路程的远近,另给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病假: 1、凡因病需休假者,必须经三级甲等医院诊断 证明,出具病假条。 2、病假期间发基本工资,超过5天停发当月绩效 工资。全年累计超过10天,扣发一季度绩效工资,取 消评先树优资格。 3、病休五个月以上,本人要求上班者,须由经治医师出具证明,经2个月试用方可上班。两个月内不能连续工作,

请假管理制度文档

请假管理制度文档 Leave management system document

请假管理制度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 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 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3.3.1.1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3.3.1.2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3.1.4 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 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3.3.2.1 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3.3.2.2 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3.2.3 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3.2.4 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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