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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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总则。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指在木结构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其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的过程。

验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木结构工程的安全、稳定和耐久,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木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旨在规范木结构工程的验收程序和标准,保障工程质量。

二、验收范围。

1. 木结构工程的主体结构和次要结构的验收;2. 木结构工程的防水、防潮、防腐处理的验收;3. 木结构工程的保温、隔热、防火处理的验收;4. 木结构工程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的验收;5. 木结构工程的材料、构件的验收。

三、验收程序。

1.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施工资料和验收资料;2. 监理单位接到申请后,组织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3. 验收人员应当认真查看木结构工程的施工图纸、验收记录、施工日志等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勘察;4. 验收人员应当对木结构工程的主体结构、次要结构、防水、防潮、防腐处理、保温、隔热、防火处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材料、构件等进行逐项检查,并记录下问题和意见;5. 验收人员应当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确认;6. 验收人员应当根据木结构工程的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结论。

四、验收标准。

1. 木结构工程的主体结构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结构稳定,连接牢固,不存在裂缝、变形等质量问题;2. 木结构工程的次要结构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连接牢固,尺寸精确,不存在裂缝、变形等质量问题;3. 木结构工程的防水、防潮、防腐处理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具有良好的防护效果;4. 木结构工程的保温、隔热、防火处理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防火效果;5. 木结构工程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精湛,质量优良;6. 木结构工程的材料、构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具有合格证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一、抗震设防烈度为8 度及以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屋架支座处应有直径不小于20mm 的螺栓锚固在墙或混凝土圈梁上。

当支承在木柱上时,柱与屋架之间应有木夹板式的斜撑,斜撑上段应伸至屋架上弦节点处,并应用螺栓连接。

柱与屋架下弦应有暗榫,并应用U 形铁连接。

桁架木腹杆与上弦杆连接处的扒钉应改用螺栓压紧承压面,与下弦连接处则应采用双面扒钉。

2.屋面两侧应对称斜向放檩条,檐口瓦应与挂瓦条扎牢。

3.檩条与屋架上弦应用螺栓连接,双脊檩应互相拉结。

4.柱与基础间应有预埋的角钢连接,并应用螺栓固定。

5.木屋盖房屋,节点处檩条应固定在山墙及内横墙的卧梁埋件上,支承长度不应小于120mm,并应有螺栓可靠锚固。

二、齿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承压面应与压杆的轴线垂直。

单齿连接压杆轴线应通过承压面中心;双齿连接,第一齿顶点应位于上、下弦杆上边缘的交点处,第二齿顶点应位于上弦杆轴线与下弦杆上边缘的交点处,第二齿承压面应比第一齿承压面至少深20mm。

2.承压面应平整,局部隙缝不应超过1mm,非承压面应留外口约5mm 的楔形缝隙。

3.桁架支座处齿连接的保险螺栓应垂直于上弦杆轴线, 木腹杆与上、下弦杆间应有扒钉扣紧。

三、螺拴廷接(含受拉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1.螺栓孔经不应大于螺栓杆直径1mm, 也不应小于或等于螺栓杆直径。

2.螺帽下应设钢垫板, 其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 厚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0%,方形垫板的边长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5 倍, 圆形垫板的直径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4 倍, 螺帽拧紧后螺栓外露长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80%。

螺纹段剩留在木构件内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0 倍。

3.连接件与被连接件间的接触面应平整,拧紧螺帽后局部可允许有缝隙,但缝宽不应超过1mm。

四、胶合木构件的外观质量规定:1. A 级—结构构件外露,外观要求很重要而需油漆,构件表面洞孔需用木材修补,木材表面应用砂纸打磨。

最新版最新质量验收规范

最新版最新质量验收规范

《2002版最新质量验收规范》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202-2002-SM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203-2002-SM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204-2002-SM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205-2001-SM9.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10.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206-2002-SM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207-2002-SM1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1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208-2002-SM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1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209-2002-SM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 GB50210-20011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1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GB50242-2002-SM2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2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243-2002-SM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 GB50300-200223.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24.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303-2002-SM2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26.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310-2002-SM 《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2002 年版其中标注:▲ ——表示新增加的规范、规程•——表示更换修订后的规范、规程■ ——表示局部修订的规范、规程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9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6-99•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50086-200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2000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34-90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1•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7-9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19-92▲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138-200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95 中型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5-80▲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JGJ137-2001多孔砖( KP1型)建筑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68-90 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 JGJ/T13-94▲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98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78-8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GJ99-9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V 形折板屋盖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T21-9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96▲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2-9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01▲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126-2000▲ 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 JGJ103-96 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 JGJ1-91 大模板多层住宅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20-84 钢筋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程 GBJ130-90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GBJ113-87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GB50214-2001 钢筋焊接及试验规程 JGJ18-96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27-2001 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 JGJ109-96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JGJ85-92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JGJ81-9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82-91 ▲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97▲ 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JGJ/T112-97▲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程 GB50290-98▲ 冷轧扭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115-97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0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98-2000 ▲ 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95▲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104-97▲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01 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GJ78-91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9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92▲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23-200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110-9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15-200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JGJ80-91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65-8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28-200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97▲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9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2000 《现行建筑结构规范大全》 2002 年版•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92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 GB/T50083-97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01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279-98 ▲工程抗震术语标准 JGJ/T 97-95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实验方法标准GBJ129-90 中型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5-80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14-95▲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JGJ137-2001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J5-88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7-88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J18-87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7-9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冷扎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95-95▲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 JGJ115-97▲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GJ99-98 •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 JGJ12-99▲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T114-97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50152-92 钢筋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程 GBJ130-90 ▲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范 JGJ138-2001▲ 钢筋混凝土薄壳结构设计规程 JGJ/T22-98 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 JGJ1-91 大模板多层住宅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T21-93V 形折板屋盖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T21-93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19-92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92-9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 ▲ 复合载体夯扩桩设计规程JGJ/T135-2001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6-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J25-90▲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JGJ118-98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4-2001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JGJ72-90 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GJ83-91▲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324-2001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GB/T50266-99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J135-90烟囱设计规范 GBJ51-83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 GBJ77-85 架空索道工程技术规范 GBJ127-89 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GBJ69-8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7-97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33-95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95 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GBJ117-88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99▲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JGJ/T8-97▲ 桩基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 JGJ106-97▲ 桩基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 JGJ/T93-95▲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23-2001▲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 GB/T50269-97 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1999 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 JGJ/T13-94▲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98▲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2000 多孔砖( KP1型)建筑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68-90 室外给水排水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 GBJ43-82 注:▲ ——表示新增加的规范、规程•——表示更换修订后的规范、规程《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2002 年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 •总图制图标准 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 GB/T 50104-2001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 50106-2001 ▲供热工程制图标准 CJJ/T 78-97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 2-86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T 50100-2001 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 GBJ 101-87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J 6-86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 119-98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 37-8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 37-96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 36-87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99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0 住宅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标准 JGJ 47-88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勘察与设计规程JGJ 117-98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0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87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GBJ99-86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41-87 •图书馆建设计规范 JGJ38-99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25-2000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6-91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00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8-88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89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49-88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40-87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90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JGJ64-89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0-99 港口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86-92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6-95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GB50091-99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 15-87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CJJ14-87 ▲ 城市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 CJJ64-95 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 CJJ47-91▲ 泵站设计规范 GB/T50265-97▲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98▲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JGJ122-99▲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124-99 ▲调幅收音台和调频电视转播台与公路的防护间距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GB50285-98范 GB50187-9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J73-84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50089-98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94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J71-84 氧化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031-91 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J29-90 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 冷库设计规范 GBJ72-84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1-92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94 烟花爆花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0317-2000▲ 核电厂总平面及运输设计规范 GB/T50294-1999▲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1999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9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39-90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GB50284-9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9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84-85■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92■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140-9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卤代烷 1211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110-87 卤代烷1301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3-92■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3-9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93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26-95■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87 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 50189-93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 GBJ121-88 建筑隔声测量规范 GBJ75-84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GBJ122-88 驻波管法吸声系数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 GBJ88-85 混响室法吸声系数测量规范 GBJ47-83 厅堂混响时间测量规范 GBJ76-84▲ 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 JGJ/T131-2000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133-90•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50033-2001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11-2000 新增规范、规程前标记符号为“▲”,更换修订后的规范、规程前标记符号为“•,” 局部修订的规范规程前标记符号为“■”。

GB50206-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timber structures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木结构工程施工中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定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方木和原木结构sawn and round timber structures方木(含板材)或原木组成的结构。

2.0.2 齿连接step joints方木和原木桁架木压杆抵承在弦杆齿槽上传力的节点连接。

2.0.3 胶合木结构structural glued-laminated timber层板胶合木组成的结构。

2.0.4 层板胶合木glued-laminated timber(Glulam)将木纹平行于长度方向且厚度不大于45mm的木板层叠胶合的木制品。

2.0.5 指形接头Finger joints将两块木板端头用铣刀切削成能相互啮合的指形序列,涂胶加压接长成为层(lamination)。

2.0.6 规格材dimension lumber宽度和高度按规定尺寸加工的木材。

2.0.7 轻型木结构wood-frame construction将木基结构板材与间距不大于600mm侧立的规格材用钉连接成墙体、楼盖和屋盖,并组成框架式结构,用于1~3层房屋。

2.0.8 墙骨studs轻型木结构墙体框架的主要受压构件,采用宽度为40mm,高度为90~1040mm的规格材。

2.0.9 搁栅joists轻型木结构楼盖或屋盖的侧立受弯构件,采用高度等于或大于115mm的规格材。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每个全截面试件胶缝抗剪试验所求得的抗剪强度和木材破坏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条胶缝的抗剪强度平均值应不小于 6.0N/mm2,对于针叶材和杨木当木材破坏达到100%寸,其抗剪强度达到4.0N/mm2也被认可。

2.与全截面试件平均抗剪强度相应的最小木材破坏百分率及与某些抗剪强度相应的木材破坏百分率列于表523-3。

表5.2.3-3 与抗剪强度相应的最小木材破坏百分率(%注:中间值可用插入法求得。

说明:5.2.3由于胶缝的完整性至关重要,非但对于每个树种、胶种、工艺过程中至少检验5个全截面试件作为见证试验,并且为了控制生产的全过程,对于每个工作班从每个流程或每10m3产品还要随机抽样进行常规检验。

胶缝抗剪试验按《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50329勺规定进行。

5.2.4应按下列规定检查指接范围内的木材缺陷和加工缺陷:1.不允许存在裂缝、涡纹及树脂条纹;2.木节距指端的净距不应小于木节直径的3倍;3.1c和let级木板不允许有缺指或坏指,lie和IIIc级木板的缺指或坏指的宽度不得超过允许木节尺寸的1/3 。

4.在指长范围内及离指根75mm勺距离内,允许存在钝棱或边缘缺损,但不得超过两个角,且任一角的钝棱面积不得大于木板正常截面面积的1%。

检查数量:应在每个工作班勺开始、结尾和在生产过程中每间隔4h 各选取1 块木板。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和辨认。

说明:5.2.4指接弯曲试验按《木结构试验方法》GB/T50329的规定进行。

检验指接强度有受拉和弯曲两种方法,本规范选择检测弯曲强度勺理由是其试验数据比受拉强度试验变异较小,在操作上也较容易掌握。

见证试验吸人当新的指接生产线投产时、指形接头的剖面改变时、或采用另一树种时才进。

根据见证试验,确定指接弯曲强度标准值fmk,作为常规试验测定的依据。

5.2.5 层板接长的指接弯曲强度应符合规定。

1.见证试验:当新的指接生产线试运转或生产线发生显著的变化(包括指形接头更换剖面)时,应进行弯曲强度试验。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指对木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从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和施工完成三个方面对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施工前准备1. 工程前期资料准备:包括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等资料的准备和审核,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

2. 材料质量检查:对使用的木材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材料的湿度、干燥度、表面平整度等要求。

3. 现场准备工作:包括现场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排和准备,确保施工条件满足要求。

二、施工过程1. 基础施工:对基础的施工要求进行检查,确保基础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2. 梁柱施工:对梁柱的材料和连接方式进行检查,确保梁柱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3. 桁架施工:对桁架的连接和支撑进行检查,确保桁架的稳定性和强度。

4. 屋面施工:对屋面的防水、排水和隔热要求进行检查,确保屋面的安全和舒适性。

5. 隔墙施工:对隔墙的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行检查,确保隔墙的承重和隔音效果。

6. 室内装饰施工:对室内装饰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行检查,确保室内装饰的质量和美观性。

三、施工完成1. 管道安装验收:对水、电、气等管道的安装和连接进行检查,确保管道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 安全设施验收:对防火、防盗和逃生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和合规性。

3. 清理整理验收:对施工场所进行清理整理,清除安全隐患和杂物,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4. 交付验收:委托质检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目的是确保木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稳定和耐久性。

只有施工质量合格的木结构工程,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并为人们提供一个舒适、健康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因此,对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验收是非常必要的。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timber structures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木结构工程施工中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定应及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方木和原木结构 sawn and round timber structures方木(含板材)或原木组成的结构。

2.0.2 齿连接 step joints方木和原木桁架木压杆抵承在弦杆齿槽上传力的节点连接。

2.0.3 胶合木结构 structural glued-laminated timber层板胶合木组成的结构。

2.0.4 层板胶合木 glued-laminated timber(Glulam)将木纹平行于长度方向且厚度不大于45mm的木板层叠胶合的木制品。

2.0.5 指形接头 Finger joints将两块木板端头用铣刀切削成能相互啮合的指形序列,涂胶加压接长成为层(lamination)。

2.0.6 规格材 dimension lumber宽度和高度按规定尺寸加工的木材。

2.0.7 轻型木结构 wood-frame construction将木基结构板材及间距不大于600mm侧立的规格材用钉连接成墙体、楼盖和屋盖,并组成框架式结构,用于1~3层房屋。

2.0.8 墙骨 studs轻型木结构墙体框架的主要受压构件,采用宽度为40mm,高度为90~1040mm的规格材。

2.0.9 搁栅 joists轻型木结构楼盖或屋盖的侧立受弯构件,采用高度等于或大于115mm的规格材。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13年11月表格修编目录木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木结构子分部工程资料检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方木和原木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方木和原木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旧规范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胶合木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轻型木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木结构防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木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注:1.“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项”是指初验未通过的项目,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处理的情况;2.观感质量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并以其为主,听取参验人员意见后作出评价。

如评为“差”时,能修的尽量修,若不能修,只要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可协商接收,并在“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栏中注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_201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_201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13年11月表格修编目录木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木结构子分部工程资料检查表 (2)方木和原木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方木和原木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旧规范内容) (7)胶合木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轻型木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0)木结构防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5)木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处理的情况;2.观感质量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并以其为主,听取参验人员意见后作出评价。

如评为“差”时,能修的尽量修,若不能修,只要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可协商接收,并在“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栏中注明。

木结构子分部工程资料检查表方木和原木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GB50206-2012 桂建质020501□□□.. . . ..方木和原木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旧规范内容)GB50206-2012桂建质020501□□□.. . . ..附表1:木材静曲强度检验标准注:一、承重钢构件和连接所用钢材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化学成分的合格证书。

进场钢材应见证检验其抗拉屈服强度、极限强度和延伸率,其值应满足设计文件规定的相应等级钢材的材质标准指标,且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 700有关Q235及以上等级钢材的规定。

-30℃以下使用的钢材不宜低于Q235D或相应屈服强度钢材D等级的冲击韧性规定。

钢木屋架下弦所用圆钢,除应作抗拉屈服强度、极限强度和延伸率性能检验外,尚应作冷弯检验,并应满足设计文件规定的圆钢材质标准。

二、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屋架支座处应有直径不小于20mm的螺栓锚固在墙或混凝土圈梁上。

当支承在木柱上时,柱与屋架之间应有木夹板式的斜撑,斜撑上段应伸至屋架上弦节点处,并应用螺栓连接(图4.2.14)。

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of timber StructuresGB 50206—200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2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105号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490号附件二)的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共同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6—2002,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5.2.2、6.2.1、7.2.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8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4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490号附件二)的要求,由哈尔滨工业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206—83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职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参照了国际木结构近年来发展的先进技术,遵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的原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

在内容上增加了“轻型木结构”章用以验收1~3层木结构住宅的质量,经过协商将木窗的制作与安装是移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并删去细木制品,将胶合木结构合格验收的质量要求与国际的先进水平取齐。

木结构验收规范

木结构验收规范

木结构验收规范木结构验收规范是指在木结构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时需要遵守的规范和要求。

以下是木结构验收规范的一般要求和注意事项:1. 材料质量:(1) 木材应具有完整纹理,无明显裂纹、腐朽、虫蛀等缺陷;(2) 木材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如国家标准GB 50005-201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3) 木材的含水率应在合理范围内,一般应控制在12%以下;(4) 制作木构件所使用的粘接剂、涂料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使用过期、失效的材料。

2. 施工质量:(1) 施工过程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严禁变动结构构造、规格尺寸等;(2)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有序,避免对木构件造成损伤;(3) 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环境,防止湿度过高导致木材变形、开裂等问题;(4) 各种木构件的加工、连接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如连接处的螺栓紧固、胶合处的压力等。

3. 检测和测试:(1) 对木结构进行验收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测试,如材料的抗弯、抗压、抗剪强度等;(2) 建筑结构工程验收应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2018)的要求进行,其中包括木结构验收的相关内容。

4. 防腐处理:(1) 对于室外暴露的木结构,应进行防腐处理,防止木材受潮、变形、开裂等问题;(2) 防腐处理应符合木材防腐标准要求,如国家标准GB/ 17300-2020《木材抗生素防腐处理》等;(3) 防腐剂的使用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不得超过规定剂量或使用过期、失效的防腐剂;(4) 防腐处理后的木构件应进行质量检验,防止防腐剂渗透不到位等问题。

5. 火灾安全:(1) 木结构建筑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如有必要,应进行阻燃处理;(2) 木结构的搭接、固定使用的零部件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避免火灾发生时的燃烧、蔓延等问题;(3) 木构件的防火涂料应符合相关防火标准要求,如国家标准GB 8624-2012《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与测定方法》等。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指在木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美观、耐久,按照一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检查、验收的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木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

一、基本规定1.1 木结构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2 木结构工程施工应遵循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标准。

1.3 木结构工程施工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4 木结构工程施工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过程质量控制。

1.5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

二、材料验收2.1 木材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2.2 木材应进行现场抽检,检验其含水率、材质、尺寸等指标。

2.3 木材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如防腐、防火、防虫等。

2.4 木材连接用的新型连接材料应具有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2.5 木材用油漆、涂料等防护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三、施工过程验收3.1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木材进行含水率检测,确保木材含水率符合要求。

3.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木材的尺寸、形状、材质等,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3.3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连接节点的位置、规格、连接方式等,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3.4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防护材料的涂刷厚度、覆盖范围等,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3.5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四、验收程序4.1 分项工程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分项工程施工。

4.2 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应进行分部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4.3 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验收要求5.1 验收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

5.2 验收应按照验收规范进行,填写验收记录。

《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内容简介本规范为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牵头的建筑工程专业质量验收系列规范之一,是将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后,组成新的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

以本规范为主体,由木结构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检测方法标准及评优标准构成支撑系统,遵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十六字方针进行修订。

按照GB50300-2001规定的编制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增加了一章“基本规定”,规定了木结构工程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和木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将原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中"工程验收”一章改为“木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提出了检验批合格质量和子分部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提出了木结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按不同程度进行处理的规定。

针对我国已进口上千幢1—3层木结构住宅的现状,增加“轻型木结构”一章,规定了质量检验的要求和检测方法。

原规范中“木门窗”的内容已移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 方木和原木结构方木和原木结构在我国主要用于支承在砖墙上的木屋盖,以齿连接和螺栓连接构成的方木、板材或原木屋架承重,与屋面木骨架及横向支撑组成。

按照规范体系的分工,将施工工艺的内容移至推荐性的施工工艺标准。

因此本规范只列入施工质量验收的内容。

根据长期以来的调查研究和工程事故处理,主要存在下列质量问题:①木构件的选材未达到材质标准的要求,特别是受拉的木下弦及其连接板曾因木节过大和木纹的斜率超过规定而酿成断裂事故;②木材的含水率超过规定,甚至是湿材未经干燥就制作结构,构件严重开裂,特别是整个木屋盖过度下垂变形,导致天棚抹灰开裂而全面翻修;③不遵守构造防腐措施,将木屋架的支座节点封闭在砖墙之中,又未进行可靠的防腐处理,遇到屋面渗漏使木构件含水率长期高于20%而腐朽,严重的甚至下弦断开,上弦的推力使砖墙开裂,屋盖下沉。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强制性条文5.2.2胶缝应检验完整性,并应按照表5.2.2-1规定胶缝脱胶试验方法进行。

对于每个树种、树胶、工艺过程至少应检验5个全截面试件。

胶脱面积与试验方法及循环次数有关,每个试件的脱胶面积所占的百分率应小于表5.2.2-2所列限值。

表5.2.2-1 胶缝脱胶试验方法1类——空气温度达到20℃,相对湿度每年有2-3周超过65%,大部分软质树种木材的平衡含水率不超过12%;2类——空气温度达到20℃,相对湿度每年有2-3周超过85%,大部分软质树种木材的平衡含水率不超过12%;3类——导致木材的平均平衡含水率不超过20%的气候环境,或木材处于室外无遮盖的环境中。

2.胶的型号有I型和II型两种:I型:可用于各类使用条件下的结构构件(当选用间苯二酚树脂胶或酚醛间苯二酚树脂胶时,结构温度应低于85℃)II型:只能用于1类或2类使用条件,结构构件温度应经常低于50℃(可选用三聚氰胺脲醛树脂胶)。

表5.2.2-2 胶缝脱胶率(%)1.对于每个树种、应力等级、规格尺寸至少应随机抽取15个足尺试件进行侧立受弯试验,测定受弯强度。

2.根据全部试验数据统计分析后求得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应腐符合规定。

7.2.1木结构防腐的构造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7.2.2木构件防护剂的保持量和透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需要防护剂加压处理的木构件,包括锯材、层板胶合木、结构复合木材及结构胶板等制作的构件。

2.木麻黄、马尾松、桦木、湿地松、辐射松、杨木等易腐或易虫蛀木材制作的构件。

3.在设计文件中规定与地面接触或埋入混凝土、砌体中及处于通风不良而经常潮湿的木构件。

7.2.3木结构防火的构造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GB55005-2023 木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5-2023 木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5-2023 木结构通用规范一、引言GB55005-2023《木结构通用规范》是我国木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国家标准,适用于各类木结构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该规范的制定旨在提高木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确保木结构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二、术语和定义2.1 术语本规范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定义如下: - 木结构:由木材构成的结构体系,包括木结构梁、木结构柱、木结构墙等。

- 木材:从树木中经过加工处理后得到的材料,包括实木、胶合木、木质板材等。

- 木结构工程:以木材为主要结构材料的建筑工程。

- 木结构设计:针对木结构工程进行的结构设计。

- 木结构施工: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的木结构工程施工。

- 木结构验收:对木结构工程进行的质量检验和验证。

2.2 定义本规范中使用的以下定义如下: - 抗弯刚度:材料在外力作用下不产生明显弯曲的能力。

- 承载力:结构在荷载作用下不发生破坏的能力。

- 抗震性能:结构在地震作用下能够保持稳定性的能力。

三、木结构设计要求3.1 材料选择1.木材应选用优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并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能。

2.木材的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进行干燥处理。

3.胶合木应满足胶接强度、水分蒸发和板层间分离等要求。

3.2 结构形式1.木结构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形式,考虑力学性能和施工可行性。

2.纵向受力构件应合理布置,梁、柱的截面可采用矩形、圆形等形状。

3.3 设计荷载1.设计荷载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确定,包括自重、活荷载、风荷载等。

2.对于长期荷载和短期荷载,应进行合理计算和组合。

3.4 结构计算1.木结构的计算应按照力学原理进行,考虑荷载、支座条件等因素。

2.各构件的尺寸、强度和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5 抗震设计1.木结构应考虑抗震性能,在地震区域内应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

2.结构应满足地震设计要求,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构不损坏。

四、木结构施工要求4.1 材料验收与储存1.所使用的木材应经过验收,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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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我们都知道,一个工程结束后都会更具相关的质量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木结构工程也不例外,一般我们是根据最新的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来进行质量验收。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些2016年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了解最新版的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为了加强建筑公司致力的管理,统一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的规范,它适用于木结构工程质量的验收,当然在工程质量验收时,除了要执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外,还应该适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一、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屋架支座处应有直径不小于20mm的螺栓锚固在墙或混凝土圈梁上。

当支承在木柱上时,柱与屋架之间应有木夹板式的斜撑,斜撑上段应伸至屋架上弦节点处,并应用螺栓连接(图4.
2.14)。

柱与屋架下弦应有暗榫,并应用U形铁连接。

桁架木腹杆与上弦杆连接处的扒钉应改用螺栓压紧承压面,与下弦连接处则应采用双面扒钉。

2.屋面两侧应对称斜向放檩条,檐口瓦应与挂瓦条扎牢。

3.檩条与屋架上弦应用螺栓连接,双脊檩应互相拉结。

4.柱与基础间应有预埋的角钢连接,并应用螺栓固定。

5.木屋盖房屋,节点处檩条应固定在山墙及内横墙的卧梁埋件上,支承长度不应小于120mm,并应有螺栓可靠锚固。

二、齿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承压面应与压杆的轴线垂直。

单齿连接压杆轴线应通过承压面中心;双齿连接,第一齿
顶点应位于上、下弦杆上边缘的交点处,第二齿顶点应位于上弦杆轴线与下弦杆上边缘的交点处,第二齿承压面应比第一齿承压面至少深20mm。

2.承压面应平整,局部隙缝不应超过1mm,非承压面应留外口约5mm的楔形缝隙。

3.桁架支座处齿连接的保险螺栓应垂直于上弦杆轴线,木腹杆与上、下弦杆间应有扒钉扣紧。

三、螺拴廷接(含受拉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1.螺栓孔经不应大于螺栓杆直径1mm, 也不应小于或等于螺栓杆直径.
2.螺帽下应设钢垫板, 其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 厚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0%,方形垫板的边长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
3.5倍, 圆形垫板的直径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4倍, 螺帽拧紧后螺栓外露长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80%。

螺纹段剩留在木构件内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0倍。

3.连接件与被连接件间的接触面应平整,拧紧螺帽后局部可允许有缝隙,但缝宽不应超过1mm。

四、胶合木构件的外观质量规定:
1.A级—结构构件外露,外观要求很重要而需油漆,构件表面洞孔需用木材修补,木材表面应用砂纸打磨。

表面需用砂纸打磨达到粒度为60的要求。

下列空隙应用木料修补:
(1)直径超过30mm的孔洞;
(2)尺寸超过40mm×20mm的长方形孔洞;
(3)宽度超过3mm的侧边裂缝长度为40~100mm。

(注:填料应为不收缩的材料以符合构件表面加工的要求)
2.B级—结构构件外露,外表要求用机具刨光并加油漆。

表面允许有偶尔的漏刨、细小的缺陷和空隙,但不允许有松软节得孔洞。

3.C级—结构构件不外露,构件表面无需加工刨光。

五、每个全截面试件胶缝抗剪试验所求得的抗剪强度和木材破坏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条胶缝的抗剪强度平均值不小于6.0N/mm2 ,对于针叶材和杨木当木材破坏达到100%时,其抗剪强度达到4.0N/mm2 也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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