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劳动合同解除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https://img.taocdn.com/s3/m/5db672c0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97.png)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导言】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则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法中的重要条款之一。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全面评估和深入解读,探讨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问题和理解方式。
【正文】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内容及要素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要点:1.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由以下情形解除:(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2)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5)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
该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一致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试用期内解除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等多种方式。
这些情形充分保障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和权益。
2. 解除方式的探讨在五种解除情形中,协商一致解除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是常见的解除方式。
协商一致解除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共识,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解除方式强调了劳动关系的平等、自主和自由,体现了劳动者的自主权。
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基于某种合法依据,采取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解除方式主要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的恶意解除,保护劳动者权益。
3. 解除的限制条件和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还规定了解除的限制条件和程序。
根据该条款,劳动关系的解除需要放在一定的限制条件和程序之下进行,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劳动关系的稳定。
具体而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而在试用期内解除只需提前三日通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符合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d0fd967d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c4.png)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下面详细介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协商解除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提前通知对方。
3.通知期限为三十日,但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缩短。
二、法定解除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1.用人单位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权益保障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保密个人隐私。
综上所述,我国《劳动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进行了明确,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关系。
《劳动合同的解除》课件
![《劳动合同的解除》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7e030280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1c.png)
某公司因业务调整,需要裁员,与被裁员的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 一致意见,公司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则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案例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分析
总结词
劳动者行使权利,主动离职
详细描述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个 人原因或其他法定原因,单方面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 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 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规 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平均工资。其中,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 位的工作时间,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 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以解除劳动合同。
适用情形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
注意事项
劳动者应遵守通知期限 ,并确保通知送达用人
单位。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总结词
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
详细描述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
适用情形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用人单
调解程序
调解机构或调解人介入, 了解双方意见和诉求,提 出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 成协议。
仲裁程序
提交仲裁申请,选定仲裁 员,进行庭审调查,作出 仲裁裁决。
调解与仲裁的优势
快速、灵活、成本低,能 够减轻法院负担,促进争 议的快速解决。
劳动争议的诉讼
诉讼程序
起诉、受理、开庭、判决 、执行等程序。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款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53255d5f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34.png)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款解析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一定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法定解除: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合同,例如:- 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 受聘者不具备法定工作资格;- 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已无法履行。
2. 协商解除: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且在解除时需处理好结算及补偿问题。
3. 单方解除:在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的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常见的包括:- 用人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合同;- 雇员因个人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工作。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工作完成或其他法定事由发生时,自动结束合同的状态。
终止的情形包括:1. 合同期满:当合同约定的期限结束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2. 工作完成:如果合同是为了完成特定任务而签订,当任务完成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3. 法定事由:包括以下几种:- 一方当事人死亡;- 企业解散;- 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解除与终止的法律责任无论是解除还是终止,双方当事人都应注意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是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需提前通知对方,并满足相应的通知期限。
此外,若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解除,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注意事项1. 书面形式:无论是解除还是终止合同,为保护自身权益,务必确保合同的书面记录。
2. 合规性: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侵害员工合法权益。
3. 合理补偿: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考虑员工的经济补偿,确保合法合理。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在实际操作中需谨慎对待,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https://img.taocdn.com/s3/m/3168f6d683c4bb4cf6ecd1a9.png)
1、存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 度
2、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 3、达到严重按规定可以辞 退的程度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2、造成重大损害
规章制度合法性;
严重程度的证明责 任
随时≠
重大损害的证明责 任
随便
兼职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证明存在严重影响
成严重影响或用人单位提出, 及用人单位曾提出
拒不改正的
改正
无效劳动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 证明责任
劳动合同的解除
精选ppt
1
一、合同解除
(一)内容详解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
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 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
精选ppt
2
协议解除 单方解除 预告解除 即时解除 过错解除 无过错解除
一、合同解除
解除方式的不同 是否以预先告知为必要条件
是否以有过错为必要条件
通知(或 合同法》
支付代通 第42条
知金)
;
规定的6 种情形
2、支付 下不得
经济补偿 解除。
金。
精选ppt
21
如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不符合录用条件”?
○举证责任: 如果劳动者和单位就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发生争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 责任在单位。
○证据: ·录用条件; ·工作内容; ·工作记录; ·评估结果。
助金。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 医疗期内不得解除。 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期内不得解除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法定年龄男60、女工人50、女干部55;从事井下、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 健康工作的,男55,女4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范文-解释说明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范文-解释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ca661123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3d.png)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范文-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在撰写一篇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文章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框架:标题:《解析与探讨:解除劳动合同的常见原因及合法依据》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本文将深入剖析并列举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常见原因,并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这些原因进行详细解读。
正文:1.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者个人职业规划调整:如接受新的工作机会、自主创业或继续深造等。
-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如未按期支付工资、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等,劳动者有权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例如连续旷工、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无法达到要求。
-企业因经营困难、重组、破产等原因需进行经济性裁员。
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基于友好协商,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共识,此种情况应在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明确补偿方案,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结论:无论是哪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各方权益。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均应有明确且合法的理由,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同时,企业和劳动者也应当树立契约精神,尊重并履行劳动合同,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以上内容仅为示例框架,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示例2:在撰写一篇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文章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详细的阐述:标题:《解析劳动合同解除的常见原因及范文示例》一、引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由于特定事由的发生,经双方或单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的32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32种情形](https://img.taocdn.com/s3/m/0c49a360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d4.png)
解除劳动合同的32种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否则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赔偿损失,那么你知道解除劳动合同的32种情形是什么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32种情形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10个要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10个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01dbf5fa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69.png)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10个要点一、准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这份协议书目的所在,在表述时用词一定要准确,不能用“准备解除”、“即将解除”、“希望解除”等词语,否则会对“解除”的意思产生质疑,直接影响解除协议的效力;要直接表达“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还有一点要注意,一定不能与“终止”混淆。
有些HR朋友不注意,一不小心套用“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范本,或者本身就不区分“终止”与“解除”,这可能直接导致解除行为的无效。
二、约明协商一致解除的提出方在协商一致解除案例中,大多是因用人单位提出而协商解除,有些情况下也有劳动者提出而协商解除。
提出人不同,不会影响劳动合同解除的效果,但决定用人单位是否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支付金额以及劳动者能否领取失业金,因此该协商解除的提出方至关重要。
在拟定解除协议时要充分考虑经济补偿的金额比法定标准高低、员工取得失业金的意愿等因素,并结合事实情况进行约定。
有些情况下,约定提出的一方与实际提出方并不一致,这就需要用人单位要充分考虑约定某一方的利弊。
三、约定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日期或时间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解除时间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签署解除协议时劳动合同即解除;另一种情形是签署解除协议后的某个时间点(或某个期限后)双方劳动合同解除。
一般,解除协议应写明解除具体日期,如X年X月X日。
如果解除时间写到某日,参照《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则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该日的二十四时。
如果解除协议约定的是即日解除的情形,企业为避免双方签章后当日的可能产生的一些问题,可以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解除”。
四、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又是一项容易发生纠纷的内容,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列项:很多时候,企业支付的所谓经济补偿中,除法定补偿外,还可能包括其他补偿项目,如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补偿、社保、公积金缴费不足的补偿、未休年假补偿、当年度奖金的适当发放,甚至就是协商的超出法定标准的额外补偿等等。
劳动合同法42条
![劳动合同法42条](https://img.taocdn.com/s3/m/1b81235d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36.png)
劳动合同法42条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是中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规定。
该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以下是对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具体解读:劳动合同法第42条内容概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在依据第42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工会参与: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 书面解除: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并明确解除原因。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限制:-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42条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42条还规定了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权益保护措施:-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如社会保险转移、档案转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特别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bfa8fbf6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b1.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特别规定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3b8ab90d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df.png)
劳动合同终⽌与解除的区别终⽌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呢?不管是终⽌劳动合同还是解除劳动合同都与劳动者息息相关,但是,很少有⼈了解这⼆者之间,到底有哪些区别?店铺劳动纠纷律师为您整理以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终⽌与解除的区别终⽌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的终⽌,也就是双⽅当事⼈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双⽅提前终⽌劳动合同的法律效⼒,解除双⽅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是否由当事⼈作出意思表⽰不同。
劳动合同终⽌则是指劳动合同订⽴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劳动关系的继续履⾏成为不可能⽽不得不消灭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般不涉及到⽤⼈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只要法定事实出现,⼀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劳动关系的消灭。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情形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单位单⽅通知解除(39条)、⽤⼈单位提前通知单⽅解除(40条、41条),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
我国《劳动法》第23条只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
”但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终⽌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2008年1⽉1⽇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终⽌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列举式的规定。
该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合同终⽌:(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劳动合同的解除「解读」6篇
![新劳动合同的解除「解读」6篇](https://img.taocdn.com/s3/m/6816cf1d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58.png)
新劳动合同的解除「解读」6篇篇1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一份新劳动合同,为确保双方在劳动合同解除事宜上权益得到保障,特制订此新劳动合同的解除解读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新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 甲方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单方解除;3. 乙方因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单方解除;4. 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
三、解除程序1. 双方应提前进行沟通和协商,尽可能通过友好方式解决分歧。
2. 若需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时间及相关事宜。
3. 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福利待遇等手续。
4.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离职证明等相关手续,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职责和义务。
3. 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方商业秘密及机密信息。
4. 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归还甲方财产。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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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立法背景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
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条文解读特别解除权是劳动者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指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往往会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立法在乎衡保护劳动者与企业合法利益基础上对此类情形作了具体的规定,只限于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情况下允许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是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维护。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必须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功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即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保护的基本要求。
劳动合同法解读38: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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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立法背景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
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条文解读特别解除权是劳动者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指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往往会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立法在乎衡保护劳动者与企业合法利益基础上对此类情形作了具体的规定,只限于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情况下允许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是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维护。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必须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功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即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保护的基本要求。
劳动合同被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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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被动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一定的客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依法终止合同关系的一种情形。
在我国,劳动合同被动解除主要分为过失性解除和非过失性解除两种情况。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被动解除的概念、类型、法律依据和具体操作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劳动合同被动解除的概念劳动合同被动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客观原因等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被迫终止合同关系的一种情形。
被动解除不同于劳动合同的主动解除,主动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单方面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二、劳动合同被动解除的类型1. 过失性解除:过失性解除是指由于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的过失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从而被迫解除合同。
过失性解除包括故意违约、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等情形。
2. 非过失性解除:非过失性解除是指由于不可抗力、客观原因等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从而被迫解除合同。
非过失性解除包括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情形。
三、劳动合同被动解除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情形,为劳动合同被动解除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等情形,为劳动合同被动解除提供了法律依据。
3. 相关政策文件: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政策文件,如《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为劳动合同被动解除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四、劳动合同被动解除的具体操作1. 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被动解除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依据和时间等。
2. 办理手续:劳动合同被动解除的一方应当依法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
3.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动解除的一方应当支付对方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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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立法背景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
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条文解读特别解除权是劳动者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指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往往会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立法在乎衡保护劳动者与企业合法利益基础上对此类情形作了具体的规定,只限于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情况下允许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是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维护。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必须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功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即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保护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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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劳动合同解除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要素
用人单位判定劳动者能否胜任工作,应以事先经合法程序制定,且公示给劳动者的评价标准加以评判,且该评判标准应当是一个全面、客观的评判标准。
首先,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原因可能是劳动者个人能力造成的,也可能是工作态度造成的,还可能是劳动者不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等造成,总归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或者其他外界原因造成的,就不能认定为不胜任工作。
其次,对于评判标准来说,该标准一般通过劳动合同、聘任协议、岗位说明书、绩效考核标准等文件体现出来,如果没有事先制定的评判标准,缺乏考核的标准,很难认定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最后,在认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时,需要经过客观公正的考核程序,对劳动者的具体任职条件、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照评价标准得出考核结果,并要及时告知劳动者。
2、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第68条、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中,双方当事人解除、终止合同均无需理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对于已被刑事拘留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项规定: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且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刑事拘留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用人单位如无其他规定仅据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属违法。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写明了刑事拘留属于解除合同的理由,那么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则不属于违法解除。
如果用人单位规章中予以规定,但是劳动合同中未给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
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应以劳动合同为主。
4、缓刑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缓刑人员分为两种,一种为工作期间被判处缓刑的,另一种为工作前被判处缓刑。
首先对于第一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款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缓刑也是被追究刑事责任
的一种,因此对于工作期间被判处缓刑的人员,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单位可以选择继续和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
而对于第二种曾经被判处缓刑的人员,如果在就业时单位以曾经被判过刑为由拒绝与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就业歧视,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