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医院急诊室建设标准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医院规模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
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 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村级卫生组织和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
三、医院管理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制度、措施、监督、考核与评价。
一级医院的基本标准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具有一定人口(≤10万)的社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在我国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障”全球目标的基层医疗机构。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医院规模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
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一级医院的基本标准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具有一定人口〔≤10万〕的社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效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在我国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障〞全球目标的基层医疗机构。
一级医院根本标准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到达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根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医院规模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
如果缺乏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到达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效劳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方案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方案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效劳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效劳、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开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发动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急救工作,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提高医疗急救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急救服务,提制定医疗急救站建设标准。
一、急救站设置原则(一)急救网络体系设置原则急救体系建设以医院为依托,通过人员培训、设配配置、房屋建设,建成以120应急救护站的急救网络体系。
按照“就近、及时、考虑医院救护能力、尊重病人意愿“的原则,对急救站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二)急救站建立模式急救站依托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急救分为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
院前急救由急救通讯设备、急救车辆、急救医疗设备、急救药品和相应的急救人员组成,能够单独完成院前急救任务。
院内急救依托医疗机构急诊等相应科室进行专业救治。
二、急救站(一)急救站建设标准1、业务用房:布局合理,各室独立,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应有停放救护车辆的专用场地和急救专用通道。
2、床位设置:设观察床位2张以上,观察床易用移动式观察床,且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抢救室、观察室(病房)、接警室等科室。
化验室和药房可与医院共用,但必须保证急诊24小时畅通。
4、人员配置:医院内、外、妇、儿科医生配备齐全,相对稳定。
其负责人应由1名在急诊室工作至少半年以上、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
按医生、护士1:2的比例配备医护人员,并配备护师或在急诊室工作3年以上的护士担任护士长。
医生必须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护理人员必须有护士执业资格。
5、急救车辆:至少有1辆车况良好、装备齐全、运行正常的值班救护车。
车身两侧喷涂国际通用“蛇杖”和120急救标志,配有急救警灯、警报器。
6、医疗设备:配备有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仪、洗胃机、吸痰器和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缝合包、胸穿包、腹穿包、导尿包、接生包。
7、急救药品:备用满足医疗急救工作需要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
卫生院、基层医院(一级医院)综 医 院 分 级 管 理 标 准
卫生院、基层医院(一级医院)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国家卫生部试行草案)一级医院是直接向具有一定人口(≤10万)的社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在我国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障”全球目标的基层医疗机构。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医院规模: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
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一级医院的基本标准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具有一定人口(≤10万)的社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在我国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障”全球目标的基层医疗机构。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医院规模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
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最新版]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医院规模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
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村级卫生组织和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
三、医院管理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制度、措施、监督、考核与评价。
有人分工负责行政管理。
一级医院的基本标准
一级医院就是直接向具有一定人口(≤10万)得社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与康复服务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是在我国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障”全球目标得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就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得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医院规模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得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
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
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5。
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与护理技术工作、)二、医院功能与任务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得各项医疗卫生服务与一定得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与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得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与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得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得自我保健能力与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1。
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得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得维持生命体征得救护,并组织转诊、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得徒手心肺复苏术。
3。
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得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1、在当地政府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与实施社区得初级卫生规划、2。
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4、负责村级卫生组织与个体开业医生得管理与技术指导,培训乡村医生、卫生员与接生员、三、医院管理医院应有健全得管理体系,有相应得制度、措施、监督、考核与评价。
一级医院的基本标准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具有一定人口(≤10万)的社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在我国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障”全球目标的基层医疗机构。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医院规模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
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一级中医医院审核标准(分解表)
一级中医医院审核标准(机构管理)
被审核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陪同检查人员签字: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年月日
一级中医医院审核标准(人员资质组)
被评审的医疗机构名称:负责人签字:电话:审核结果:总得分
≥90分合格,准予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90≥70分限期两周整改,整改后再复审
复审仍达不到合格标准要求,即视为不合格,不再复审。
<70分不合格,不予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年月日
一级中医医院审核标准(医疗组)
被审核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陪同检查人员签字: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年月日
一级中医医院审核标准(控感组)
被审核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陪同检查人员签字: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年月日
被审核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陪同检查人员签字:
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年月日
一级中医医院考核标准(护理)
被审核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陪同检查人员签字: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年月日。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医院规模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
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一级医院的基本标准
欢迎阅读一级医院是直接向具有一定人口(≤10万)的社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在我国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障”全球目标的基层医疗机构。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医院规模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
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急诊科建设标准
急诊科建设标准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2009年5月25日)为了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医疗机构的急诊科,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指南。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急诊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急诊科应当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
有条件的急诊科还可以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
与手术室、XXX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
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一级医院急诊室建设标准
根据科室规模,工作量决定医护及辅助人员数量。一般不少于20人。包括内儿科医师各3人,外科医师3人,护士不少于12人,担架工2人。
有固定门诊或轮转出门诊的医师担任急诊诊室工作。
设立相对固定的急诊抢救组,当值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过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时在急诊培训基地(三级医院设立)接受2个月以上的急救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急诊室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同时接受急救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急诊室医护人员应掌握:
1、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包括正确使用呼吸球囊)、徒手紧急排除异物技能、人工气胸腔排气术、胸腔闭式引流术、其它常规急救技术及常见、危重病处理原则。
2、掌握急、危重病转院指标。
三、急诊室设置
六、抢救室必须配备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二级医院急诊科在配备下列必须设备和药品外,可根据自身条件设置更多、更高级的医疗器械,进一步提升开展新技术和科研能力。
七、车辆
设置急救分站的二级医院至少配备1辆监护型救护车。
八、急诊科建设质量标准
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制度,使急诊医护人员工作有章可循,实现指挥调度程序化,院前急救标准化。
3、临时输液室:60-100㎡,可同时容纳10人以上输液。设置有隔离输液室。
4、急诊观察室:100-150㎡,设观察床8-10张。
5、属于急救分站应配有固定“120”专线联络电话。
五、组织管理。
急诊科由主管医疗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急诊工作,并设立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科主任一名,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负责急诊临床医疗和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包括疾病诊治,抢救、护理,技术培训。设副主任一名,协助科主任工作。设护士长一到二名,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急诊临床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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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急诊室建设标准
一、任务和范围
1、任务:治疗各类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根据不同病情诊治后对病人作出回家、留院观察或转送上级医院决定。
经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承担院前急救职能。
2、范围:为急性发热性疾病,严重喘息、呼吸困难者,各种心脏疾患、严重高血压或血压波动剧烈者,各种急性脑血管病、各种急性出血、各种急性炎症,昏迷、急性泌尿系统疾患、尿闭、血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急腹症、休克、急性外伤,烧伤,急性中毒、意外事故、临产、流产等。
二、人员配备
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急诊组长,由固定门诊或轮转出门诊的医师担任急诊诊室工作。
配备2-3名护士,成立相对固定的急诊护理组。
急诊室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同时接受急救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 ??急诊室医护人员应掌握:
1、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包括正确使用呼吸球囊)、徒手紧急排除异物技能、人工气胸腔排气术、胸腔闭式引流术、其它常规急救技术及常见、危重病处理原则。
2、掌握急、危重病转院指标。
三、急诊室设置
急诊室应设置于门诊一楼,大门旁侧诊室,为综合性急诊诊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有群体识别性标志,便于患者识别。
急诊诊室旁设有综合抢救室,与急诊诊室有侧门相通,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四、急救设备和药品
急诊抢救室必须配备下列设备和药品:
五、规章制度
(1)急诊抢救流程张贴于抢救室墙面;
(2)制定急诊室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3)完善值班人员工作制度,急、危重病人会诊及转院制度,门急诊人员培训制度。
二级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
一、急诊科的任务和范围。
1、任务:治疗各类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根据不同病情诊治后对病人作出回家、留院观察、收入急诊病房、ICU或转送上级医院决定。
经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承担院前急救职能。
2、范围:为急性发热性疾病,严重喘息、呼吸困难者,各种心脏疾患、严重高血压或血压波动剧烈者,各种急性脑血管病、各种急性出血、各种急性炎症,昏迷、急性泌尿系统疾患、尿闭、血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急腹症、休克、急性外伤,烧伤,急性中毒、意外事故、临产、流产等。
二、人员配备。
? 根据科室规模,工作量决定医护及辅助人员数量。
一般不少于20人。
包括内儿科医师各3人,外科医师3人,护士不少于12人,担架工2人。
有固定门诊或轮转出门诊的医师担任急诊诊室工作。
设立相对固定的急诊抢救组,当值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过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时在急诊培训基地(三级医院设立)接受2个月以上的急救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三、急诊室设置。
1、急诊科设置于门诊相对独立的区域。
位置要方便病人就诊,便于救护车停靠及运送病人的车辆直接到达;有条件的急诊科设立双入口,包括急诊病人出入通道和救护车通道。
2、急诊科要光亮、通风,大门开阔、通道宽敞,轮椅和推车进出无阻。
急诊布局合理,大厅有足够面积,设有宽敞的病人候诊空间。
就诊路线清晰通畅。
3、急诊科标志鲜明清楚,科内各种指引牌要准确清晰。
四、诊科功能设置:
?按功能分为:急诊服务台、急诊诊室、抢救室、临时输液室、急诊观察室,外科清创室。
24小时应诊服务(医生护士24小时应急、候诊)。
?1、急诊诊室:包括内、儿科、外科急诊室,各科配有相应诊疗器械。
?2、抢救室:不少于40㎡,设抢救监护床2张。
?3、临时输液室:60-100㎡,可同时容纳10人以上输液。
设置有隔离输液室。
?4、急诊观察室:100-150㎡,设观察床8-10张。
?5、属于急救分站应配有固定“120”专线联络电话。
五、组织管理。
急诊科由主管医疗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急诊工作,并设立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科主任一名,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科主任负责急诊临床医疗和行政管理各项工作。
包括疾病诊治,抢救、护理,技术培训。
设副主任一名,协助科主任工作。
设护士长一到二名,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急诊临床护理工作。
六、抢救室必须配备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二级医院急诊科在配备下列必须设备和药品外,可根据自身条件设置更多、更高级的医疗器械,进一步提升开展新技术和科研能力。
七、车辆
设置急救分站的二级医院至少配备1辆监护型救护车。
??八、急诊科建设质量标准
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制度,使急诊医护人员工作有章可循,实现指挥调度程序化,院前急救标准化。
1、制定各级人员职责和岗位责任制,各级人员技术标准及考核制度。
2、全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如首诊医师负责制、二级查房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疫情报告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转运危重患者入院检查及陪送导诊制度等。
3、制定《无主病人处理规定》、《出诊收费管理规定》、《突发性、群体性意外伤害抢救预案》等工作制度。
4、急诊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5、急、危重病人会诊及转院制度
6、急诊人员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