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规程操作讲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模块现场检查规程
目录:
1 模块说明 (3)
2现场检查程序流程图 (3)
3 具体操作要求 (9)
3.1检查准备阶段 (9)
3.1.1 检查立项阶段 (9)
3.1.2成立检查组 (10)
3.1.3拟定《现场检查方案》(附件3) (12)
3.1.4发出《现场检查通知书》(附件5) (13)
3.1.5检查前问卷(附件6) (14)
3.1.6收集检查有关资料 (15)
3.1.7开展检查前调查与分析 (15)
3.1.8拟定《进点会谈提纲》(附件7) (16)
3.1.9检查前培训 (16)
3.2检查实施阶段 (17)
3.2.1进点会谈 (17)
3.2.2实施检查 (18)
3.2.3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附件13) (20)
3.2.4编制和发出《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附件14) (22)
3.2.5结束现场 (23)
3.3检查报告阶段 (24)
3.3.1分项目检查小结(附件15) (24)
3.3.2形成《现场检查事实与评价》(附件16) (24)
3.3.3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 (25)
3.3.4发出《现场检查事实与评价》 (26)
3.3.5形成《现场检查报告》(附件18) (26)
3.4 检查处理阶段 (29)
3.4.1《现场检查意见书》(附件20) (29)
3.4.2下达《现场检查意见书》程序 (29)
3.4.3《现场检查意见书》主要容 (29)
3.4.4《现场检查意见书》发出方式 (29)
3.4.5《现场检查意见书》生效 (29)
3.4.6制作《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附件21) (30)
3.4.7监管函件的发出 (30)
3.4.8催收整改报告 (30)
3.4.9督促整改 (30)
3.4.10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监管强制措施告知书》 (31)
3.5检查档案整理阶段 (31)
3.5.1建立《现场检查档案》 (31)
3.5.2《现场检查档案》主要容 (31)
3.5.3编写《现场检查档案目录》 (32)
3.5.4装入《现场检查档案》档案盒 (32)
3.5.5移交《现场检查档案》 (32)
3.5.6建立《电子版现场检查档案》 (32)
3.5.7现场检查总结与考评 (33)
4 检查文本格式 (33)
1 模块说明
本模块包括现场检查程序流程图、具体操作要求和现场检查文本格式三部分。
现场检查程序流程图,简要介绍现场检查所涉及各个阶段的主要流程和要求,包括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和检查档案整理五个部分,以及涉及的有关部门。
具体操作要求,则是对现场检查程序流程图进行的详细说明,明确了相关监管职责、权限以及具体容、监管部门间的协调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文本格式。列举了现场检查流程需要的各类文本格式本。
2现场检查程序流程图
3 具体操作要求
3.1检查准备阶段
3.1.1 检查立项阶段
3.1.1(1)自选项目立项。非现场监管部门按照规程序,在充分利用监管成果和征求现场检查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或监管周期现场检查计划,根据检查计划或领导临时安排制发《现场检查项目建议书》(附件1),主要包括:项目名称、立项理由、检查目的、检查围和重点、检查对象及分支机构、检查组织处室、检查方式、检查人员数量、检查时间及工作量等。送交现场检查部门,向其征求意见。
3.1.1(2)银监会指定检查项目立项。现场检查部门根据银监会现场检查计划直接立项,无需非现场监管部门制发《现场检查项目建议书》。银监会指定检查项目在征求意见时由现场检查部门报分管局长审定上报。
3.1.1(3)意见反馈。现场检查部门在收到非现场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立项建议书》后,应尽快向非现场监管部门反馈同意或修改事项及理由的意见。
3.1.1(4)修订。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当与现场检查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采纳其合理意见,对《现场检查立项建议书》进行修改完善,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3.1.1(5)审定。自选项目的《现场检查立项建议书》由非现场监管部门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反馈现场检查部门。现场检查部门根据银监会制定项目和非现场监管部门自选项目立项建议向办公室报送检查计划审
核,由办公室统一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3.1.1(6)保存。银监会现场检查计划文件、审定后的《现场检查立项建议书》和银监局审定后的现场检查计划,由现场检查部门留存,据以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存档,非现场监管部门保留一份副本。
3.1.1(7)特别项目。涉及统计、科技以及信访等自选项目的现场检查项目,由相应的功能监管部门参照以上程序进行立项。
3.1.2成立检查组
3.1.2(1)项目检查组。现场检查部门根据审定后现场检查计划成立项目检查组,明确组长、项目负责人。检查项目只涉及1家银行的,直接设立检查组,不需成立项目检查组。
3.1.2(2)检查组。一个检查项目涉及多家银行的,可以分设多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应明确组长、主查人、检查成员。
3.1.2(3)检查小组。每个检查组可以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至少由两人组成,以保证各项检查容均有适当形式的复核和监督。
3.1.2(4)检查组人员。检查组的人员构成应根据检查项目容和被查机构情况而定。现场检查人数不得少于两人,检查人员的专业特长应符合检查项目要求,主查员必需具备主查员资格。
3.1.2(5)检查组组长。由现场检查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局领导确定。检查组组长(根据需要组长也可以同时兼任主查员)负责对检查组的领导,协调重大事项,指导现场检查严格依照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实施、控制检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审核主查员提交需要进一步审核的重大问题工作底稿及事实确认书、向领导汇报检查发现的重大线索或问题、协调修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